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打官司同席坐
會打官司同席坐,
吵架夫妻同床臥。
很久以前,在陜南有姓張和姓李的兩個朋友,為一件事到縣衙去打官司。
頭天晚上,由于旅店客滿,兩人只能住在一個房間,互相憋氣,誰也不理誰。
姓李的上街買了一條鯉魚掛在墻上后,又去買調(diào)料。
姓張的只顧憋氣睡在床上不動彈,在他迷迷糊糊中,突然看見一條三寸多長的蜈蚣從魚嘴里爬出來,上了屋頂。
這時,姓李的回來了,取下魚就準(zhǔn)備到廚房去做。
姓張的心想:這魚有毒,他如果吃了,這場官司也就了結(jié)了。
但他又一想:萬萬不可,這可是人命關(guān)天的事,不能袖手旁觀……
想到這里,急忙趕到廚房對姓李的說:“這魚有毒吃不得!
姓李的聽了,沒好氣地說:“好好的魚咋有毒?”
姓張的說:“不信,你切塊魚肉扔給貓試試!
姓李的聽了半信半疑,切了一塊魚扔給面前的一只貓,貓吃了沒一會兒,果然七竅流血倒地而死。姓李的大驚,連忙問咋回事。姓張的把剛才看到的說了一遍,又在天花板的那縫隙里戳出了三寸多長的蜈蚣,將其燒死了。
姓李的趕忙拉著姓張的手,感激地說:“謝謝你救了我的命……這場官司不打了,走,到酒館去,我請客!”
隨即二人來到酒館,炒了幾個菜,要了一瓶好酒,雙雙舉杯痛飲,二人重新和好,往日的怨仇煙消云散。
后人把這事傳為美談,并勸說有矛盾的人,要“會打官司同席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