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
孟子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也,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南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于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xiāng)為身死而為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而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一、作者、作品:選自《孟子·告子上》
二、文體:議論文
三、閱讀理解:
⒈本文主題:論述人應(yīng)當(dāng)怎樣對待"所欲"——舍生取義。
⒉本文中心論點——舍生取義
⒊本文結(jié)構(gòu):①、正面論述舍生取義是人的本心。②、反面論述舍義取利是喪失本心。
⒋一段分層:①、從比喻入手入手引出中心論點。②、進一步以生雖為所欲,但不為茍得,死雖為所惡但患有所不辟來論證舍生取義是人的本心。③、以"如"字發(fā)端,反面提出假設(shè)繼續(xù)論證自己的論點。④、以"行人"、"乞人"為例進一步論證舍生取義是人的本心。
⒌以"魚"與"熊掌"比喻"生"與"義"是比喻論證。
⒍"不為茍得"的原因:所欲有甚于生者。
⒎"有所不辟"的原因:所惡有甚于死者。
⒏"有甚于生者"與"有甚于死者"分別指的是什么?義與不義。
⒐如果"所欲"沒有超過"生"會怎樣?凡可以求生的手段都可以使用,但是有人不用。
⒑凡"所惡"沒有超過"死"會怎樣?凡可以避患的手段都可以使用,但是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