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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卷五 五之三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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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五之三

  ◎魏葛屨詁訓(xùn)傳第九

陸曰:案《魏世家》及《左氏傳》云:“姬姓國也。”《詩譜》云:“周以封同姓,其地虞舜、夏禹所都之域,地在古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南枕河曲,北涉汾水。”

魏譜魏者,虞舜、夏禹所都之地,
  ○正義曰:《地理志》云:“河?xùn)|郡有河北縣,《詩》魏國也,晉獻(xiàn)公滅之,封大夫畢萬。”皇甫謐云:“舜所營都”,或云“蒲坂即河?xùn)|縣”,是也。禹受禪,都平陽或安邑,皆屬河?xùn)|!段遄又琛吩固凳О睿涓柙疲骸拔┍颂仗,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乃厎滅亡!薄蹲髠鳌芬湮模疲骸皥蚓蛹街,虞、夏因之,不遷居,不易民。其陶唐、虞、夏之都大率相近,不出河?xùn)|之界,故《書》責(zé)太康亡失!比粍t魏都河北蒲坂,故安邑皆逼近之,故云“魏者,舜、禹所都之地”,謂境內(nèi)有其都耳,魏不居其墟也。
  ○在《禹貢》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
  ○正義曰:《禹貢》云:“壺口、雷首,至于太岳;厎柱、析城,至于王屋!薄兜乩碇尽吩疲骸袄资自谄眼嗄稀N龀窃跒C澤西南。”皆在河?xùn)|界內(nèi),是其屬冀州也。
  ○周以封同姓焉。
  ○正義曰:襄二十九年《左傳》曰:“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是與周同姓也。《魏世家》絕不知所封為誰,故言“周以封同姓”云。其封域南枕河曲,北涉汾水。
  ○正義曰:《地理志》云:“魏國,姬姓也,在晉之南河曲,故其《詩》曰‘彼汾一曲’,‘寘諸河之干兮’。”是南枕河曲也。《汾沮洳》曰:“彼汾沮洳,言采其莫!贝叹善洳遂斗冢髌鋱炗夥谝,故知北涉汾水。

昔舜耕於歷山,陶於河濱。
  ○正義曰:《尚書傳》文也。彼注云:“歷山在河?xùn)|!笔撬锤幵谖壕骋。言“陶於河濱”,則在河北之濱,綯以歷山相近,同為魏地,故連言之。皇甫謐云:“言陶於河濱,即《禹貢》所謂陶丘,今濟(jì)陰定陶之西南陶丘亭是也。”言河濱,明近河,不宜在濟(jì)陰,謐之言謬耳。
  ○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此一帝一王,儉約之化,於時(shí)猶存。及今魏君,嗇且褊急,不務(wù)廣修德於民,教以義方。
  ○正義曰:“教以義方”,隱三年《左傳》石碏辭也。感舜、禹之化,則應(yīng)皆儉約,而《碩鼠》、《伐檀》又以刺君貪鄙者,雖遺風(fēng)尚在,人性不同,不能使貪者皆儉。因《葛屨》等刺儉者多,又其詩在先,故言儉約之化耳。晉有唐之遺風(fēng),詩稱唐國。此有舜、禹舊化,其詩不稱虞、夏者,晉初,唐叔封為唐侯,又能憂深思遠(yuǎn),有堯之遺風(fēng),故謂之唐。魏初無虞、夏之名,虞、夏又非諸侯之國,徒感儉約之化,嗇且褊急,故《譜》本於舜、禹耳,無義,言虞,夏也。堯、舜道同,而感有深淺者,時(shí)君政異故也。
  ○其與秦、晉鄰國,日見侵削,國人憂之。
  ○正義曰:魏國西接於秦,北鄰於晉;杆哪辍蹲髠鳌吩唬骸扒貛焽骸!笔乔?cái)?shù)伐之。終為晉所滅,明晉亦侵之。
  ○當(dāng)周平、桓之世,魏之變風(fēng)始作。
  ○正義曰:周自幽王以上,諸侯未敢專征。平、桓之后,以強(qiáng)凌弱。今云“日見侵削”,明是諸侯專恣,故以為平、桓之時(shí),變風(fēng)始作。
  ○至春秋魯閔公元年,晉獻(xiàn)公竟滅之,以其地賜大夫畢萬。自爾而后,晉有魏氏。
  ○正義曰:鄭言此者,見閔公已前,魏國尚存,故平、桓之世得作詩也。魏無世家,而鄭於左方中云:“《葛屨》至《十畝之間》為一君,《伐檀》、《碩鼠》為一君!敝,以上五篇刺儉,下二篇刺貪,其事相反,故分為異君。或父祖,或子孫,不可知也。案襄二十九年《左傳》,魯為季札歌《魏》,曰:“美哉!大而婉,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為明主!钡嗽姴⒋叹驹乐,美其有儉約之馀風(fēng),而無德以將之,失於太儉,故詩人刺之。

《葛屨》,刺褊也。魏地陿隘,其民機(jī)巧趨利,其君儉嗇褊急,而無德以將之。險(xiǎn)嗇而無德,是其所以見侵削。
  ○屨,俱具反。褊,必淺反。陿音洽,本或作“狹”,依字應(yīng)作“陜”。隘,於懈反。巧如字,徐苦孝反。趨,七須反,徐七喻反。嗇音色。

[疏]“《葛屨》二章,上章六句,下章五句”至“將之”。
  ○正義曰:作《葛屨》詩者,刺褊也。所以刺之者,魏之土地既以狹隘,故其民機(jī)心巧偽以趨於利,其君又儉嗇且福急,而無德教以將撫之,令魏俗彌趨於利,故刺之也。言魏地狹隘者,若地廣民稀,則情不趨利;地狹民稠,耕稼無所,衣食不給。機(jī)巧易生。人君不知其非,反覆儉嗇褊急,德教不加於民,所以日見侵削,故舉其民俗君情以刺之。機(jī)巧趨利,首章上四句是也。儉嗇,言愛物;褊急,言性躁,二者大同,故直云刺褊,卒章下二句是也。上章下二句,下章上三句,皆申說未三月之婦不可縫裳,亦是趨利之事也。
  ○箋“儉嗇”至“侵削”。
  ○正義曰:以下《園有桃》及《陟岵》序皆云“國小而迫,日以侵削”,故箋采下章而言其刺之意。

糾糾葛屨,可以屨霜?糾糾,猶繚繚也。夏葛屨,冬皮屨。葛屨非所以屨霜。箋云:葛屨賤,皮屨貴,魏俗至冬猶謂葛屨可以屨霜,利其賤也。
  ○糾,吉黝反,沈居酉反。繚音了,沈音遼。摻摻女手,可以縫裳?摻摻,猶纖纖也。婦人三月廟見,然后執(zhí)婦功。箋云:言女手者,未三月未成為婦。裳,男子之下服,賤,又未可使縫。魏俗使未三月婦縫裳者,利其事也。
  ○摻,所銜反,又所感反,徐又息廉反,《說文》作“攕”,山廉反,云:“好手貌。”纖,息廉反。見,賢遍反。要之襋之,好人服之。要,衤要也。襋,領(lǐng)也。好人,好女手之人。箋云:服,整也。衤要也領(lǐng)也在上,好人尚可使整治之。謂屬著之。
  ○要,於遙反。襋,紀(jì)力反。屬音燭。著,直略反。

[疏]“糾糾”至“服之”。
  ○正義曰:魏俗趨利,言糾糾然夏日所服之葛屨,魏俗利其賤,至冬日猶謂之可以屨寒霜;摻摻然未成婦之女手,魏俗利其士,新來嫁猶謂之可以縫衣裳。又深譏魏俗,言衤要之也,領(lǐng)之也,在上之衣尊,好人可使整治之。裳乃服之褻者,亦使女手縫之,是其趨利之甚。
  ○傳“糾糾”至“屨霜”。
  ○正義曰:糾糾為葛屨之狀,當(dāng)為稀疏之貌,故云猶繚繚也。《士冠禮》云:“屨,夏用葛,冬皮屨可也。”《士喪禮》云:“夏葛屨,冬白屨!弊⒃疲骸岸,變言白者,明夏時(shí)用葛亦白也!笔且路耍(dāng)夏葛屨,冬皮屨也!对铝睢贰凹厩锼冀怠保瑒t屨霜自秋始。言冬者,以屨霜為寒,而言冬為寒甚,故傳據(jù)《儀禮》而舉冬以言之也。凡屨,冬皮夏葛,則無用絲之時(shí)。而《少儀》云“國家靡?guī)牛硬宦慕z屨”者,謂皮屨以絲為飾也!短旃佟杖恕氛f屨舄之飾有絇、繶、純,是屨用絲為飾。夏日之有葛屨,猶絺绤所以當(dāng)暑,特為便於時(shí)耳,非行禮之服。若行禮之服,雖夏猶當(dāng)用皮。鄭於《周禮》注及《志》言“朝祭屨舄,各從其裳之色”,明其不用葛也。
  ○傳“摻摻”至“婦功”。
  ○正義曰:摻摻為女手之狀,則為纖細(xì)之貌,故云“猶纖纖”!墩f文》云:“纖,好手。”《古詩》云“纖纖出素手”,是也。下云“宛然左辟”,是已人夫家。既入夫家,仍云“女手”,明是未成婦也。《曾子問》云:“三月而廟見,稱來婦!庇衷疲骸芭磸R見而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眲t知既廟見者為成婦矣。既成為婦,則當(dāng)家士盡為。此譏使之縫裳,明是未可縫裳,故云“三月廟見,然后執(zhí)婦功”。三月廟見,謂無舅姑者。婦入三月,乃見於舅姑之廟。若有舅姑,則《士婚禮》所云“質(zhì)明,贊見婦於舅姑”,不待三月也。雖於昏之明旦即見舅姑也,亦三月乃助祭行,故《易·歸妹》注及鄭《箴膏盲》皆引《士昏禮》云:“婦入三月,而后祭行!比粍t雖見舅姑,猶未祭行,亦未成婦也。成婦雖待三月,其婚則當(dāng)夕成矣。《士昏禮》云:“其夕,衽席於奧,良席在東,皆有枕,北趾。主人人,親脫婦纓,燭出!弊⒃疲骸盎槎Y畢,將臥息。”又《駮異義》云:“昏禮之暮,枕席相連!笔瞧洚(dāng)夕成昏也。
  ○箋“言女”至“其事”。
  ○正義曰:以婦人之服不殊裳,故知所言裳者,指男子之下服也。《曲禮》曰:“諸母不漱裳。”唯舉裳不漱,則衣可漱。明裳為賤。
  ○傳“要衤要”至“之人”。
  ○正義曰:《士喪禮》云:“襚者,左執(zhí)領(lǐng),右執(zhí)要。”又曰:“襚者,以褶必有裳,執(zhí)衣如初。”注云:“帛為褶,無絮。雖復(fù)與襌同,有裳乃成稱!比粍t襚服有衣有裳,而左右執(zhí)之,則左執(zhí)衣領(lǐng),右執(zhí)裳要。此要謂裳,要字宜從衣,故云“要,衤要也”。要是裳衤要,則衤親為衣領(lǐng)!墩f文》亦云:“襋,衣領(lǐng)也。”二者於衣於裳各在其上,且又功少,故好人可使整治屬著之。上云“女手”,此云“好人”,故云“好人,女手之人”。今定本云“好人,好女手之人”者,義亦通。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提提,安諦也。宛,辟貌。婦至門,夫揖而入,不敢當(dāng)尊,宛然而左辟。象揥,所以為飾。箋云:婦新至,慎於威儀。如是使之,非禮。
  ○提,徒兮反。宛,於阮反。辟音避,注同,一音婢亦反。揥,敕帝反。諦音帝。維是褊心,是以為刺。箋云:魏俗所以然者,是君心褊急無德教使之耳,我是以刺之。

[疏]“好人”至“為刺”。
  ○正義曰:言好人初至,容貌安詳,審諦提提然。至門之時(shí),其夫揖之,不敢當(dāng)夫之揖,宛然而左辟之,又佩其象骨之揥以為飾。敬慎威儀如是,何故使之縫裳?魏俗所以然者,維是魏君褊心無德教使然,我是以為此刺也。
  ○傳“提提”至“為飾”。
  ○正義曰:《釋訓(xùn)》云:“提提,安也!睂O炎曰:“提提,行步之安也。”言安諦,謂行步安舒而審諦也!妒炕瓒Y》云:“婦至,主人揖婦以入。及寢門,揖入。”是婦至門,夫揖而入也。此好人不敢當(dāng)夫之尊,故宛然而左還辟之。不敢當(dāng)主,故就客位。
  ○箋“魏俗”至“刺之”。
  ○正義曰:如此箋,則魏俗之趨利由君也。序云“魏地狹隘,其民機(jī)巧趨利”,則似魏俗先然與?此反者,魏俗趨利,實(shí)由地狹使然。人君當(dāng)知其不可,而以政反之。今君乃儉嗇且褊急,而無德教,至使民俗益復(fù)趨利,故刺之。

《葛屨》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剌儉也。其君儉以能勤,剌不得禮也。
  ○汾沮洳,汾音扶云反,沮音子預(yù)反,洳音如預(yù)反。“其君子”,一本無“子”字。

[疏]“《汾沮洳》三章,章六句”至“得禮”。
  ○正義曰:作《汾沮洳》詩者,刺儉也。其君好儉而能勤,躬自采菜,刺其不得禮也。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汾,水也。沮洳,其漸洳者。莫,菜也。箋云:言,我也。於彼汾水漸洳之中,我采其莫以為菜,是儉以能勤。
  ○莫音暮。漸如字,又接廉反。彼其之子,美無度。箋云:之子,是子也。是子之德,美無有度,言不可尺寸。美無度,殊異乎公路。路,車也。箋云:是子之德,美信無度矣。雖然,其采莫之事,則非公路之禮也。公路,主君之軞車,庶子為之,晉趙盾為軞車之族是也。
  ○軞,本作“旄”,音毛。盾,徒本反。

[疏]“彼汾”至“公路”。
  ○正義曰:由魏君儉以能勤,於彼汾水漸洳之中,我魏君親往采其莫以為菜,是儉而能勤也。彼其采莫之子,能勤儉如是,其美信無限度矣,非尺寸可量也。美雖無度,其采莫之士殊異於公路,賤官尚不為之,君何故親采莫乎?刺其不得禮也。
  ○傳“汾水”至“莫菜”。
  ○正義曰:汾是水名。沮洳,潤澤之處,故為漸洳!澳恕闭,陸機(jī)《疏》云:“莫,莖大如箸,赤節(jié),節(jié)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為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間謂之莫!卑竿趺C、孫毓皆以為大夫采菜,其《集注序》云:“君子儉以能勤。”案今定本及諸本序直云“其君”,義亦得通。
  ○箋“之子”至“尺寸”。
  ○正義曰:“之子,是子”,《釋訓(xùn)》文!锻鹎稹吩疲骸坝问師o度!薄顿e之初筵》云:“飲酒無度!苯灾^無節(jié)度也。此不得為美無節(jié)度,故為無復(fù)度限,言不可以尺寸量也。
  ○箋“是子”至“是也”。
  ○正義曰:公路與公行一也。以其主君路車謂之公路,主兵車之行列者則謂之公行,正是一官也。宣二年《左傳》云:“晉成公立,乃宦卿之適,以為公族。又宦其馀子,亦為馀子,其庶子為公行。趙盾請以括為公族,公許之。冬,趙盾為軞車之族!笔瞧涫乱病Zw盾自以為庶子,讓公族而為公行,言為軞車之族,明公行掌軞車。服虔云:“軞車,戎車之倅!倍蓬A(yù)云“公行之官”,是也。其公族則適子為之,掌君宗族。成十八年《左傳》曰:“晉荀會(huì)、欒黡、韓無忌為公族大夫,使訓(xùn)卿之子弟恭儉孝悌。”是公族主君之同姓,故下箋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是也。傳有公族、馀子、公行,此有公路、公行、公族,知公路非馀子者,馀子自掌馀子之政,不掌公車,不得謂之公路,明公路即公行,變文以韻句耳。此公族、公行,諸侯之官,故魏、晉有之。天子則巾車掌王之五路,車仆掌戎車之倅。《周禮》六官,皆無公族、公行之官,是天子諸侯異禮也。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箋云:采桑,親蠶事也。彼其之子,美如英。萬人為英。美如英,殊異乎公行。公行,從公之行也。箋云:從公之行者,主君兵車之行列。
  ○行,戶郎反,注同。

[疏]傳“萬人為英”。
  ○正義曰:《禮運(yùn)》注云:“英,俊選之尤者!眲t英是賢才絕異之稱。此傳及《尹文子》皆“萬人為英”。《大戴禮·辨名記》云:“千人為英。”異人之說殊也。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藚,水舄也。
  ○藚音續(xù),一名牛唇,《說文》音其或反。舄音昔。

[疏]傳“藚,水舄”。
  ○正義曰:《釋草》云:“藚,牛唇。”李巡曰:“別二名。”郭璞引《毛詩傳》曰:“水蕮也。如續(xù)斷寸寸有節(jié),拔之可復(fù)。”陸機(jī)《疏》云:“今澤蕮也。其葉如車前草大,其味亦相似,徐州廣陵人食之!北似渲,美如玉。美如玉,殊異乎公族。公族,公屬。箋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
  ○昭,紹遙反,《說文》作“佋”。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園有桃》,刺時(shí)也。大夫憂其君國小而迫,而儉以嗇,不能用其民,而無德教,日以侵削,故作是詩也。

[疏]“《園有桃》二章,章十二句”至“是詩”。
  ○正義曰:儉嗇不用其民,章首二句是也。大夫憂之,下十句是也。由無德教,數(shù)被攻伐,故連言國小而迫,口以侵削,於經(jīng)無所當(dāng)也。

園有桃,其實(shí)之殽。興也。園有桃,其實(shí)之食。國有民,得其力。
  ○箋云:魏君薄公稅,省國用,不取於民,食園桃而已。不施德教民,無以戰(zhàn),其侵削之由,由是也。
  ○殽,本又作“肴”,音爻。省,色領(lǐng)反。心之憂矣,我歌且謠。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箋云:我心憂君之行如此,故歌謠以寫我憂矣。
  ○謠音遙。行,下孟反,下文“行國”同。不我知者,謂我士也驕。箋云:士,事也。不知我所為歌謠之意者,反謂我於君事驕逸故。
  ○所為,于偽反,下“所為”皆同。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夫人謂我欲何為乎?
  ○箋云:彼人,謂君也。曰,於也。不知我所為憂者,既非責(zé)我,又曰:君儉而嗇,所行是其道哉。子於此憂之,何乎?
  ○何其,音基,下章同。夫人,音符。何為,如字。心之憂矣,其誰知之?箋云:如是則眾臣無知我憂所為也。其誰知之,蓋亦勿思!箋云:無知我憂所為者,則宜無復(fù)思念之以自止也。眾不信我,或時(shí)謂我謗君,使我得罪也。
  ○

[疏]“園有”至“勿思”。
  ○毛以為,園有桃,得其實(shí)為之殽,以興國有民,得其力為君用。今魏君不用民力,又不施德教,使國日以侵削,故大夫憂之,言己心之憂矣,我遂歌而且謠,以寫中心之憂。不知我者,見我無故歌謠,謂我於君事也驕逸然,故彼人又言云:“君之行是哉!子之歌謠,欲何其為乎?”彼人既不知我而責(zé)我矣,而我心之憂矣,其誰能知之?既無知我者,或謗我使我得罪,其有誰能知之?我蓋欲亦自止,勿復(fù)思念之。彼人正謂不知我者。曰、其并為辭。
  ○鄭以為,園有桃,魏君取其實(shí)為之殽。不興為異。又以彼人為君,曰為於言不知我者,謂我於君事驕逸。又言彼君之行儉而嗇,是其道哉!子於此憂之何?馀同。
  ○箋“魏君”至“由是”。
  ○正義曰:魏君薄於公稅,乃是人君美事,而刺之者,公家稅民有常,不得過度,故《孟子》曰:“欲輕之於堯、舜,大貉小貉;欲重之於堯、舜,大桀小桀!笔欢悾赂簧献,是稅三不得薄也!多嵵尽反饛堃菀嘣疲骸岸惙ㄓ谐#坏帽。”今魏君不取於民,唯食閩桃而已,非徒薄於一,故刺之!吨杏埂吩疲骸皶r(shí)使薄斂。”《左傳》稱晉悼公薄賦斂,所以復(fù)霸,皆薄為美。以當(dāng)時(shí)莫不厚稅,故美其薄賦斂耳。魯哀公曰:“二,吾猶不足。”是當(dāng)時(shí)皆重?cái)恳。易傳者以云其?shí)之殽,明食桃為殽,即是儉嗇之事。
  ○傳“曲合”至“曰謠”。
  ○正義曰:《釋樂》云:“徒歌謂之謠。”孫炎曰:“聲消搖也。”此文歌謠相對,謠既徒歌,則歌不徒矣,故云“曲合樂曰歌”。樂即琴瑟。《行葦》傳曰:“歌者,合於琴瑟也!备柚{對文如此。散則歌為總名。《論語》云“子與人歌”,《檀弓》稱“孔子歌曰:‘泰山其頹乎’”之類,未必合樂也。
  ○傳“夫人謂我欲何為乎”。
  ○正義曰:夫人即經(jīng)之彼人也。今定本云“彼人”,不云“夫人”,義亦通也!昂螢椤奔唇(jīng)之“何其”也。彼人謂我何為者,言彼不知我者之人,謂我歌謠無所為也。箋以上已云“不知我者”,此無為更斥彼人,故以為彼人斥君也!霸唬丁,《釋詁》文。

園有棘,其實(shí)之食。棘,棗也。
  ○棘,紀(jì)力反,從兩束,俗作“栜”同。心之憂矣,聊以行國。箋云:“聊,且,略之辭也。聊出行於國中,觀民事以寫憂。不我知者,謂我士也罔極。極,中也。箋云:見我聊出行於國中,謂我於君事無中正。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憂矣,其誰知之?其誰知之,蓋亦勿思!

《園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孝子行役,思念父母也。國迫而數(shù)侵削,役乎大國,父母兄弟離散,而作是詩也。役乎大國者,為大國所征發(fā)。
  ○岵,音戶。此傳及解“屺”共《爾雅》不同。王肅依《爾雅》。數(shù)音朔!扒窒鳌保净蜃鳌皣《,數(shù)見侵削”者,誤。

[疏]“《陟岵》三章,章六句”至“是詩”。
  ○正義曰:首章望父,二章望母,卒章望兄。敘言其思念之由,經(jīng)陳思念之事。經(jīng)無弟,而序言之者,經(jīng)以父母與兄,己所尊敬,故思其戒。其實(shí)弟亦離散,故序言之以協(xié)句。今定本云“國迫而數(shù)侵削”,義亦通也。
  ○箋云“役乎”至“徵發(fā)”。
  ○正義曰:箋以文承數(shù)見侵削,嫌為從役以拒大國,故辨之云“為大國所征發(fā)”也。知者,以言“役乎大國”,則為大國所役,猶《司寇》云“役諸司空”,則為司空所役,明是大國征發(fā)之。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山無草木曰岵。箋云:孝子行役,思其父之戒,乃登彼岵山,以遙瞻望其父所在之處。
  ○處,昌慮反。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無已。箋云:予,我。夙,早。夜,莫也。無已,無解倦。
  ○莫音暮。解音介。上慎旃哉!猶來無止。旃,之。猶,可也。父尚義。箋云:上者,謂在軍事作部列時(shí)。
  ○旃,之然反。

[疏]“陟彼”至“無止”。
  ○正義曰:孝子在役之時(shí),以親戚離散而思念之。言己登彼岵山之上兮,瞻望我父所在之處兮。我本欲行之時(shí),而父教戒我曰:“嗟汝我子也,汝從軍行役在道之時(shí),當(dāng)早起夜寐,無得已止!庇盅裕骸叭糁淋娭,在部列之上,當(dāng)慎之哉,可來乃來,無止軍事而來。若止軍事,當(dāng)有刑誅!惫噬罱渲
  ○傳“山無草木曰岵”。
  ○正義曰:《釋山》云:“多草木岵,無草木屺。”傳言“無草木曰岵”,下云“有草木曰屺”,與《爾雅》正反,當(dāng)是轉(zhuǎn)寫誤也。定本亦然。
  ○傳“旃之”至“尚義”。
  ○正義曰:此旃與《采苓》“舍旃”,旃皆為足句,故訓(xùn)為“之”!蔼q,可”,《釋言》文。父尚義者,解孝子所以稱父戒己之意,由父之於子尚義,故戒之。二章傳曰“母尚恩”,卒章傳曰“兄尚親”,皆於章末言之,俱明見戒之意,以其恩義親故也。文十八年《左傳》曰:“舜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倍骷创纫玻H則友也。
  ○箋“上者”至“列時(shí)”。
  ○正義曰:上言行役,是在道之辭也。此變言上,又云可來乃來,明在軍上為部分行列時(shí)也。《曲禮》曰:“左右有局,各司其局!弊⒃疲骸熬,部分也!敝^軍中各有所部為行列之分,與此一也。

陟彼屺兮,瞻望母兮。山有草木曰屺。箋云:此又思母之戒,而登屺山而望之也。
  ○屺音起。母曰:“嗟,予季!行役夙夜無寐。季,少子也。無寐,無耆寐也。
  ○少,詩照反。耆,常志反。上慎旃哉!猶來無棄!蹦,尚恩也。

陟彼岡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偕,俱也。上慎旃哉!猶來無死!毙稚杏H也。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畝之間》,刺時(shí)也。言其國削小,民無所居焉。
  ○畝,莫后反,古作“晦”,俗作“畝”,皆同。

[疏]“《十畝之間》二章,章三句”至“居焉”。
  ○正義曰:經(jīng)二章,皆言十畝一夫之分,不能百畝,是為削小。無所居,謂土田狹隘,不足耕墾以居生,非謂無居宅也。

十畝之間兮,桑者閑閑兮,閑閑然,男女無別,往來之貌。箋云:古者一夫百畝,今十畝之間,往來者閑閑然,削小之甚。
  ○間間音閑,本亦作“閑”。別,彼列反。行與子還兮!或行來者,或來還者。
  ○還,本亦作“旋”。

[疏]“十畝”至“還兮”。
  ○正義曰:魏地狹隘,一夫不能百畝,今才在十畝之間,采桑者閑閑然,或男或女,共在其間,往來無別也。又?jǐn)⑵渫咧o,乃相謂曰:行與子俱回還兮。雖則異家,得往來俱行,是其削小之甚也。
  ○傳“閑閑”至“之貌”。
  ○正義曰:此言“之間”,則一家之人共采桑於其間,地狹隘無所相避,故言男女無別。閑閑然,為往來之貌。此章既言“之間”,故下章言“之外”。地傍徑路,行非一家,故言“泄泄”為“多人之貌”。
  ○箋“古者”至“之甚”。
  ○正義曰:《王制》云“制農(nóng)田百畝”,《地官·遂人》云“夫一廛田百畝”,《司馬法》曰“畝百為夫”,是一夫百畝也。此言其正法耳。《周禮》:“上地,家百畝;中地,家二百畝,下地,家三百畝。”又云遂上地“有菜五十畝”,其廢易相通,皆二百畝也。《孟子》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野田不樹桑!稘h書·食貨志》云:“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贝耸之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漢志》言其大法耳。民之所便,雖田亦樹桑,故上云“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古者侵其地而虜其民,此得地狹民稠者,以民有畏寇而內(nèi)入,故地狹也。一夫百畝,今此十畝,相率十倍,魏雖削小,未必即然,舉十畝以喻其狹隘耳。
  ○傳“或行來者,或來還者”。
  ○正義曰:云“還兮”,相呼而共歸。下云“逝兮”,相呼而共往。傳探下章之意,故云“或行來者,或來還者”。見往來相須,故總解之。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兮,泄泄,多人之貌。
  ○泄,以世反。行與子逝兮!箋云:逝,逮也。
  ○逮,徒賚反,又徒帝反。

《十畝之間》二章,章三句。

《伐檀》,刺貪也。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jìn)仕爾。
  ○檀,徒丹反,木名。

[疏]“《伐檀》三章,章九句”至“仕爾”。
  ○正義曰:在位貪鄙者,經(jīng)三章皆次四句是也。君子不得進(jìn)仕者,首章三句是也。經(jīng)、序倒者,序見由在位貪鄙,令君子不得仕,如其次以述之;經(jīng)先言君子不仕,乃責(zé)在位之貪鄙,故章卒二句皆言君子不素飧,以責(zé)小人之貪,是終始相結(jié)也。此言在位,則刺臣。明是君貪而臣效之,雖責(zé)臣,亦所以刺君也。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坎坎,伐檀聲。寘,置也。干,厓也。風(fēng)行水成文曰漣。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漣。箋云:是謂君子之人不得進(jìn)仕也。
  ○坎,苦感反。寘,之豉反。漣,力纏反。猗,於宜反,本亦作“漪”,同。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貆兮?種之曰稼。斂之曰穡。一夫之居曰廛。貆,獸名。箋云:是謂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也。冬獵曰狩。宵田曰獵。胡,何也。貉子曰貆。
  ○廛,本亦作“<土厘>”,又作“厘”,直連反。古者一夫田百畝,別受都邑五畝之地居之,故《孟子》云“五畝之宅”,宅是也。縣音玄,下皆同。貆,本亦作“狟”,音桓,徐、郭音暄,貉子也。宵音消,夜也。貉,戶各反,依字作“貈”。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素,空也。箋云:彼君子者,斥伐檀之人,仕有功乃肯受祿。
  ○餐,七丹反,《說文》作“餐”,云:“或從水!薄蹲至帧吩疲骸巴淌骋病!鄙蛞魧O。

[疏]“坎坎”至“餐兮”。
  ○正義曰:言君子之人不得進(jìn)仕,坎坎然身自斬伐檀木,置之於河之厓,欲以為輪輻之用。此伐檀之人既不見用,必待明君乃仕,若待河水澄清,且有波漣猗然也。君子不進(jìn),由在位貪鄙,故責(zé)在位之人云:汝不親稼種,不親斂穡,何為取禾三百夫之田穀兮?不自冬狩,不自夜獵,何為視汝之庭則有所懸者是貆獸兮?汝何為無功而妄受此也?彼伐檀之君子,終不肯而空餐兮,汝何為無功而受祿,使賢者不進(jìn)也?
  ○傳“坎坎”至“且漣”。
  ○正義曰:以下云漘、側(cè),則是厓畔之處,故云“干,厓也”!兑住u卦》“鴻漸於干”,注云:“干謂大水之傍,故停水處!迸c此同也。風(fēng)行吹水而成文章者曰漣。此云“漣猗”,下云“直猗”、“淪猗”。漣、直、淪論水波之異,猗皆辭也!夺屗吩疲骸昂铀迩覟戔ⅰ4蟛闉。小波為淪。直波為徑。”李巡云:“分別水大小曲直之名。”郭璞曰:“瀾言渙瀾也。淪言蘊(yùn)淪也。徑言徑侹也。”漣、瀾雖異而義同。此詩漣、淪舉波名直,波不言徑而言直者,取韻故也。下二章言“伐輻”、“伐輪”,則此伐檀為車之輪、輻,非待河水之清方始用之。而經(jīng)於“河干”之下即言“河水清”,故解其意。此人不得進(jìn)仕,伐檀隱居,以待可仕之世,若待河水清且漣猗然也。河水性濁,清則難待,猶似闇主常多,明君稀出。既云置檀河厓,因即以河為喻。襄八年《左傳》云:“俟河之清,人壽幾何?”《易緯》云:“王者太平嘉瑞之將出,則河水先清!笔呛铀∏澹室杂髅骶〕鲆。
  ○傳“種之”至“獸名”。
  ○正義曰:以稼穡相對,皆先稼后穡,故知種之曰稼,斂之曰穡。若散則相通。《大田》云“曾孫之稼”,非唯種之也!稖摹吩弧吧嵛曳w事”,非唯斂之也。一夫之居曰廛,謂一夫之田百畝也。《地官·遂人》云:“夫一廛,田百畝!彼巨r(nóng)云:“廛,居也。”揚(yáng)子云“有田一廛”,謂百畝之居,與此傳同也。《地官·載師》云:“巿廛之征!编嵥巨r(nóng)云:“廛,巿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也!毙^:“廛者,若今云邑、居、里矣。廛,民居之區(qū)域也。里,居也!币遭堋⒗锶螄。而《遂人》授民田,“夫一廛,田百畝”,是廛不謂民之邑居在都城者與?則鄭謂廛為民之邑居,不為一夫之田者,以廛者民居之名。夫田與居宅同名為廛,但《周禮》言“夫一廛”,復(fù)言“田百畝”,百畝既是夫田,故以廛為居宅,即《孟子》云“五畝之宅”是也。以《載師》連巿言之,故準(zhǔn)《遂人》以廛為邑居。此言“胡取禾三百廛”,取禾宜於田中,故從傳“一夫之居”,不易之。《釋獸》云:“貈子,貆!惫痹唬骸捌浯普呙,乃刀反。今江東通呼貉為<豸央><豸吏>。”
  ○箋“是謂”至“曰貆”。
  ○正義曰:《釋天》云:“冬獵為狩,宵田為獠。”李巡曰:“冬圍守而取禽!惫使痹唬骸扳,猶燎也,今之夜獵載爐照者也。江東亦呼獵為獠!薄豆茏印吩唬骸扳搏C畢弋!笔氢矠楂C之別名。經(jīng)云“不狩不獵”,則狩與獵別,故以獵為宵田。此對文耳。散即獵通於晝夜,狩兼於四時(shí),若《周禮》云“大田獵”,《王制》云“佐車止則百姓田獵”,不必皆宵田也!吨泻颉吩啤扒夭鲠鳌保恶嗱潯吩啤皬墓卺鳌,未必皆冬獵也!夺屘臁酚衷疲骸盎鹛餅獒鳌!睂O炎曰:“放火燒草,守其下風(fēng)!笔轻鞣仟(dú)冬獵之名也。

坎坎伐輻兮,寘之河之側(cè)兮,河水清且直猗。輻,檀輻也。側(cè)猶厓也。直,直波也。
  ○輻音福。

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萬萬曰億。獸三歲曰特。箋云:十萬曰億。三百億,禾秉之?dāng)?shù)。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疏]傳“萬萬”至“曰特”。
  ○正義曰:萬萬曰億,今數(shù)然也。傳以時(shí)事言之,故今《九章算術(shù)》皆以萬萬為億。獸三歲曰特,毛氏當(dāng)有所據(jù),不知出何書。
  ○箋“十萬”至“之?dāng)?shù)”。
  ○正義曰:箋以《詩》、《書》古人之言,故合古數(shù)言之。知古億十萬者,以田方百里,於今數(shù)為九百萬畝,而《王制》云“方百里,為田九十億畝”,是億為十萬也,故彼注云:“億,今十萬!笔且越駮怨乓。《楚語》云:“百姓千品萬官億丑。”皆以數(shù)相十,是億十萬也。詩內(nèi)諸言億者,毛、鄭各從其家,故《楚茨》箋、傳與此同。三百億與三百廛、三百囷相類。若為釜斛之?dāng)?shù),則大多不類,故為禾秉之?dāng)?shù)。秉,把也,謂刈禾之把數(shù)。《聘禮》注云“秉謂刈禾盈把”,是也。

坎坎伐輪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淪猗。檀可以為輪。漘,厓也。小風(fēng)水成文轉(zhuǎn)如輪也。
  ○輪音淪,漘,順倫反,本亦作“<辰月>”。淪音倫,《韓詩》云:“順流而風(fēng)曰淪。淪,文貌。”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圓者為囷。鶉,鳥也。
  ○囷,丘淪反,圓倉。鶉音純。

[疏]傳“圓者為囷。鶉,鳥”。
  ○正義曰:《月令》“修囷倉”,方者為倉,故圓者為囷!犊脊び洝そ橙恕纷⒃啤皣铮瑘A倉”,是也!夺岠B》云:“鷯,鶉。其雄鶛,牝庳。”李巡曰:“別雄雌異方之言。鶉一名鷯!惫痹唬骸谤嚕g之屬也。”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熟食曰飧。箋云:飧讀如魚飧之飧。
  ○飧,素門反,《字林》云:“水澆飯也。”

[疏]傳“熟食曰飧”。
  ○正義曰:傳意以飧為飧饔之飧,客始至之大禮,其食熟致之,故云“熟食曰飧”!肚锕佟ふ瓶汀吩疲骸肮肝謇,侯伯飧四牢,子男飧三牢,卿飧二牢,大夫飧一牢,士飧少牢!弊⒃啤肮畈幽锈附燥円焕巍保瑒t卿大夫亦有飪,故曰為熟食也。
  ○箋“飧讀如魚飧之飧”。
  ○正義曰:宣六年《公羊傳》曰:“晉靈公使勇士將殺趙盾,入其門則無人焉,上其堂則無人焉,俯而窺之,方食魚飧!笔瞧涫乱病`嵰詾轸~飧之飧,則非傳所云熟食也!墩f文》云:“飧,水澆飯也。從夕、食!毖匀说﹦t食飯,飯不可停,故夕則食飧,是飧為飯之別名。易傳者,《鄭志》答張逸云:“禮,飧饔大多非可素,不得與‘不素餐’相配,故易之也。”

《伐檀》三章,章九句。

《碩鼠》,刺重?cái)恳病舜唐渚財(cái),蠶食於民,不修其政,貪而畏人,若大鼠也。
  ○碩音石。斂,呂驗(yàn)反,下同。

[疏]“《碩鼠》三章,章八句”至“大鼠”。
  ○正義曰:蠶食者,蠶之食桑,漸漸以食,使桑盡也。猶君重?cái),漸漸以稅,使民囷也。言貪而畏人,若大鼠然,解本以碩鼠為喻之意,取其貪且畏人,故序因倒述其事。經(jīng)三章,皆上二句言重?cái)浚味溲圆恍奁湔。由君重(cái)浚恍奁湔,故下四句言將棄君而去也?/p>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貫,事也。箋云:碩,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無復(fù)食我黍,疾其稅斂之多也。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眷顧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
  ○貫,古亂反,徐音官。復(fù),扶又反。稅,始銳反。比,毗志反。逝將去女,適彼樂土。箋云:逝,往也。往矣將去女,與之訣別之辭。樂土,有德之國。
  ○樂音洛,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訣,古穴反。

樂土樂土,爰得我所!箋云:爰,曰也。

[疏]“碩鼠”至“得我所”。
  ○正義曰:國人疾其君重?cái)课啡,比之碩鼠。言碩鼠碩鼠,無食我黍,猶言國君國君,無重?cái)课邑?cái)。君非直重?cái)快段,又不修其政。我三歲以來事汝矣,曾無於我之處肯以教令恩德眷顧我也。君既如是,與之訣別,言往矣將去汝之彼樂土有德之國。我所以之彼樂土者,以此樂土,若往則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將去汝者,謂我往之他國,將去汝國也。
  ○傳“貫,事”。
  ○正義曰:《釋詁》文。
  ○箋“碩大”至“是徙”。
  ○正義曰:“碩,大”,《釋詁》文。《釋獸》於鼠屬有鼫?zhǔn),孫炎曰:“五技鼠!惫痹唬骸按笫螅^似兔,尾有毛青黃色,好在田中食粟豆,關(guān)西呼鼩音瞿鼠!鄙崛恕⒎馔嗽,以碩鼠為彼五技之鼠也。許慎云:“碩鼠五技,能飛不能上屋,能游不能渡谷,能綠不能窮木,能走不能先人,能穴不能覆身,此之謂五技。”陸機(jī)《疏》云:“今河?xùn)|有大鼠,能人立,交前兩腳於頸上跳舞,善鳴,食人禾苗。人逐則走入樹空中。亦有五技,或謂之雀鼠,其形大,故序云‘大鼠也’。魏國,今河北縣是也。言其方物,宜謂此鼠非鼫?zhǔn)笠病!卑创私?jīng)作“碩鼠”,訓(xùn)之為大,不作“鼫?zhǔn)蟆敝,其義或如陸言也。序云“貪而畏人,若大鼠然”,故知大鼠為斥君,亦是興喻之義也。箋又以此民居魏,蓋應(yīng)久矣。正言“三歲貫汝”者,以古者三歲大比,民或於是遷徙,故以三歲言之。《地官·小司徒》及《鄉(xiāng)大夫職》皆云三年則大比。言比者,謂大校,比其民之?dāng)?shù)而定其版籍,明於此時(shí)民或得徙!兜毓佟け乳L職》曰:“徙於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注云:徙謂不便其居也。或國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國中,皆從而付所處之吏。是大比之際,民得徙矣。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箋云:不肯施德於我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直,得其直道。箋云:直猶正也。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苗,嘉穀也。

[疏]傳“苗,嘉穀”。
  ○正義曰:黍麥指穀實(shí)言之,是鼠之所食。苗之莖葉,以非鼠能食之,故云“嘉穀”,謂穀實(shí)也。穀生於苗,故言苗以韻句。三歲貫女,莫我肯勞。箋云:不肯勞來我。
  ○勞,如字,又力報(bào)反,注同。徠,本亦作“來”,同力代反。逝將去女,適彼樂郊。箋云:郭外曰郊。

樂郊樂郊,誰之永號!號,呼也。箋云:之,往也。永,歌也。樂郊之地,誰獨(dú)當(dāng)往而歌號者。言皆喜說無憂苦。
  ○詠,本亦作“永”,同音詠。號,戶毛反,注同。呼,火故反。說音悅。

[疏]“誰之永號”。
  ○正義曰:言彼有德之樂郊,誰往而獨(dú)長歌號呼?言往釋皆歌號,喜樂得所,故我欲往也。箋“之,往。永,歌”。
  ○正義曰:“之,往”,《釋詁》文。永是長之訓(xùn)也,以永號共文,傳云“號,呼”,是歌之呼,《樂記》及《關(guān)雎》皆云“永歌之”,《舜典》云“聲依永”,故以永為歌,歌必長言必故也。

《碩鼠》三章,章八句。

魏國七篇,十八章,百二十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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