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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教版六年級《〈呂氏春秋〉兩則》學案

[移動版] 追風789

滬教版六年級《〈呂氏春秋〉兩則》學案

【學習目標】

1.了解“寓言”的特點,能夠用自己的語言講這兩個故事。

2.理解“引嬰投江”和“刻舟求劍”的含義,能夠用自己的語言簡單概括故事的哲理。

3.用發(fā)展的眼光看待事物,認識要隨客觀事物變化而變化,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

【學習提示】

1.寓言故事的作用,是通過生動的人物和情節(jié),把道理形象地表達出來。

2.原文《察今》一共有三個寓言故事。我們把三個故事聯(lián)系起來,可以看出作者的目的:“引嬰投江”者“!;“刻舟求劍”者“惑”。

【正音正字】

遽jù   悖bèi   契qì

(一)引嬰投江

【課文翻譯】

原文:有過于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

翻譯:有個人從江邊經過,看見有人正牽著一個小孩要把他扔到江里。

原文:嬰兒啼。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翻譯:小孩大哭。有人問這個原因,那人回答說:“這個孩子的父親擅長游泳!

原文: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善游哉?

翻譯:孩子的父親雖然擅長游泳,難道他的孩子就擅長游泳嗎?

原文: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翻譯:用這種方法處理事情,也一定是荒謬的。

【課文分析】

這則故事,后人稱之為“引嬰投江”。游泳不是先天遺傳的技能。家庭對孩子的成長確有影響,但只能為其成長創(chuàng)造某種可能性,最終還要看孩子自己。而引嬰投江者卻不明此理,依著老話“有其父必有其子”的邏輯,主觀地將這種可能視作必然,差點溺殺了小生命。

這則故事,說明“對象”變了,解決問題的方法手段也要隨之變化,否則將開釀成大錯。這就叫“因人制宜”,或“因人而異”。

【思維訓練】

1.解釋下列加點詞:

引(拉著) 任物(處理事物) 遽(就,引申為一定) 悖(荒謬)

過(經過) 方。ㄕ 。⊥叮〝S。     ∝M……哉(難道……嗎)

2.寫出下列各字的拼音:遽(  jù  )    悖( bèi  )

3.補充下列句子的主語:

①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    (過江者 );

②曰:“此其父善游!薄      (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者)。

4.請你圍繞本文的內容,寫三百字議論性文字。

5.搜集出自寓言的成語。

(二)刻舟求劍

【課文提示】

1.題解。刻舟求劍:“刻舟”在船上刻記號;“求劍”尋找劍。

2.《呂氏春秋》是先秦雜家的代表著作,我國第一部理論散文總集。

【補充詞釋】

其:他,楚人!  ∷鶑膲嫞郝湎氯サ牡胤!  ∷跽撸嚎痰牡胤。

行:走!     〔灰唷酰翰灰彩恰瓎幔

【課堂訓練】

寫出“和”的各個讀音,并且分別組成詞語:

我和你一起去。╤é   ) 他附和大家 。╤è   ) 和面做饅頭 。╤uó  )

和藥    。╤uò  ) 這副牌我和了。╤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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