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晦卷六
易曰:“趨吉避兇。”
夫禍患之來,如洪水猛獸,走而避之則吉,逆而迎之則亡。
是故兵法三十六,走為最上策。
避非只走也,其道多焉。最善者莫過于晦也。擾敵、惑敵,使敵失覺,我無患焉。
察敵之情,謀我之勢,中敵所不欲,則彼無所措手亦。
居上位者常疑下位者不忠,人之情不欲居人下也,遭上疑則危,釋之之道謹(jǐn)忠而已。
如若避無可避,則束身歸命,惟敵所欲,此則不避之避也。
避不得法,重則殞命,輕則傷身,不可不深究其理也。
古來避害者往往避世,茍能割舍嗜欲,方外亦別有樂天也。
避之道在堅,避須避全,勿因小緩而喜,勿因小利而動,當(dāng)執(zhí)定深、遠(yuǎn)、堅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