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網(wǎng) > 文言專題 > 文言文經(jīng)典名著 > 正文

尚書正義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在線閱讀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請你點(diǎn)此糾錯或發(fā)表評論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太康失邦,啟子也。盤于游田,不恤民事,為羿所逐,不得反國。昆弟五人須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太康五弟與其母待太康於洛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
  ○五子名字,書傳無聞,仲康蓋其一也。
  ○須,馬云:“止也!睕I,如銳反,本又作內(nèi),音同。

[疏]“太康”至“之歌”
  ○正義曰:啟子太康,以游畋棄民,為羿所逐,失其邦國。其未失國之前,畋于洛水之表,太康之弟,更有昆弟五人,從太康畋獵,與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太康為羿所距,不得反國,其弟五人,即啟之五子,并怨太康,各自作歌。史敘其事,作《五子之歌》。
  ○傳“太康”至“作歌”
  ○正義曰:“昆弟五人”,自有長幼,故稱“昆弟”,嫌是太康之昆,故云“太康之五弟”。

五子之歌啟之五子,因以名篇。

[疏]“五子之歌”
  ○正義曰:史述作歌之由,先敘失國之事,“其一曰”以下乃是歌辭。此五子作歌五章,每章各是一人之作,辭相連接,自為終始。初言“皇祖有訓(xùn)”,未必則指怨太康。必是五子之歌相顧,從輕至甚!捌湟弧、“其二”蓋是昆弟之次,或是作歌之次,不可知也。
  ○傳“啟之”至“名篇”
  ○正義曰:直言“五子”,不知謂誰,故言“啟之五子”。太康之弟,敘怨作歌,不言“五弟”而言“五子”者,以其迷祖之訓(xùn),故系父以言之。

太康尸位以逸豫,尸,主也。主以尊位,為逸豫不勤。
  ○逸,本又作佾。豫,本又作忬,音同。滅厥德,黎民咸貳。君喪其德,則眾民皆二心矣。
  ○黎,力兮反。喪,息浪反。乃盤游無度,盤樂游逸無法度。
  ○盤,步干反,本或作槃。度如字。樂如字。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洛水之表,水之南。十日曰旬。田獵過百日不還。
  ○畋音田。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有窮,國名。羿,諸侯名。距太康於河,不得入國,遂廢之。
  ○羿,五計反,徐胡細(xì)反。距音巨。厥弟五人御其母以從,御,待也,言從畋。
  ○從如字,或作才用反,非。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待太康,怨其久畋失國。
  ○徯,胡啟反。述大禹之戒以作歌。述,循也。歌以敘怨。

[疏]“太康”至“作歌”
  ○正義曰:天子之在天位,職當(dāng)牧養(yǎng)兆民。太康主以尊位,用為逸豫,滅其人君之德,眾人皆有二心。太康乃復(fù)愛樂游,逸無有法度,畋獵於洛水之表,一出十旬不反。有窮國君其名曰羿,因民不能堪忍太康之惡,率眾距之于河,不得反國。太康初去之時,其弟五人侍其母以從太康。太康畋于洛南,五弟待於洛北,太康久而不反,致使羿距於河。五子皆怨太康,追述大禹之戒以作歌,而各敘已怨之志也。其弟待母以從太康,太康初去即然。待於洛水之北,以冀太康速反。羿既距之,五子乃怨。史述太康之惡既盡,然后言其作歌,故令“羿距”之文乃在“母從”之上,作文之勢當(dāng)然也。
  ○傳“尸,主也”
  ○正義曰:《釋詁》文。
  ○傳“有窮”至“廢之”
  ○正義曰:襄四年《左傳》曰:“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比粍t羿居窮石,故曰“有窮,國名”!案F”是諸侯之國,“羿”是其君之名也。《說文》云:“羿,帝嚳射官也!辟Z逵云:“羿之先祖,世為先王射官,故帝賜羿弓矢使司射!薄痘茨献印吩疲骸皥驎r十日并生,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薄冻o·天問》云:“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薄墩f文》云:“彃者,射也!贝巳哐噪m不經(jīng)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fù)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羿名為何也。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於河北,不得入國,遂廢太康耳。羿猶立仲康,不自立也。
  ○傳“述循”至“敘怨”
  ○正義曰:“述,循”,《釋詁》文。循其所戒,用作歌以敘怨也。其一曰“皇祖有訓(xùn)”,其二曰“訓(xùn)有之”,是“述大禹之戒”也。其三恨亡國都,其四恨絕宗祀,其五言追悔無及,直是指怨太康,非為述祖戒也。本述戒作歌,因即言及時事,故言祖戒以總之。

其一曰:“皇祖有訓(xùn),民可近,不可下,皇,君也。君祖禹有訓(xùn)戒。近謂親之。下謂失分。
  ○近,附近之近。分,扶問反。民惟邦本,本固邦寧。言人君當(dāng)固民以安國。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言能畏敬小民,所以得眾心。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三失,過非一也。不見是謀,備其微。
  ○三如字,又息暫反。見,賢遍反。予臨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十萬曰億,十億曰兆,言多。懔,危貌。朽,腐也。腐索馭六馬,言危懼甚。
  ○懔,力甚反。朽,許久反。馭音御。腐,扶甫反。為人上者,奈何不敬?”能敬則不驕,在上不驕,則高而不危。

[疏]“其一”至“不敬”
  ○正義曰:我君祖大禹有訓(xùn)戒之事,言民可親近,不可卑賤輕下。令其失分,則人懷怨,則事上之心不固矣。民惟邦國之本,本固則邦寧。言在上不可使人怨也。我視天下之民,愚夫愚婦,一能過勝我,安得不敬畏之也?所以畏其怨者,一人之身,三度有失;凡所過失,為人所怨,豈在明著?大過皆由小事而起。言小事不防,易致大過,故於不見細(xì)微之時,當(dāng)於是豫圖謀之,使人不怨也。我臨兆民之上,常畏人怨,懔懔乎危懼,若腐索之馭六馬。索絕則馬逸,言危懼之甚。人之可畏如是,為民上者奈何不敬慎乎?怨太康之不恤下民也。
  ○傳“皇君”至“失分”
  ○正義曰:“皇,君”,《釋詁》文。述禹之戒,知“君祖”是禹,禹有訓(xùn)也!懊窨山闭,據(jù)“君”為文!敖敝^親近之也,“下”謂卑下輕忽之,失本分也。奪其農(nóng)時,勞以橫役,是失分也,故下云“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是畏敬下民也。
  ○傳“言能”至“眾心”
  ○正義曰:我視愚夫愚婦,當(dāng)能勝我身,是畏敬小民也。由能畏敬小民,故以小民從命,是“得眾心”也。
  ○傳“三失”至“其微”
  ○正義曰:顧氏云:“怨豈在明?未必皆在明著之時,必於未形之日思善道以自防衛(wèi)之!笔莻渖髌湮⒁。
  ○傳“十萬”至“懼甚”
  ○正義曰:古數(shù)十萬曰億,十億曰兆,言多也。懔懔,心懼之意,故為危貌!靶,腐”,常訓(xùn)也。腐索馭六馬,索絕馬驚,馬驚則逸,言危懼甚也。經(jīng)傳之文,惟此言“六馬”,漢世此經(jīng)不傳,馀書多言駕四者,《春秋·公羊》說天子駕六,《毛詩》說天子至大夫皆駕四,許慎案《王度記》云天子駕六,鄭玄以《周禮》校人養(yǎng)馬,“乘馬一師四圉”,四馬曰乘,《康王之誥》云“皆布乘黃朱”,以為天子駕四。漢世天子駕六,非常法也。然則此言馬多懼深,故舉六以言之。

其二曰:“訓(xùn)有之,內(nèi)作色荒,外作禽荒。作,為也。迷亂曰荒。色,女色。禽,鳥獸。

[疏]傳“作為”至“鳥獸”
  ○正義曰:“作,為”,《釋言》文。昭元年《左傳》晉平公近女色過度,惑以喪志!独献印吩疲骸榜Y騁田獵,令人心發(fā)狂!焙蒙锰飫t精神迷亂,故“迷亂曰荒”。女有美色,男子悅之,經(jīng)傳通謂女人為“色”。獵則鳥獸并取,故以“禽”為鳥獸也。

甘酒嗜音,峻宇彫墻。甘嗜無厭足。峻,高大。彫,飾畫。
  ○甘,一音戶甘反。嗜,市志反。峻,思俊反。墻,慈羊反。厭,於鹽反,又於艷反。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贝肆,棄德之君必有其一。有一必亡,況兼有乎!

其三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陶唐,帝堯氏,都冀州,統(tǒng)天下四方。

[疏]傳“陶唐”至“四方”
  ○正義曰:《世本》云:“帝堯?yàn)樘仗剖!表f昭云:“陶、唐皆國名,猶湯稱殷商也!卑笗鴤鹘匝詧蛞蕴坪钌秊樘熳,不言封於陶唐,“陶唐”二字或共為地名,未必如昭言也。以天子王有天下,非獨(dú)冀州一方,故以“冀方”為“都冀州,統(tǒng)天下四方”。堯都平陽,舜都蒲坂,禹都安邑,相去不盈二百,皆在冀州,自堯以來其都不出此地,故舉陶唐以言之。

今失厥道,亂其紀(jì)綱,乃厎滅亡!毖允蛑,亂其法制,自致滅亡。
  ○厎,之履反。

其四曰:“明明我祖,萬邦之君。有典有則,貽厥子孫。君萬國為天子。典謂經(jīng)籍。則,法。貽,遺也。言仁及后世。
  ○貽,以之反。遺,唯季反。關(guān)石和鈞,王府則有;膲嬝示w,覆宗絕祀!苯痂F曰石,供民器用,通之使和平,則官民足。言古制存,而太康失其業(yè),以取亡。
  ○覆,芳服反。供音恭。

[疏]“其四”至“絕祀”
  ○正義曰:有明明之德,我祖大禹也。以有明德為萬邦之君,謂為天子也。有治國之典,有為君之法,遺其后世之子孫,使法則之。又關(guān)通衡石之用,使之和平。人既足用,王之府藏則皆有矣。典存國富,宜以為政,今太康荒廢墜失其業(yè),覆滅宗族,斷絕祭祀。言太康棄典法,所以滅宗祀也。
  ○傳“君萬”至“后世”
  ○正義曰:“萬邦之君”,謂君統(tǒng)萬國為天子也!暗洹敝^先王之典,可憑據(jù)而行之,故為經(jīng)籍!皠t,法”,《釋詁》文!暗洹敝^先王舊典,“法”謂當(dāng)時所制,其事不為大異,重言以備文耳!百O,遺”,《釋言》文。以典法遺子孫,言仁恩及后世。
  ○傳“金鐵”至“取亡”
  ○正義曰:“關(guān)”者,通也。名“石”而可通者,惟衡量之器耳!堵蓺v志》云:“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笔鞘癁榉Q之最重,以石而稱則為重物,故“金鐵曰石”。言絲綿止於斤兩,金鐵乃至於石,舉“石”而言之,則所稱之物皆通之也。傳取金鐵重物以解言“石”之意,非謂所關(guān)通者惟金鐵耳。米粟則斗斛以量之,布帛則丈尺以度之,惟言關(guān)通權(quán)衡,則度量之物,懋遷有無,亦關(guān)通矣,舉一以言之耳。衡石所稱之物,以供民之器用,其土或有或無,通使和平也!墩撜Z》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民既足用,則官亦富饒,故“通之使和平,則官民皆足”。有典有法可依而行,官民足可坐而守,言古制存,而太康失其業(yè),所以亡也。訓(xùn)“緒”為業(yè),費(fèi)氏、顧氏等意云,通金鐵於人,官不禁障,民得取之以供器用。器既具,所以上下充足。以金鐵皆從石而生,則金鐵亦石之類也。故《漢書·五行志》云石為怪異,入金不從革之條。費(fèi)、顧之義,亦得通也。

其五曰:“嗚呼!曷歸?予懷之悲。曷,何也。言思而悲。
  ○曷,戶割反。萬姓仇予,予將疇依?仇,怨也。言當(dāng)依誰以復(fù)國乎?郁陶乎予心,顏厚有忸怩。郁陶,言哀思也。顏厚,色愧。忸怩,心慚,慚愧於仁人賢士。
  ○郁音蔚。陶音桃。郁陶,憂思也。忸,女六反。怩,女姬反,徐乃私反。思,息嗣反。弗慎厥德,雖悔可追?”言人君行己不慎其德,以速滅敗,雖欲改悔,其可追及乎?言無益。
  ○雖如字,或作雎。

[疏]“其五”至“可追”
  ○正義曰:嗚呼!太康已覆滅矣,我將何所依歸?我以此故,思之而悲。太康為惡,毒遍天下,萬姓皆共仇我,我將誰依就乎?郁陶而哀思乎,我之心也!我以此故,外貌顏厚而內(nèi)情忸怩羞慚。由太康不慎其德,以致此見距,雖欲改悔,其可追及之乎?事已往矣,不可如何。從首漸怨,至此為深,皆是羿距時事也。
  ○傳“仇怨”至“國乎”
  ○正義曰:桓二年《左傳》云“怨耦曰仇”,故為怨也。羿距於河,不得復(fù)反,乃思太康,欲歸依之,言當(dāng)依誰以復(fù)國乎?
  ○傳“郁陶”至“賢士”
  ○正義曰:《孟子》稱舜弟象見舜云:“思君正郁陶!薄坝籼铡,精神憤結(jié)積聚之意,故為哀思也!对姟吩疲骸邦佒褚!毙呃⒅橐婌睹婷,似如面皮厚然,故以“顏厚”為色愧忸怩,羞不能言,心慚之狀。小人不足以知得失,故“慚愧於仁人賢士”。

十三經(jīng)注疏目錄】  【上一頁】  【尚書正義目錄】  【下一頁

請你點(diǎn)此糾錯或發(fā)表評論 文章錄入:09ping    責(zé)任編輯:Gaoge 
隨機(j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