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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卷九 九之四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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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九之四

  《出車》,勞還率也。遣將率及戍役,同歌同時,欲其同心也。反而勞之,異歌異日,殊尊卑也!抖Y記》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贝似淞x也。
  ○出車如字,沈尺遂反。勞,力報反。還音旋。

[疏]《出車》六章,章八句。
  ○正義曰:作《出車》詩者,勞還帥也。謂文王所遣伐玁狁、西戎之將帥,以四年春行,五年春反,於其反也,述其行事之苦以慰勞之。六章皆勞辭也。
  ○箋“遣將”至“其義”。
  ○正義曰:箋解遣唯一篇,而勞有二篇之意,故曰“遣將帥及戌役,同歌同時,欲其同心”也。同歌,謂其共歌《采薇》也。同時,謂將帥與戍役俱行。雖三章三輩別行,每行將帥同發(fā)也。三輩各有將,此獨言南仲者,以元帥,故歸功焉,反而勞之。異歌,謂《出車》與《杕杜》之歌不一時,是異歌異日也。必異日者,殊尊卑故也!队裨濉吩疲骸百n君子與小人不同日!迸c此協(xié),故曰此其義也。此將帥有功而還,本其初出以勞之。首章言四年春,將欲遣軍,出車就馬,命之為將,仍在國未行也。二章言就馬於牧地,設(shè)旌旐。既已受命,臨事而懼,是二月、三月之事也。從是而行,先伐玁狁。三章言往朔方營筑壘壁。既以春末而行,當(dāng)以夏初到朔方也。既至朔方,將設(shè)經(jīng)略,五月猶尚停息,六月乃始出壘。四章言黍稷方華,出伐玁狁。玁狁既服,因伐西戎,至春凍始釋,又從西戎而反於朔方。慮有驚急,復(fù)且停住也。以六月出伐玁狁,當(dāng)至秋末始平,乃移兵西戎。五章言晚秋之時,西方諸侯鄉(xiāng)望南仲也。至於五年之春,二方大定,乃始還帥。卒章言其迥歸其事次也。唯四章因言自壘而出,即說自西而反。五章乃更述在西方之事為小倒耳。

我出我車,于彼牧矣。出車就馬於牧地。箋云:上我,我殷王也。下我,將率自謂也。西伯以天子之命,出我戎車於所牧之地,將使我出征伐。
  ○牧音目。自天子所,謂我來矣。箋云:自,從也。有人從王所來,謂我來矣,謂以王命召己,將使為將率也。先出戎車,乃召將率,將率尊也。

召彼仆夫,謂之載矣!巴跏露嚯y,維其棘矣”。仆夫,御夫也。箋云:棘,急也。王命召己,己即召御夫,使裝載物而往。王之事多難,其召我必急,欲疾趍之。此序其忠敬也。
  ○難,乃旦反,注及下皆同。裝,側(cè)良反,本又作“莊”。

[疏]“我出”至“棘矣”。
  ○正義曰:文王述將帥之辭,言汝將帥云:王今既以我天子之命,出我將帥之戎車,于彼郊牧之地而就馬矣。乃從王子之所,以王命召己,謂我來為將帥矣。我得王命,即自召彼仆御之夫,謂之今使裝載而往矣。所以不待受命即使裝載者,以王家之士多危難,其召我必急矣,不可緩以待命,欲疾趨之也。以王命不辭,即召仆夫,忠也。知自急難,欲疾趨之,敬也。序其忠敬以慰勞之。
  ○傳“出車”至“牧地”。
  ○正義曰:以言于彼牧矣,故知出車就之。下章云“于彼郊矣”,則牧地在郊,故《地官·載師職》曰:“牧田任遠(yuǎn)郊之地!笔且病qR已在牧,而得出車就之者,雖大數(shù)在牧,仍有在廄供用者,故《月令》“季春乃合累牛騰馬游牝於牧”,注云:“累系在廄者!笔且。廄有馬,可令引車以就牧。不即以在廄之馬駕戎車者,以戎車自有戎馬,齊力尚強(qiáng)。在廄不必征馬,故不用焉。
  ○箋“上我”至“自謂”。
  ○正義曰:此本將帥之辭以勞之,則我車馬為將帥之所乘,故知“下我,將帥自謂也”。以天子之命召己,故知出車者亦天子之命,故“上我,我殷王也”。時出車未命將帥,云“我車”者,以出車本為將帥,出車才訖,王即命己為將,則將帥之車為己所乘,復(fù)從后本之,故云“我車”也。
  ○傳“仆夫,御夫也”。
  ○正義曰:《周禮·戎仆》:“掌御戎車。”注云:“師出,王乘以自將也!薄队颉罚骸罢朴、從車!弊⒃疲骸岸,象路之副。從車,戎路之副!笔瞧头蚺c御夫別矣。而言“仆夫,御夫”者,以此云謂之載矣,言裝載物,是從車之事,故為御夫。其實此仆夫亦有戎仆,何者?在牧戎車,將帥所乘,豈更有異人御之哉?則戎仆也。故下章“仆夫況瘁”,箋云“憂其馬之不正”,是正御亦在焉。以戎車及副各自有御,不得一人兼之,則文當(dāng)并有;蚣醇婀伲溟L者為戎仆,小者為御夫矣。

我出我車,于彼郊矣。設(shè)此旐矣,建彼旄矣。龜、蛇曰旐。旄,干旄。箋云:設(shè)旐者,屬之於干旄,而建之戎車。將率既受命行乃乘焉。牧地在遠(yuǎn)郊。
  ○旐音兆。旄音毛。屬音燭,致也。彼旟旐斯,胡不旆旆?鳥隼曰旟。旆旆,旒垂貌。
  ○旟音馀。旆,滿貝反。隼,息允反。旒音留。

憂心悄悄,仆夫況瘁。箋云:況,茲也。將率既受命,行而憂,臨事而懼也。御夫則茲益憔悴,憂其馬之不正。
  ○悄,七小反。瘁,似醉反,本亦作“萃”,依注作“悴”,音同。憔,慈遙反。“憂其馬之不正”,一本作“之不正也”,一本作“馬之政”。

[疏]“我出”至“況瘁”。
  ○正義曰:王勞將帥,本其所言云:王本以我天子之命,出我將帥之戎車,於彼郊牧就馬矣。既命我為將帥,我受命當(dāng)行,即就於郊牧之車,設(shè)此旐而屬之於旄之上干矣。以屬旐於旄,乃建立彼旄於戎車之上矣。旄在地已屬之於干旄,言建旐則亦同建之也。既建而后行,在道之時,彼旟旐斯隨車而行,何有不旆旆者乎?言皆旆旆然垂也。時既受命行,汝將帥則憂心悄悄然,臨事而懼。仆夫憂馬不正亦然,滋益憔悴矣。言其勞苦,示知其情也。言此旐彼旄者,凡兩事者,一言彼,一言此,便文耳。“于彼新田,于此菑畝”,皆此類也。
  ○傳“龜蛇曰旐”。
  ○正義曰:此及下傳云“鳥隼曰旟”,“交龍為旂”,皆《周禮·司!肺囊。雜互陳之,則軍之諸帥有建之者矣。《大司馬序》云:“凡制軍,萬二千五百人為軍,軍將皆命卿。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贝搜詣谶帥,自伍長以上皆在焉。鄭於《大司馬職》注云:“凡旌旗,有軍眾者畫異物,無者帛而已。”則伍長以上皆軍眾,所建畫異物矣。其職曰:“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郊野載旐,百官載旟。”注云:軍吏,諸軍帥也。郊謂鄉(xiāng)遂之州長縣正以下,野謂公邑大夫。建旐者以其將羨卒,百官卿大夫以其屬衛(wèi)王。彼據(jù)因田教戰(zhàn),王親在焉。今南仲為將專行,若以文王承殷王之命,則南仲比軍吏而已,不過載熊虎之旗。但時未制禮,文王以諸侯而有王者之化,此錄入《雅》,當(dāng)為天子法,則南仲一人或建旂。下云“旂旐央央”,旂蓋南仲所建也。以下或載旐,或載旟,故此經(jīng)所陳,唯旂、旐、旟三物而已。軍吏戴旗,則此行必有載旗者,經(jīng)所不陳,文不具耳。
  ○傳“旆旆,旒垂貌”。
  ○正義曰:定本云“旆旆,旒垂貌”,多一旆字。又箋云“憂其馬之不正”,定本“正”作“政”,又無“不”字。義并通。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車彭彭,旂旐央央。王,殷王也。南仲,文王之屬。方,朔方,近玁狁之國也。彭彭,四馬貌。交龍為旂。央央,鮮明也。箋云:王使南仲為將率,往筑城于朔方,為軍壘以御北狄之難。
  ○央,本亦作“英”,同於京反,又於良反。近,附近之近,下“近西戎”同。壘,力軌反。

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朔方,北方也。赫赫,盛貌。襄,除也。箋云:此我,我戍役也。戍役筑壘,而美其將率自此出征也。
  ○襄,如字,本或作“攘”,如羊反。

[疏]“王命”至“于襄”。
  ○正義曰:此又本而勞之。言文王命以殷王之命,命南仲往城筑於彼朔方,故南仲所以在朔方而筑於也。其往筑之時,出駕其車,四馬彭彭然。其所建旂旐鮮明央央然,而至於朔方也。南仲為將帥,得人歡心,故稱戍役當(dāng)筑壘之時云:天子命我城筑軍壘於朔方之地,欲令赫赫顯盛之南仲,從此征玁狁,於是而平除之。能為戍役所美,所以可嘉也。
  ○傳“朔方,近玁狁之國”。
  ○正義曰:下云“城彼朔方”,故知方是北方,近玁狁之國。朔方,地名,云國者,以國表地,非國名。但北方大名皆言朔方!秷虻洹吩疲骸罢贩!薄稜栄拧吩疲骸八,北方也。”皆其廣號。此直云“方”,即朔方也。
  ○箋云“往筑”至“軍壘”。
  ○正義曰:知為筑壘者,以軍之所處而城之,唯有壘耳。《曲禮》云:“四郊多壘。”注云:“壘,軍壁也!毖猿鞘侵畡e名,《春秋》筑都邑皆謂之城!蹲髠鳌吩唬骸耙卦恢,都曰城!笔且!洞呵铩穭e大小之例,故城、筑異文。散則城、筑通,故此筑軍壘亦謂之城也。

昔我往矣,黍稷方華。今我來思,雨雪載涂。王事多難,不遑啟居。涂,凍釋也。箋云:黍稷方華,朔方之地六月時也。以此時始出壘征伐玁狁,因伐西戎,至春凍始釋而來反,其間非有休息。
  ○雨雪,于付反,又如字。

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戒命也。鄰國有急,以簡書相告,則奔命救之。

[疏]“昔我”至“簡書”。
  ○正義曰:此因筑壘,從壘敘將帥之辭。言將帥云:正月已還至壘,乃云昔我從此壘出征伐玁狁矣,時黍稷方欲生華,六月之中也。今我自西戎還到此壘,時天降雨雪,則為涂泥,正月之中也。從六月以去,至於今而來,以王家之事多危難,其間不得間暇跪處也。雖則到此,尚不得還,我豈不思?xì)w乎?誠思?xì)w也。所以不得歸者,畏此簡書,奔命相救,故不得還耳。汝既如此,誠為勞苦。
  ○箋“黍稷”至“休息”。
  ○正義曰:《月令》孟秋云“農(nóng)乃登穀”,則中國黍稷亦六月華矣。言黍稷方華,朔方之地六月時者,明此為朔方之地發(fā)言耳,非謂中國不然也。知以此時出壘征伐玁狁者,上云“城彼朔方”,“玁狁于襄”,此即云“昔我往矣”,是出壘辭,故知始出壘伐玁狁也。既伐玁狁,而下章言“薄伐西戎”,故知因伐西戎也。言“雨雪載涂”,雪落而釋為涂泥,是春凍始釋也。卒章倉庚鳴,卉木茂,方始還歸,則此時未歸,而云“今我來思”,故知來反朔方之壘也。且云“畏此簡書”,明是未歸之辭。言“不遑啟居”,故知其間非有休息也。
  ○傳“簡書”至“救之”。
  ○正義曰:古者無紙,有事書之於簡,謂之簡書。以相戒,命之救急,故云戒命。知鄰國有難,以簡書相告者,閔元年《左傳》引此詩乃云:“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毖酝瑦红侗耍蚕鄳n念,故奔命相救。得彼告,則奔赴其命,救之。成七年《左傳》曰:“子重奔命!笔且。

喓々草蟲,趯趯阜螽。箋云:草蟲鳴,阜螽躍而從之,天性也。喻近西戎之諸侯,聞南仲既征玁狁,將伐西戎之命,則跳躍而鄉(xiāng)望之,如阜螽之聞草蟲鳴焉。草蟲鳴,晚秋之時也。此以其時所見而興之。
  ○喓,於遙反。趯,吐歷反。螽音終。躍音藥。向,許亮反,或作“鄉(xiāng)”,音同。興,許䶮反。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箋云:君子,斥南仲也。降,下也。
  ○忡,敕中反。降,戶江反,又如字,注下皆同。

赫赫南仲,薄伐西戎。

[疏]“喓喓”至“西戎”。
  ○正義曰:南仲以平玁狁,將移伐西戎,是晚秋之時也。其近西戎之諸侯,聞南仲之伐,皆喜,時有草蟲鳴,故因興之焉。言喓々然為聲而鳴者,草蟲也。聞此草蟲之鳴,趯趯然跳躍而從之者,阜螽也。以喻赫赫然有德而盛者,南仲也。聞其南仲之將往,向望而美之者,近西戎之諸侯也。言阜螽之從草蟲,天性然也。西方諸侯之美南仲,事勢然也。故諸侯未見君子南仲之時,憂心忡忡然,以西戎為患,恐王師不至,故憂也。既見君子南仲,我心之憂則下矣,因即美之,此赫赫顯盛之南仲,遂薄往伐西戎而平之。
  ○箋“草蟲鳴,晚秋之時”。
  ○正義曰:知者,以凍釋而反朔方,則以冬日平西戎也。此南仲往之時,為諸侯向望,明在冬前矣。黍稷方華,始伐玁狁,明以秋日平之。既平玁狁,方始伐西戎,故知以晚秋之時,因有草蟲而為興耳。冬則蟲死,不得過於晚秋也。

春日遲遲,卉木萋萋。倉庚喈喈,采蘩祁祁。執(zhí)訊獲丑,薄言還歸。卉,草也。訊,辭也。箋云:訊,言。丑,眾也。伐西戎以凍釋時,反朔方之壘息戍役,至此時而歸京師,稱美時物以及其事,喜而詳之也。執(zhí)其可言問、所獲之眾以歸者,當(dāng)獻(xiàn)之也。
  ○卉,許貴反。萋,七西反。喈音皆。蘩音煩。祁,巨移反。訊音信。

赫赫南仲,玁狁于夷。夷,平也。箋云:平者,平之於王也。此時亦伐西戎,獨言平玁狁者,玁狁大,故以為始以為終。

[疏]“春日”至“于夷”。
  ○正義曰:此序其歸來之事,陳戍役之辭。言季春之日,遲遲然陽氣舒緩之時,草之與木已萋萋然茂美,倉庚喈喈然和鳴,其在野已有采蘩菜之人,祁祁然眾多。我將帥正以此時,生執(zhí)戎狄之囚可言問者及所獲之眾,以此而來,我薄言還歸於京師以獻(xiàn)之也。說其事終,又美其功大。言赫赫顯盛之南仲,伐玁狁而平之於王,是將帥成功,故勞之也。
  ○傳“訊,辭”。箋“訊言”至“詳之”。
  ○正義曰:“訊,言”,《釋言》文。傳云“訊,辭”者,謂其有所知識,可與之為言辭,與箋同也。但箋正取《爾雅》之文,非易傳也。上“雨雪載涂”,到朔方之壘息戍役。此言還歸,自朔方而歸,故至此時而歸京師。時未稱王,而言京師者,以在《雅》,天子之事故也。言稱美時物及事,喜而詳之者,春日,時也;卉木、倉庚,物也;采蘩,事也。并以四者記時,是戍役喜其得歸,詳之時物也,故言喜而詳之。又云“赫赫南仲”,則非將帥自言也!氨⊙赃歸”,則是序行者之辭,非文王出意,故此章陳戍役之辭也。《七月》之篇言春日者,檢上下為三月。采蘩為蠶生所用,則此時物及事皆三月也。

《出車》六章,章八句。

《杕杜》,勞還役也。役,戍役也。

有杕之杜,有睆其實。興也。睆,實貌。杕杜猶得其時蕃滋,役夫勞苦,不得盡其天性。王事靡盬,繼嗣我日。箋云:嗣,續(xù)也。王事無不堅固,我行役續(xù)嗣其日。言常勞苦,無休息。

日月陽止,女心傷止,征夫遑止!箋云:十月為陽。遑,暇也。婦人思望其君子,陽月之時已憂傷矣。征夫如今已閒暇且歸也,而尚不得歸,故序其男女之情以說之。陽月而思望之者,以初時云“歲亦莫止”。
  ○閒音閑。說音悅。莫音暮,本亦作“暮”。

[疏]“有杕”至“遑止”。
  ○正義曰:文王勞還役,言汝等在外,妻皆思汝。言有杕然特生之杜,猶得其時,有睍然其實,蕃滋得所。我君子獨行役勞苦,不得安於室家,以盡天性而生子孫,乃杕杜之不如。所以然者,由王之事理皆當(dāng),無不攻致,使我君子行役。繼續(xù)我所行之日,朝行明去,不得休息。至於此日月陽止十月之時,爾室家婦人之心憂傷矣。以為征夫而今已閒暇,且應(yīng)歸矣,而尚不歸,所以憂傷。

有杕之杜,其葉萋萋。王事靡盬,我心傷悲。箋云:傷悲者,念其君子於今勞苦。

卉木萋止,女心悲止,征夫歸止!室家逾時則思。
  ○思,息嗣反,又如字。

[疏]傳“室家逾時則思”。
  ○正義曰:傳以卉木萋止,則時未黃落,猶憂愁也。前期云“歲亦暮止”,未至歸期而女心悲者,以室家之情,逾時則思也。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王事靡盬,憂我父母。箋云:杞非常菜也,而升北山采之,讬有事以望君子。
  ○杞音起。

檀車幝々,四牡痯々,征夫不遠(yuǎn)!檀車,役車也。幝々,敝貌。痯々,罷貌。箋云:不遠(yuǎn)者,言其來,喻路近。
  ○檀,徒丹反。幝,尺善反,又敕丹反,《說文》云:“車敝也。從巾、單!薄俄n詩》作“纟羨”,音同。痯,古緩反。敝,婢世反。罷音皮。

[疏]“陟彼”至“不遠(yuǎn)”。
  ○正義曰:言汝戍役之妻,思爾而不得,故升彼北山之上,我采其杞木之菜。杞木本非食菜,而升北山以采之者,是記有事,以望汝也。以汝勞苦,故言王事無不堅固。以君子勞苦堅故之由,是使我憂之。父母,實夫也,謂之父母,由己尊之、又親之也。又言我君子所乘檀木之役車,今幝々然弊;所乘四牡之馬,今痯々然疲。征夫之來不遠(yuǎn),當(dāng)應(yīng)至也。如何許時不至,使己念之。
  ○箋“杞非”至“君子”。
  ○正義曰:此類上下皆陳婦人思夫之事,故為讬采以望君子,不與《北山》同也。以下章“期逝不至”,上章“我心傷悲”類,則“憂我父母”謂夫為父母也!度赵隆吩疲骸案纲饽纲猓笪也蛔!鼻f姜稱莊公為父母,與此同也。
  ○傳“檀車,役車”。
  ○正義曰:此戍役之妻說君子所乘役車也,以檀木為車。《伐檀》曰“坎坎伐檀兮”,又曰“伐輪”、“伐輻”,是檀可為車之輪、輻。又《大明》云“檀車煌煌”,武王之戎車,是檀之所施於車廣矣。則役夫以從征之故,其甲士三人所乘之車而備四馬,故曰四牡,非庶人尋常得乘四馬也。

匪載匪來,憂心孔疚。箋云:匪,非。疚,病也。君子至期不裝載,意不為來。我念之,憂心甚病。
  ○疚,居又反。期逝不至,而多為恤。逝,往。恤,憂也。遠(yuǎn)行不必如期,室家之情以期望之。

卜筮偕止,會言近止,征夫邇止!卜之筮之,會人占之。邇,近也。箋云:偕,俱。會,合也;虿分蝮咧,俱占之,合言於繇為近,征夫如今近耳。
  ○繇,直又反。

[疏]“匪載”至“邇止”。
  ○毛以為,文王勞戍役,言汝之室家云:我君子歸期已至,今非裝載乎?其意非為來乎?何為使我念之憂心,以至於甚病。所以然者,汝室家言,本與我期,已往過矣,於今由不來至,由是而使我念之,多為憂以致病矣。汝室家既憂,或卜之,或筮之,其卜筮俱會聚人占之,其言近止。既占云近,則征夫如今且近止,應(yīng)到不遠(yuǎn)矣。汝室家念汝如是也。
  ○鄭唯“卜之,筮之,俱占之,合言於繇”為異。馀同。
  ○傳“會人占之”。
  ○正義曰:傳以會之言,是會聚人占之,義即與《士冠禮》“筮日”,《士喪禮》“筮宅旅占”同,故為會人占之。箋以上句言“偕止”者,俱占之,若不為占,則文皆空設(shè)!百伞奔葹檎迹瑒t“會”當(dāng)為合,故易之為合。言於繇謂合,言於兆卦之繇也。

《杕杜》四章,章七句。

《魚麗》,美萬物盛多,能備禮也。文、武以《天!芬陨现蝺(nèi),《采薇》以下治外,始於憂勤,終於逸樂,故美萬物盛多,可以告於神明矣。內(nèi),謂諸夏也。外,謂夷狄也。告於神明者,於祭祀而歌之。
  ○麗,力馳反,下同。上,時掌反。逸本或作“佚”。樂音洛。夏,戶雅反。

[疏]“《魚麗》六章,上三章章四句,下三章章二句”至“神明矣”。
  ○正義曰:作《魚麗》詩者,美當(dāng)時萬物盛多,能備禮也。謂武王之時,天下萬物草木盛多,鳥獸五穀魚鱉皆得所,盛大而眾多,故能備禮也。禮以財為用,須則有之,是能備禮也。又說所以得萬物盛多者,文王、武王以《天!芬陨狭鄻分,以治內(nèi)之諸夏;以《采薇》以下三篇征伐之事,治外之夷狄。文王以此九篇治其內(nèi)外,是始於憂勤也。今武王承於文王治平之后,內(nèi)外無事,是終於逸樂。由其逸樂,萬物滋生,故此篇承上九篇,美萬物盛多,可以告於神明也。文、武并有者,以此篇武王詩之始,而武王因文王之業(yè),欲見文治內(nèi)外而憂勤,武承其后而逸樂,由是萬物盛多,能備禮也。“可以告於神明”,極美之言,可致頌之意,於經(jīng)無所當(dāng)也。
  ○箋“內(nèi)謂”至“歌之”。
  ○正義曰:以《采薇》等三篇征伐,是治夷狄,故云“內(nèi)謂諸夏,外謂夷狄”。僖二十五年《左傳》云:“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痹娨嘁姶朔ㄒ。言於祭祀歌之者,言時已太平,可以作頌。頌者,告神明之歌,云可以告其成功之狀,陳於祭祀之事,歌作其詩,以告神明也。時雖太平,猶非政洽,頌聲未興,未可以告神明。但美而欲許之,故云“可以”。

魚麗于罶,鲿鯊。麗,歷也。罶,曲梁也,寡婦之筍也。鲿,楊也。鯊,鮀也。太平而后微物眾多,取之有時,用之有道,則物莫不多矣。古者不風(fēng)不暴,不行火。草木不折,不操斧斤,不入山林。豺祭獸然后殺,獺祭魚然后漁,鷹隼擊然后罻羅設(shè)。是以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大夫不麛不卵,士不隱塞,庶人不數(shù)罟,罟必四寸,然后入澤梁。故山不童,澤不竭,鳥獸魚鱉皆得其所然。
  ○罶音柳。鲿音常!恫菽臼琛吩疲骸敖窠瓥|呼黃鲿魚,尾微黃,大者長尺七八寸許!滨徱羯常嘧鳌棒嫛,今吹沙小魚也,體圓而有黑點文。舍人云:“鯊,石鮀也。”鮀,待何反。大平音泰。暴,蒲卜反。不操,草刀反,一本作“不折不芟”,定本“芟”作“操”。豺,仕皆反。獺,敕鎋反,又佗末反。漁音魚,一本作“䲣”,同,取魚也。罻音畏。麛,亡兮反,本或作“麑”,同。卵,魯短反。隱如字,本又作“偃”,亦如字。塞,蘇代反,又新勒反。數(shù),七欲反,又所角反,陳氏云:“數(shù),細(xì)也。”罟音古。

君子有酒旨且多。箋云:酒美而此魚又多也。
  ○“有酒旨”絕句!扒叶唷保硕譃榫。后章放此。異此讀則非。

[疏]“魚麗”至“且多”。
  ○正義曰:言武王之時,萬物殷盛。時捕魚者施笱於水中,則魚麗歷於罶者,是鲿鯊之大魚。非直有此大魚,又君子有酒矣。其魚酒如何?酒既旨美,且魚復(fù)眾多。魚酒多矣,如是,是萬物盛多,能備禮也。
  ○傳“罶曲”至“所然”。
  ○正義曰:《釋訓(xùn)》云:“凡曲者為罶!笔恰傲S,曲梁”也。《釋器》曰:“嫠婦之笱謂之罶。”是寡婦之笱也!夺層(xùn)》注郭璞引《詩傳》曰:“罶,曲梁也。凡以薄取魚者,名為罶也!薄夺屍鳌纷O炎曰:“罶,曲梁。其功易,故謂之寡婦之笱。”然則曲簿也,以簿為魚笱,其功易,故號之寡婦笱耳,非寡婦所作也。鲿,楊者,魚有二名,《釋魚》無文。陸機(jī)《疏》云:“鲿,一名黃頰魚是也。似燕頭魚,身形厚而長大,頰骨正黃。魚之大而有力解飛者,徐州人謂之楊黃頰,通語也!薄磅,鮀”,《釋魚》文。郭璞曰:“今吹沙也。”陸機(jī)《疏》云:“魚狹而小,常張口吹沙,故曰吹沙。”此寡婦笱而得鲿鯊之大魚,是眾多也。魚所以眾多,傳因推而廣之云:“大平而后微物眾多!币姶嗽娕e魚多,明此義也。微物尚眾多,況其著者。微物所以眾多,由取之以時,用之有道,不妄夭殺,使得生養(yǎng),則物莫不多矣。古者不風(fēng)不暴,不行火,言風(fēng)暴然后行火也。風(fēng)暴者,謂氣寒,其風(fēng)疾。其風(fēng)疾,即北風(fēng),謂之涼風(fēng)!侗憋L(fēng)》箋云:“寒涼之風(fēng),病害萬物!笔且。北風(fēng),冬風(fēng)之總名,自十月始,則暴風(fēng)謂十月也。故《王制》云:“昆蟲未蟄,不以火田。”《羅氏》云:“蠟則作羅襦!编嵲疲骸爸^建亥之月。今俗放火張羅,其遣教!笔鞘乱。草木不折不芟,斤斧不入山林,言草木折芟,斤斧乃入山林也。草木折芟,謂寒霜之勁,暴風(fēng)又甚,草木枝折葉隕,謂之折芟。《月令》“季秋草木黃落”,則十月風(fēng)暴當(dāng)折芟矣。言芟者,蓋葉落而盡,似芟之。定本“芟”作“操”。又云“斧斤入山林”,無“不”字,誤也。然則十月而斤斧入山林!对铝睢贰凹厩锓バ綖樘俊闭撸恳詴r用。所伐者少耳,故未芟折,可伐之也。豺祭獸然后殺者,言豺殺獸,聚而祭其先,然后可田獵取獸也!对铝睢贰凹厩铮蚣阔F而戮禽”。雖九月始,十月猶祭也,故《夏小正》云“十月豺祭獸”,《援神契》云“獸蟄伏,豺食禽”,皆據(jù)十月。是以《羅氏》注云:“建亥之月,豺既祭獸,可施羅網(wǎng),圍取禽獸!笔且。獺祭魚然后漁,亦謂獺聚其魚以祭先,然后可捕魚耳!对衿酢吩弧矮F蟄伏,獺祭魚”,亦十月也!锻踔啤吩弧矮H祭魚,然后虞人入澤梁”,與此一也!对铝睢贰懊洗,獺祭魚”,則獺亦有二時祭魚。此類上文為孟冬矣。鷹隼擊,然后罻羅設(shè),鷹及隼行威擊殺眾鳥,然后設(shè)羅以田也。案《夏小正》:“五月,鳩化為鷹。”《月令》:“季夏,鷹乃學(xué)習(xí)。孟秋,鷹乃祭鳥!眲t一鷹也。仲春化為鳩,其變從五月始,至八月當(dāng)全為鷹,與仲春相對,故《司裘》云:“仲秋,王乃行羽物。”注云:“此羽物,小鳥鶉雀之屬,鷹所擊者。仲秋鳩化為鷹,順其始?xì),而大班賜羽物!薄锻踔啤芬嘣疲骸傍F化為鷹,而罻羅設(shè)。”故據(jù)此似八月也。但鳩化為鷹,得在八月。言罻羅設(shè),則非八月之事。鄭云“順其始?xì)ⅰ,則鷹八月始擊,十月乃甚。又文與隼連,共豺、獺相對,為十月事也。言罻羅設(shè)者,《說文》云“罻,捕鳥網(wǎng)”,則是羅之別名,蓋其細(xì)密者也。自此以上,是取之以時也。既言取之以時,又說取之節(jié)度。天子不合圍,言天子雖田獵,不得圍之使匝,恐盡物也!洞笏抉R》云:“仲春,鼓,遂圍禁!眲t四時皆圍,但不匝耳。諸侯言不掩群,大夫言不麛不卵,各舉其力之所能以禁之耳。其實通皆不得,故《魯語》云“獸長麛夭,鳥翼殼卵”,《王制》直言“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示人禁取麛卵”,是尊卑皆禁也。但急於春夏,緩於秋冬,差可為,恐盡物,以長養(yǎng)之故也。若時有所須,如春薦韭卵,秋膳犢麛之屬,得取而用,正不得,故田獵以取之。下《曲禮》云“國君春田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麛不卵”,與此異者,此自天子而下,彼自諸侯而下,各為等級,所以不同。亦推此知各禁其所能耳。國君直言春田不圍澤,不言夏者,以夏長養(yǎng)之時,彌不得,從可知也。雖秋冬得圍之,自然不得匝也。士不隱塞者,為梁止可為防於兩邊,不得當(dāng)中,皆隱塞,亦為盡物也。庶人不總罟,謂罟目不得總之使小,言使小魚不得過也!都ⅰ贰翱偂弊鳌熬洝保馈稜栄拧范ū咀鳌皵(shù)”,義俱通也。罟目必四寸,然后始得入澤梁耳。由其如此,故山不童,澤不竭。童者,若童子未冠者也。山無草木,若童子未冠然。草木之屬,不妄斬伐,則山不童也。萑蒲之類,取之以道,則澤不竭也。如是,則鳥獸魚鱉各得其所然也。是微物眾多。然者,語助。此皆似有成文,但典籍散亡,不知其出耳。
  ○箋“酒美”至“又多”。
  ○正義曰:言“且多”,文承“有酒”之下,則似酒多也。而以為魚多者,以此篇下三章還覆上三章也。首章言“旨且多”,四章云“物其多矣”,二章云“多且旨”,五章云“物其旨矣”,三章言“旨且有”,卒章云“物其有矣”,下章皆疊上章句末之字。謂之為物若酒,則人之所為,非自然之物,以此知“且多”、“且旨”、“且有”,皆是魚也。

魚麗于罶,魴鱧。鱧,鮦也。
  ○鱧音禮。鮦。直冢反。

君子有酒,多且旨。箋云:酒多而此魚又美也。

[疏]傳“鱧,鮦”。
  ○正義曰:《釋魚》云:“鱧,鯇!鄙崛嗽唬骸镑k名鯇。”郭璞曰:“‘鱧,鮦’,遍檢諸本,或作‘鱧,<魚重>’,或作‘鱧,鯇’。若作鮦,似與郭璞正同。若作鯇,又與舍人不異;蛴斜咀鳌k,<魚果>’者!倍ū尽傍@鮦”,鮦與<魚重>音同。

魚麗于罶,鰋鯉。鰋,鲇也。
  ○鰋音偃,郭云:“今偃額白魚!宾,乃兼反,江東呼鲇為鮧。鮧音啼,又在私反,毛及前儒皆以鲇釋鰋,鱧為鯇,鳣為鯉,唯郭注《爾雅》是六魚之名。今目驗,毛解與世不協(xié),或恐古今名異,逐世移耳。

君子有酒,旨且有。箋云:酒美而此魚又有。

[疏]傳“鰋,鲇”。
  ○正義曰:《釋魚》有鰋、鲇。郭璞曰:“鰋,今鰋額白魚也。鲇,別名鳀。”孫炎以為鰋、鲇一魚,鱧、鯇一魚。郭璞以為鰋、鲇、鱧、鮦四者各為一魚。傳文質(zhì)略,未知從誰。

物其多矣,維其嘉矣。箋云:魚既多,又善。

物其旨矣,維其偕矣。箋云:魚既美,又齊等。

物其有矣,維其時矣。箋云:魚既有,又得其時。

《魚麗》六章,三章章四句,三章章二句。

《南陔》,孝子相戒以養(yǎng)也。
  ○陔,古哀反。養(yǎng),馀尚反。

《白華》,孝子之絜白也。《華黍》,時和歲豐,宜黍稷也。

[疏]“南陔”至“黍稷”。
  ○正義曰:此三篇既亡其辭,其名曰《南陔》、《白華》、《華黍》之由,必是詩有此字,不可以意言也。

有其義而亡其辭。此三篇者,《鄉(xiāng)飲酒》、《燕禮》用焉,曰“笙入,立于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是也。孔子論《詩》,雅、頌各得其所,時俱在耳。篇第當(dāng)在於此,遭戰(zhàn)國及秦之世而亡之,其義則與眾篇之義合編,故存。至毛公為《詁訓(xùn)傳》,乃分眾篇之義,各置於其篇端,云又闕其亡者,以見在為數(shù),故推改什首,遂通耳,而下非孔子之舊。
  ○此三篇,蓋武王之時,周公制禮,用為樂章,吹笙以播其曲?鬃觿h定在三百一十一篇內(nèi),遭戰(zhàn)國及秦而亡。子夏序《詩》,篇義合編,故詩雖亡而義猶在也。毛氏《訓(xùn)傳》,各引序冠其篇首,故序存而詩亡?h音玄。編,必先反。見,賢遍反。

[疏]“有其義而亡其辭”。
  ○正義曰:此二句,毛氏著之也。言有其詩篇之義,而亡其詩辭,故置其篇義於本次,后別著此語記之焉。
  ○箋云“三篇”至“之舊”。
  ○正義曰:鄭見三篇亡其詩辭,乃跡其所用亡之早晚。此三篇者,《鄉(xiāng)飲酒》及《燕禮》二處皆用焉。何者是用之也?曰“笙入立于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是用之也。此雖總言《鄉(xiāng)飲酒》、《燕禮》用焉,其言“笙入立于縣中”,直《燕禮》文耳。《鄉(xiāng)飲酒》則云:“笙入堂下,磬南北面,歌《南陔》、《白華》、《華黍》!笔俏牟煌。鄭據(jù)一而言之耳?鬃託w魯,論其《詩》,今雅、頌各得其所。此三篇時俱在耳。篇之次第,當(dāng)在於此。知者,以子夏得為立序,則時未亡。以《六月》序知次在此處也。孔子之時尚在,漢氏之初已亡,故知戰(zhàn)國及秦之世而亡之也。戰(zhàn)國,謂六國韓、魏、燕、趙、齊、楚用兵力戰(zhàn),故號戰(zhàn)國。六國之滅,皆秦并之。始皇三十四年而燔《詩》、《書》,故以為遭此而亡之。又解篇亡而義得存者,其義則以眾篇之義合編,故得存也。至毛公為《詁訓(xùn)傳》,乃分別眾篇之義,各置於其篇端。此三篇之序,無詩可屬,故連聚置於此也。既言毛公分之,則此詩未亡之時,什當(dāng)通數(shù)焉。今在什外者,毛公又闕其亡者,以見在為數(shù),推改什篇之首,遂通盡小雅云耳。是以亡者不在數(shù)中,從此而下,非孔子之舊矣。言“以下非”,則止《鹿鳴》一什是也。此云有其義,而《鄉(xiāng)飲酒》、《燕禮》注皆云“今亡,其義未聞”!多嵵尽反痍聊T疲骸盀椤队涀ⅰ窌r就盧君耳。先師亦然。后乃得毛公傳。既古書義又當(dāng)然,《記注》已行,不復(fù)改之!笔亲ⅰ抖Y》之時,未見此序,故云“義未聞”也。彼注又云:“后世衰微,幽、厲尤甚,禮樂之書稍廢棄!币詾榭鬃又,六篇已亡,亦為不見此序故也。案《儀禮》鄭注解《關(guān)雎》、《鵲巢》、《鹿鳴》、《四牡》之等,皆取《詩序》為義,而云未見毛傳者,注述大事,更須研精,得毛傳之后,大誤者追而正之,可知者不復(fù)改定故也。據(jù)《六月》之序,《由庚》本第在《華黍》之下,其義不備論。於此而與《崇丘》同處者,以其是成王之詩,故下從其類。

《鹿鳴之什》十篇,五十五章,三百一十五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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