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網(wǎng) > 文言專題 > 文言文經(jīng)典名著 > 正文

后漢書 孝和孝殤帝紀 第四在線閱讀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會員上傳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fā)表評論

孝和孝殤帝紀 第四

孝和皇帝諱□,[一]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后養(yǎng)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

注[一]謚法曰:“不剛不柔曰和。”伏侯古今注曰:“□之字曰始。□音兆”臣賢案:許慎說文“□音大可反,上諱也”。但伏侯、許慎并漢時人,而帝諱不同,蓋應別有所據(jù)。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一]楚郡為彭城國,[二]西平□汝南郡,[三]六安復為廬江郡。[四]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

注[一]今陳州。

注[二]今徐州。

注[三]西平,縣,故柏子國也。在今豫州吳房縣西北。

注[四]即今廬州廬江縣西故舒城是。

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一]

注[一]在洛陽城東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周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圣,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

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一]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并為蕃屏,內(nèi)有公卿大夫統(tǒng)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二]然守文之際,必有內(nèi)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zhèn),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zhí)謙讓節(jié)不可奪。今供養(yǎng)兩宮,[三]宿韂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四]海內(nèi)歸仁,為髃賢首,先帝曪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五]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nèi)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六]朕庶幾得專心內(nèi)位。于戲!髃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yǎng)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注[一]疚,病也。殺煢然在憂病之中也!盁Α被蜃鳌皨帧。詩周頌云:“嬛嬛在疚!

注[二]孔子曰:“舜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尚書曰:“予小子垂拱仰成!

注[三]兩宮謂帝宮、太后宮。

注[四]元功謂高密侯禹也。彪父邯,中興初有功,封鄳侯。父卒,彪讓國異母弟鳳。

論語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编嵭⒃疲骸疤芴踔L子,欲讓其弟季歷。太王有疾,太伯因適吳、越采藥,太王薨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

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終喪之后,遂斷發(fā)文身,三讓也!北胱尫獾,故以比之。鄳音莫杏反。

注[五]老成言老而有成德也。詩大雅曰:“雖無老成人!秉S謂發(fā)落更生黃者。

耇亦老也。詩序曰:“外尊事黃耇!

注[六]古者君在諒闇,百官總己之職事以聽于頉宰。錄尚書事則頉宰之任也。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yè),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一]周頌曰:‘于穆清廟,肅雝顯相。’[二]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注[一]“巍巍乎其有成功,蕩蕩乎人無能名焉。”孔子美帝堯之詞,見論語。

注[二]清廟,文王廟也。于穆,嘆美之詞,言助祭者禮儀敬且和也。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一]

注[一]建初三年,章帝不忍與諸王乖離,皆留京師,今遣之國。

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丑,謁世祖廟。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一]以奉師旅之費。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二]
其申□刺史﹑二千石,奉順圣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注[一]武帝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收利,私家更不得鑄鐵煮鹽。

注[二]前書音義曰:“縣官謂天子!

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一]

注[一]長樂宮之少府也。郁,桓榮子也。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一]

注[一]扶拔,解見章紀。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一]

注[一]漢官儀曰:“羽林郎出補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縣*(丞尉)*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為真,皆所以優(yōu)之!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一]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二]南單于出滿夷谷,[三]與北匈奴戰(zhàn)于稽落山,大破之,追至*(和)**[私]*渠
*(北)**[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四]
  奉奏貢獻。

注[一]今在朔方窳渾縣北。闞骃十三州志云:“窳渾縣有大道,西北出雞鹿塞!

窳音羊主反。

注[二]*(棝)**[稒]*陽,縣,屬*(九)**[五]*原郡,故城在今勝州銀城縣界。

*(棝)**[稒]*音固。

注[三]滿夷谷,闕。

注[四]鞮音丁兮反。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丑虜破碎,遂掃厥庭[一]役不再籍,[二]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盵三]

注[一]詩曰:“仍執(zhí)丑虜。”庭謂單于所常居也。

注[二]猶言不籍再舉。

注[三]類,祭天也。書曰:“類于上帝!彼],進也,以功進告于天。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

庚子,阜陵王延薨。

是歲,郡國九大水。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史官不覺,涿郡言之!

己亥,復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一]

注[一]前書西河郡美稷縣、上郡龜茲縣并有屬國都尉,其秩比二千石。十三州志曰:“典屬國,武帝置,掌納匈奴降者也,哀帝省并大鴻臚。”故今復置之。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閑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閑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子側(cè)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己未,遣副校尉閻盤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后王并遣子入侍。[一]

注[一]車師有后王、前王,前王即后王之子,其庭相去五百里。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一]出雞鹿塞,擊北匈奴于河云北大破之。

注[一]左谷蠡,匈奴王號,師子其名也。谷音鹿。蠡音離。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一]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二]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三]將、大夫、郎吏、從官帛。[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卸脊傧登羲雷镖H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注[一]元,首也。謂加冠于首。儀禮:“冠者先筮日,后筮賓!睎|觀記曰:“時太后詔袁安為賓賜束帛、乘馬!

注[二]漢官儀曰:“諸侯功德優(yōu)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在三公下!

注[三]奉朝請,無員,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漢律:“春曰朝,秋曰請!

注[四]將謂五官及左右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太中、中散、諫議大夫也。十三州志曰:“大夫皆掌顧問、應對、言議。夫之言扶也,言能扶持君父也!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一]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二]

注[一]居延,縣,屬張掖郡,居延澤在東北。武帝使伏波將軍路博德筑遮虜障于居延城。

注[二]閼氏,匈奴后之號也,音焉支。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一]為長公主。

注[一]東海恭王強女。

辛丑,阜陵王種薨。[一]

注[一]阜陵王延之子。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一]西域諸國,納質(zhì)內(nèi)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二]寤寐嘆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仍,頻也。

注[二]迪,蹈也。言由祖宗蹈履明智,有重光累圣之德,成此大業(yè)也。書曰“茲四人迪哲”,又曰“宣重光”也。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后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一]循其遠節(jié),每有感焉。

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盵二]

注[一]東觀記曰:“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睆R記云:“曹參頉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頉!

注[二]續(xù)漢志曰:“大鴻臚掌封拜諸侯及其嗣!贝呵锟籍愢]曰:“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庚辰,至自長安,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一]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二]

注[一]于除鞬,其名也。鞬音九言反。

注[二]東觀記曰:“賜玉具□,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jié)韂護焉!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一]璜子侍中舉,衛(wèi)尉
鄧□,□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仆射[二]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注[一]郭況子也。東觀記*(曰)*“璜”作“瀮”,音同。

注[二]續(xù)漢書曰“謁者仆射一人,秩千石,為謁者臺率,主謁者。天子出,奉引”也。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一]

注[一]任光子也。

癸丑,大司農(nóng)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注[一]錄謂總領之也。錄尚書自牟融始也。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焒;有不滿者以實除之。”[一]

注[一]所損十不滿四者,以見損除也。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靈臺,望云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一]

注[一]廣宗,縣名,今貝州宗城縣。隋汢帝諱廣,故改為宗城。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nèi)外廄及涼州諸苑馬。[一]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注[一]說文曰:“廄,馬舍也!睗h官儀曰:“未央大廄,長樂、承華等廄令,皆秩六百石。”又云:“牧師諸菀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分養(yǎng)馬三十萬頭。”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shù)。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一]詔書實核,[二]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征召會聚,令失農(nóng)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注[一]□音尋。方言曰:“甑,自關而東謂之□!必毴思扔嫺狄詾橘Y財,懼于役重多即賣之,以避科稅。豪富之家乘賤買,故得其饒利。

注[二]說文云:“核,考實事也!

甲寅,太傅鄧彪薨。

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xiāng)曲。[一]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二]又德行尤異,不須經(jīng)職者,別署狀上。而宣布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

[三]今新蒙赦令,且復申□,后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fā)覺為負[四]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注[一]周禮:“鄉(xiāng)大夫掌其鄉(xiāng)之政教,考其德行,察其道蓺,三年而舉賢能者于王!

注[二]漢官儀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詔書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節(jié)清白;二曰經(jīng)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曉法律,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任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決斷,才任三輔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后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舉茂才尤異孝廉吏,務實校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法!

注[三]訖,竟也。

注[四]負亦憂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一]開倉賑稟三十余郡。

注[一]□,散也。流散者舉案其實而給之。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一]

注[一]種無嗣,故以魴襲也。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一]

注[一]東觀記曰:“大如鴈子!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于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谷。[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二]

注[一]蓄,積也。

注[二]假猶租賃。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一]十一月乙丑,太仆張酺為太尉。

注[一]漢官儀曰:“睦字伯師,鞏人。”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一]

注[一]東觀記曰:“光前坐黨附竇憲,歸國,為憲客奴所誣告,乃自殺!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一]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二]

注[一]漢循周法,商賈有稅,流人販賣,故鄉(xiāng)免之。

注[二]復音福。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兇饉流亡,[一]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嘆,用思孔疚。[二]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三]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nèi)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四]朕將悉聽焉!钡勰擞H臨策問,選補郎吏。

注[一]尚書曰“濟河惟兗州”,言東南據(jù)濟,西北距河。

注[二]孔,甚也。疚,病也。詩云:“憂心孔疚!

注[三]不急謂非要。

注[四]前書音義曰:“公車,署名也,公車所在,故以名焉!睗h官儀曰:“公車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門。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亦總領之!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nèi)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一]

注[一]章帝子也。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一]

注[一]漢官舊儀曰:“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鼟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一]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注[一]寺,官舍也。風俗通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xù)于其中。”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zhì)者五十余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勛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一]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護烏丸,擁節(jié),秩比二千石,武帝置,以護內(nèi)附烏丸,既而并于匈奴中郎將。中興初,班彪上言宜復此官,以招附東胡,乃復更置焉!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溇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一]

注[一]時南單于安國與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令斷其章,緣此驚叛,安國卒見殺。帝后知之,皆征下獄。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一]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于民,鼟見于天。[二]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三]
  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盵四]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

注[一]十三州志曰:“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秩六百石,掌注記言行,糾諸不法員十五人。出有所案,則稱使者焉。謁者,秦官也。員七十人,皆選孝廉年未五十,曉解儐贊者。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博士,秦官。博通古今,秩皆六百石。孝武初置五經(jīng)博士,后稍增至十四員。取聰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主領焉。議郎、郎官,皆秦官也!鯚o所掌,秩六百石或四百石!

注[二]鼟,譴責也。禮曰:“陽事不得,鼟見于天,日為之食。”

注[三]武帝元光元年,董仲舒初開其議,詔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注[四]任,堪也,音仁林反。

注[五]長,縣長;相,侯相也。十三州志云:“縣為侯邑,則令、長為相,秩隨令、長本秩。”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一]

注[一]千乘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北。樂安故城在今青州博昌縣南。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一]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注[一]易陽,縣,在易水之陽,今易州也。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甲子,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nèi)、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

車師后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一]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鄉(xiāng),思弭憂釁。

[二]昔楚嚴無醔而懼,[三]成王出郊而反風。[四]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醔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寡,鄉(xiāng)孤弱,思惟致醔興蝗之咎。”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行春令,則蝗蟲為醔。”洪范五行傳曰:“貪利傷人,則蝗蟲損稼!

注[二]尚書曰:“恫鄉(xiāng)乃身!笨装矅⒃唬骸岸,痛也。鄉(xiāng),病也。言如痛病在身欲除之也!编l(xiāng)音古頑反。

注[三]解見明紀。

注[四]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風,禾則盡偃;王乃出郊祭,天乃反風起禾。事見尚書。

庚子,復置廣陽郡。[一]

注[一]高帝時燕國也,昭帝元鳳元年為廣陽郡,宣帝本始元年更為國也。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一]

注[一]北海,郡,今青州縣。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一]

注[一]撣音□。東觀記作“□”,俗本以“禪”字相類或作“禪”者,誤也。說文曰:“譯,傳四夷之語也!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南王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后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焒;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余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一]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二]

注[一]肥如,縣,屬遼西郡。前書音義曰:“肥子奔燕,封于此!苯衿街菀病

注[二]東觀記曰:“鮮卑千余騎攻肥如城,殺略吏人,祭參坐沮敗,下獄誅。”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一]

注[一]謚法曰:“正德美容曰恭,執(zhí)義揚善曰懷!睎|觀記曰:“改殯承光宮,儀比敬園。初,后葬有闕,竇后崩后,乃議改葬。”

十一月癸卯,光祿勛河南呂蓋為司徒。[一]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仆韓棱為司空。

注[一]蓋字君上,宛陵人也。

己丑,復置若盧獄官。[一]

注[一]前書曰,若盧獄屬少府。漢舊儀曰“主鞫將相大臣”也。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一]今廢慢懈□,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fā),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導達溝瀆,開通道路,無有障塞!

夏五月,京師大水。[一]

注[一]東觀記曰:“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人廬舍!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一]

注[一]堪字次郎,太山南城人。

九月庚戌,復置廩犧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醔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復置右校尉官。[一]

注[一]東觀記曰:“置在西河鵠澤縣。”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jié)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nèi)屬。[一]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旄?h屬蜀郡!鼻皶,旄牛所出,歲貢其尾,以為節(jié)旄。

詔貸被醔諸郡民種糧。賜下貧、□、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一]京師去冬無宿雪,[二]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把鲫惶,何辜今人?’[三]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shù)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四]巧法析律,飾文增辭[五]貨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令醔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匱,乏也。

注[二]以其經(jīng)冬,故言宿也。

注[三]詩大雅周宣王遇旱之詩。言今人何罪,而天令饑饉乎?

注[四]董仲舒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

注[五]禮記王制曰“析言破律”也。

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一]

注[一]武帝時置博士弟子,太常擇人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焉。昭帝增員滿百人宣帝倍之,元帝更設員千人,成帝更增員三千人。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一]郡兵討破之。

注[一]象林,縣,屬日南郡,今郁林州。

閏月,脤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戊辰,賑歸山崩。[一]

注[一]秭歸,縣,屬南郡,古之夔國,今歸州也。袁山松曰:“屈原此縣人,既被流放忽然蹔歸,其姊亦來,因名其地為秭歸。”秭亦姊也。東觀記曰:“秭歸山高四百余丈崩填溪水,厭殺百余人!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醔尤貧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nóng)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nèi)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復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蓺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

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nóng)桑業(yè)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谷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

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jié),今茲淫水為害,[一]余雖頗登,而多不均浹[二]深惟四民農(nóng)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焒;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注[一]淮南子曰:“女媧積蘆灰以止淫水!备哒T注云:“平地出水為淫水。”

注[二]浹,洽。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一]

注[一]西域傳曰:“安息國居和犢城,去洛陽二萬五千里。條枝國臨西海,出師子、大雀!惫x恭廣志曰:“大爵,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舉頭高八九尺,張翅丈余,食大麥其卵如甕,即今之駝鳥也!

丙辰,詔曰:“幽、□、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觽劇,束修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戊辰,司徒呂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勛魯恭為司徒。

辛卯,巫蠻叛,寇南郡。[一]

注[一]巫,縣,屬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縣也。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繕修故西?,[一]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注[一]平帝時金城塞外羌獻地,以為西?ひ病9馕浣ㄎ渲惺〗鸪侨腚]西郡,至是復繕修之。金城即今蘭州縣也。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一]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將兵長史居在日南郡,又有將兵司馬,去雒陽九千六百三十里!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后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焒二歲。

壬子,常山王側(cè)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nóng)功。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焒;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nóng)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一]

注[一]上計,今計吏也。前書音義曰:“舊制,使郡丞奉歲計,武帝元朔中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與計偕拜為郎中!敝袕U,今復之。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y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陳留本鄭邑也,后為陳所并,故曰陳留!苯胥曛菘h也。

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別至南郡華容為夏水,過郡入江,故曰江夏。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六月,詔令百姓□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一]

注[一]錯音七故反。

復置涿郡故安鐵官[一]。

注[一]續(xù)漢書曰:“其郡縣有鹽官﹑鐵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也!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閑王開并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
﹑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于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云夢,臨漢水而還。[一]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注[一]云夢,今安州縣也,即在云夢澤中。

十二月庚子,瑯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一]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靡草死,麥秋至,斷薄刑,決小罪。”鄭玄注云:“靡草,薺﹑亭歷之屬!背假t案:五月一陰爻生,可以言微陰,今月令云“孟夏”,乃是純陽之月;此言“夏至”者,與月令不同。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yè)而以匱乏不能自農(nóng)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儣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云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一]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決小罪!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勛張酺為司徒。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焒;其被醔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
田租﹑芻焒﹑皆勿收責。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一]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注[一]即柏岯山也,在洛州緱氏縣南。爾雅云“山一成曰岯”,東觀記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十二月,復置遼東西部都尉官。[一]

注[一]西部都尉,安帝時以為屬國都尉,在遼東郡昌黎城也。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一]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注[一]漢官儀:“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e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苯姓撸T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謂禁中。

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五月癸酉,雍地裂。[一]

注[一]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
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自竇憲誅后,帝躬親萬機。每有醔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后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一]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二]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茍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太官勿復受獻!

由是遂省焉。[三]

注[一]南海,郡,秦置,今廣州縣也。廣雅曰:“益智,龍眼也。”交州記曰:“龍眼樹高五六丈,似荔支而小!睆V州記曰:“子似荔支而員,七月熟。荔支樹高五六丈大如桂樹,實如雞子,甘而多汁,似安石榴。有甜醋者,至日禺中,翕然俱赤即可食。”置謂驛也。

注[二]臨武,縣,屬桂陽郡,今郴州縣也。

注[三]謝承書曰:“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補臨武長?h接交州,舊獻龍眼﹑荔支及生鮮獻之,驛馬晝夜傳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頓仆死亡不絕。道經(jīng)臨武,羌乃上書諫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故天子食太牢為尊,不以果實為珍。

伏見交址七郡獻生龍眼等,鳥驚風發(fā)。南州土地,惡蟲猛獸不絕于路,至于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蹚闹U聢,羌
即□官還家,不應征召,著唐子三十余篇。”

論曰:自中興以后,逮于永元,雖頗有□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一]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二]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
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shù)也?

注[一]齊,平也。

注[二]西域傳曰:“班超定西域五十余國,皆降服,西至海瀕,四萬里,皆重譯貢獻!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余日。[二]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

注[一]謚法曰:“短折不成曰殤!惫沤褡⒃唬骸奥≈衷皇ⅰ!

注[二]誕,大也。詩大雅:“誕彌厥月,先生如達!编嵭⒃疲骸按笠雍箴⒅谄淠笐岩步K人道十月而生。”詩又云:“載生載育。”育,長也,達音它末反。

注[三]儀見皇后紀。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勛梁鮪為司徒。[一]

注[一]漢官儀曰:“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一]尊廟曰穆宗。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俗本作“順”者,誤。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閑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一]

注[一]東觀記曰:“鄧太后雅性不好淫祀。”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zhàn)沒。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司空陳寵薨。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tǒng)鴻業(yè),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一]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后。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

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注[一]寅,敬也。

壬辰,河東垣山崩。[一]

注[一]垣,縣,今絳州縣也。古今注曰:“山崩長七丈,廣四丈!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jié),□氣不效,[一]將有厥咎。

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閑然’。[二]今新遭大憂,且歲節(jié)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nèi)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盵三]

注[一]效猶驗也。

注[二]菲,薄也。閑,非也。

注[三]太官令,周官也,秩千石,典天子廚膳。導官,掌擇御米。導,擇也。

尚方,掌作御刀□諸器物;內(nèi)署,掌內(nèi)府衣物。秩皆六百石。并見續(xù)漢書。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nóng)、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tǒng)政,夙夜經(jīng)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nèi)后外。自建武之初以至于今,八十余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托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郁滯之情。[一]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注[一]抒,舒也,食汝反。

秋七月庚寅,□司隸校尉、部刺史[一]曰:“夫天降醔戾,應政而至。閑者郡國或有水醔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醔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二]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三]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四]假貸之恩不可數(shù)恃,自今以后,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核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焒!

注[一]秦有監(jiān)御史,監(jiān)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有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見續(xù)漢書。

注[二]揣音初委反。

注[三]平民謂善人也。書曰:“延*[及]*于平人!

注[四]詩小雅也。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贊曰:孝和沉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一]抑沒祥符,登顯時德。

[二]殤世何早,平原弗克。[三]

注[一]慝,惡也。謂誅竇憲等。

注[二]謂用鄧彪等委政也。

注[三]平原王勝固以疾不得立也。左傳曰:“弗克負荷。”

?庇

一六五頁五行□音大可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無反切,乃后人所增益。

今本說文用孫愐唐韻切音,讀□為直小切,與兆音同,疑“大可”即“直小”兩字之斗。

一六七頁六行界惟人面按:殿本“界”作“戒”。校補謂案章紀作“訖惟人面”,訖、界、戒皆有止義,猶云窮極也。界戒本又通作,唐書天文志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是也。

一六八頁一0行小縣*(丞尉)*三百石據(jù)刊誤刪。

一六八頁一一行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據(jù)前書地理志改。注同。

一六八頁一二行追至*(和)**[私]*渠*(北)**[比]*鞮海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竇憲傳及通鑒皆作“私渠比鞮海”。補注謂當從憲傳。今據(jù)改。

一六八頁一五行屬*(九)**[五]*原郡按:前書地理志“五原郡,秦九原郡,武帝元

朔二年更名”。今據(jù)改。

一六九頁一一行其徙出塞者刊誤謂遷徙者不可投之塞外,明此“徙”字是“從”字。

按:陳景云兩漢訂誤謂“徙”當作“從”,出塞謂是夏北征之役。更以三年減從駕弛刑徒證之此“徙”字之誤益明。

一七二頁六行阜陵王種薨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十王傳“種”字作“沖”,說文無種字,種即沖也。

一七三頁一一行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天文志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舉父璜長樂少府,皇后紀、竇憲傳亦同,紀似誤。

一七三頁一四行東觀記*(曰)*按:“曰”字當衍,今刪。

一七四頁一三行武陵零陵澧中蠻叛按:校補謂“零陵”當作“零陽”,即武陵郡屬縣。后漢武陵郡治當今常德府武陵縣,西與澧州接壤,零陽縣治即今澧州慈利縣東境,澧中蠻即澧水之蠻,并屬武陵,故紀并舉之。若零陵郡之蠻,相距甚遠,不當與澧中蠻錯舉。

一七六頁九行有非其人不習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法按:御覽六百二十八引作“有非其人不習官事,正舉者故舉不實,為法罪之!庇职矗豪m(xù)漢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世祖詔云云與此注所引略同,則光武有此詔,而章帝復申明之也。

一七八頁一行許*[陽]*侯馬光自殺校補引洪亮吉說,謂傳作“許陽侯”,此脫“陽”字。今據(jù)補。

一七九頁一四行復*[破]*之據(jù)刊誤補。

一八0頁一一行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據(jù)刊誤刪。

一八四頁二行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趙□傳、西羌傳“趙世”并作“趙代”,蓋章懷避唐諱改之,此作“世”,又唐以后人回改。

一八四頁九行宛陵人也按:“宛”原斗“苑”,徑改正。

一八六頁四行但且申明憲綱按:“綱”原斗“網(wǎng)”,徑改正一八八頁一一行而多不均浹按:“而”原斗“二”,徑改正。

一八九頁三行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按:御覽九二二引,“橐駝”下有“色蒼”二字。

一九一頁一0行復置涿郡故安鐵官按:各本“安”作“鹽”,集解引何焯、錢大昭、惠棟諸家說并謂“鹽”當作“安”。

一九三頁一三行高句驪寇郡界按:校補謂案通鑒作“高句驪王宮入遼東塞,寇略六縣”,此“郡”上應補“遼東”二字。

一九七頁一行朕且權佐助聽政按:殿本從監(jiān)本,“權”下有“禮”字,考證謂“禮”字疑有誤宋本無“禮”字,亦不成句。校補引孟子“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謂此“權禮”二字所本。朕且權禮,即指佐助聽政為權禮耳,似非字誤。

一九八頁一四行延[及]于平人按:書呂刑作“延及于平民”,此作“延于平民”,脫一“及”字,殿本、集解本作“延及平民”,則又脫一“于”字。

【后漢書目錄】

更多有關后漢書 二十四史 的資料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fā)表評論 文章錄入:09ping    責任編輯:Gaoge 
隨機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