“以致”與“以至”的用法區(qū)別
“以至”有兩種用法:
①連接兩個或幾個有時間先后、數(shù)量多少、程度高低、范圍大小等關系的詞或詞語,其關系是遞進的,一般用在最后一項前,有“直到”、“一直到”之意。
如:
來聽課的有許多是同學們,本校的、臨近學校的以至鄰近市縣學校的同學們。
②用在后一分句開頭,表示后一分句的情況是由前一分句的情況程度加深而形成的。
如:
她把這篇演講辭練習了很長時間,以至都能背出來。
“以致”表示由于前述原因而造成的結果,大多是不好的或說話人不希望的結果。
如:
他的腿受了重傷,以致幾個月都不能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