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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 孝桓帝紀(jì) 第七在線閱讀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會(huì)員上傳 請(qǐng)你點(diǎn)此糾錯(cuò)或發(fā)表評(píng)論

孝桓帝紀(jì) 第七

孝桓皇帝諱志,[一]肅宗曾孫也。祖父河閑孝王開,父蠡吾侯翼,[二]母匽氏。

[三]翼卒,帝襲爵為侯。

注[一]謚法曰:“克敵服遠(yuǎn)曰桓!敝局衷灰。

注[二]順帝時(shí),開上書,愿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蠡吾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西。

蠡音禮。

注[三]諱明,本蠡吾侯之媵妾。史記曰,匽姓,咎繇之后也。匽音偃。

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帝到夏門亭,[一]將妻以女弟。[二]會(huì)質(zhì)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jié),以王青蓋車[三]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

時(shí)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四]

注[一]洛陽城北面西頭門也,門外有萬壽亭。

注[二]妻音七計(jì)反。

注[三]續(xù)漢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惫试煌跚嗌w車也。

注[四]東觀記曰:“太后御卻非殿!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zhì)皇帝于靜陵。[一]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陵高五丈五尺,周百三十八步。

齊王喜薨。

辛巳,謁高廟、光武廟。

丙戌,詔曰:“孝廉、廉吏皆當(dāng)?shù)涑悄撩瘢榕e善,興化之本,恒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而在所翫習(xí),遂至怠慢,選舉乖錯(cuò),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一]百姓疲悴,困于征發(fā)。庶望髃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絕邪偽請(qǐng)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

[二]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后!

注[一]本初元年,廬江賊攻盱臺(tái),廣陵賊張嬰等殺江都長(zhǎng)。盱臺(tái)、江都并近淮,故言淮夷。時(shí)中郎將滕撫屢擊破之,其余觽猶未殄也。

注[二]信音申,古字通。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閑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為孝崇博園貴人。[一]

注[一]博本漢蠡吾縣之地也。帝既追尊父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園廟焉,故曰博園在今瀛州博野縣西。貴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綬。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戊午,大赦天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jí),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
三級(jí);□、寡、孤、獨(dú)、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醔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shí)除之。

二月,荊揚(yáng)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沛國(guó)言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一]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二]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guó)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注[一]將謂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

注[二]博士掌通古今,比六百石。議郎比六百石。郎官謂三中郎將下之屬官也。

有中郎、侍郎、郎中。

壬辰,詔州郡不得迫脅驅(qū)逐長(zhǎng)吏。長(zhǎng)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若有擅相假印綬者,與殺人同□巿論。

丙午,詔郡國(guó)系囚減死罪一等,勿笞。唯謀反大逆,不用此書。又詔曰:“比起陵塋[一]彌歷時(shí)歲,力役既廣,徒隸尤勤。頃雨澤不沾,密云復(fù)散,儻或在茲。[二]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注[一]作靜陵也。

注[二]易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一]

注[一]便,光武玄孫也,阜陵王恢之子,以順帝陽嘉中封為□遒亭侯,今改封也,遒音子由反。本傳作“便親”,紀(jì)傳不同,蓋有誤。

郡國(guó)六地裂,水涌井溢。[一]芝草生中黃藏府。[二]

注[一]續(xù)漢志曰:“水溢壞城寺室屋,殺人。時(shí)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注[二]漢官儀曰:“中黃藏府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也。

六月,太尉胡廣罷,大司農(nóng)杜喬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鴻薨,[一]立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

注[一]章帝曾孫也,樂安夷王寵之子,質(zhì)帝之父也。梁太后改封勃海。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杜喬免,冬十月,司徒趙戒為太尉,[一]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注[一]戒字志伯,蜀郡人也。

十一月,濟(jì)陰言有五色大鳥見于己氏。[一]

注[一]續(xù)漢志曰:“時(shí)以為鳳皇。政既衰缺,梁冀專權(quán),皆羽孽也!奔菏,縣名,屬濟(jì)陰郡,故城在今宋州楚丘縣也,古戎州己氏之邑也。

戊午,減天下死罪一等,戍邊。

清河劉文反,殺國(guó)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一]

注[一]尉氏,縣,屬陳留郡,今汴州縣也。

前太尉李固、杜喬皆下獄死。[一]

注[一]續(xù)漢志曰:“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軭,反封侯!巛H謂梁冀、胡廣等。直如弦謂李固等!

陳留盜賊李堅(jiān)自稱皇帝,伏誅。[一]

注[一]東觀記曰江舍及李堅(jiān)等。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閑、勃海二王黃金各百斤,[一]彭城諸國(guó)王各五十斤;[二]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jìn)、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官、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注[一]河閑王建,勃海王悝。

注[二]彭城王定。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guó),殺長(zhǎng)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一]

注[一]板楯,西南蠻之號(hào)。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nóng)帑藏。[一]五月癸丑,北宮掖廷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注[一]說文曰:“帑者,金布所藏之府也!编⒗史。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jīng)侯理為甘陵王。[一]

注[一]安平,今定州縣也。經(jīng),今貝州經(jīng)城縣。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xùn)|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zhǎng)平陳景自號(hào)“黃帝子”,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并圖舉兵悉伏誅。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一]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于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征見乎象。[二]閑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三]傳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痆四]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wù)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入者不從此令。”

注[一]續(xù)漢志曰:“在東井二十三度。東井主法,梁太后枉殺公卿,犯天法也!

注[二]已上略成帝詔詞。

注[三]遑,暇也。啟,跪也。詩小雅曰:“王事靡盬,不遑啟處!

注[四]公羊傳之文也。

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特進(jìn)、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憲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縣雨肉。[一]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巿。[二]
  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

郡國(guó)五山崩。

注[一]續(xù)漢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蔽逍袀髟疲骸啊醴桑鸸Τ,時(shí)則有羊禍時(shí)則有赤眚赤祥!笔菚r(shí)梁太后攝政,兄冀專權(quán),枉誅李固、杜喬、天下冤之。

廉縣屬北地郡也。

注[二]前書曰:“旗星中四星,名曰天巿。”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nóng)河內(nèi)張歆為司徒。[一]

注[一]歆字敬讓。

十一月甲申,詔曰:“朕攝政失中,醔眚連仍,三光不明,陰陽錯(cuò)序。監(jiān)寐寤嘆,疢如疾首。[一]今京師廝舍,死者相枕,[二]郡縣阡陌,處處有之,甚違周文掩胔之義。

其有家屬而貧無以葬者,給直,人三千,喪主布三匹;若無親屬,可于官壖地葬之,[三]表識(shí)姓名為設(shè)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醫(yī)藥,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谷如科。州郡檢察,務(wù)崇恩施,以康我民!

注[一]監(jiān)寐言雖寑而不寐也。寤,覺也。

注[二]廝舍,賤役人之舍。

注[三]壖,官之余地也。前書音義曰:“壖,城郭旁地!币襞珕尽⒍鴳俣。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己)**[乙]*丑,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一]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續(xù)之福詢謀臺(tái)輔,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統(tǒng)業(yè),天人協(xié)和,萬國(guó)咸寧。

元服已加,將即委付,而四方盜竊,頗有未靜,故假延臨政,以須安謐。幸賴股肱御侮之助殘丑消蕩,[二]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邇洽同。遠(yuǎn)覽‘復(fù)子明辟’之義,[三]近慕先姑歸授之法,[四]及今令辰,皇帝稱制。髃公卿士,虔恭爾位,暞力一意,勉同斷金。[五]‘展也大成’,則所望矣。”[六]

注[一]謂順帝崩也。詩周頌曰:“閔予小子,遭家不造!编嵭⒃疲骸霸欤梢。

言成王遭武王崩,家道未成。”

注[二]謂建和二年長(zhǎng)安陳景反,南頓管伯等謀反,并伏誅。

注[三]尚書曰:“周公曰‘朕復(fù)子明辟’。”復(fù),還也。子謂成王也。辟,君也。

謂周公攝政已久,故復(fù)還明君之政于成王;今太后亦還政于帝也。

注[四]先姑謂安帝閻皇后也。爾雅曰“婦人謂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歿則曰先舅、先姑”也。

注[五]金者,剛之物也。言人能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詩小雅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鄭玄注云:“允,信也。展,誠也。

大成謂致太平也。”言誠能致太平,是所望也。

二月扶風(fēng)妖賊裴優(yōu)自稱皇帝,伏誅。[一]

注[一]裴,姓;優(yōu),名也。風(fēng)俗通曰:“裴,伯益之后!

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車駕徙幸北宮。

甲午,葬順烈皇后。

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皇后。

秋七月,梓潼山崩。[一]

注[一]梓潼,縣,屬廣漢郡,今始州縣也,有梓潼水。

冬十一月辛巳,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師疾疫,使光祿大夫?qū)⑨t(yī)藥案行。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二月,九江、廬江大疫。

甲午,河閑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一]

注[一]河閑孝王開之子,初為樂成王,后改曰安平。

京師旱。任城、梁國(guó)饑,民相食。

司徒張歆罷,光祿勛吳雄為司徒。

秋七月,武陵蠻叛。

冬十月,司空胡廣罷。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

閏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黃瓊為司空。

二年春正月,西城長(zhǎng)史王敬為于窴國(guó)所殺。[一]

注[一]敬殺于窴王建,故國(guó)人殺之。

丙辰,京師地震。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濟(jì)陰言黃龍見句陽,[一]金城言黃龍見允街。[二]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注[一]縣名,屬濟(jì)陰郡,左傳曰“盟于句瀆之丘”是也,故城在今曹州乘氏縣北,一名谷丘。

注[二]允街,縣名,屬金城郡,音緣皆。

十一月,司空黃瓊免。十二月,特進(jìn)趙戒為司空。

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臧,下獄死。

永興元年春二月,張掖言白鹿見。

三月丁亥,幸鴻池。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

丁酉,濟(jì)南王廣薨,無子,國(guó)除。

秋七月,郡國(guó)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饑窮,流□道路,至有數(shù)十萬戶,冀州尤甚。

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yè)。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罷,司空趙戒免;以太仆黃瓊為司徒光祿勛房植為司空。

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是歲,武陵太守應(yīng)奉招誘叛蠻,降之。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辛丑,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服。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者星辰謬越坤靈震動(dòng),醔異之降,必不空發(fā)!跫盒拚,庶望有補(bǔ)。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zhǎng)飾者皆宜損省。[一]郡縣務(wù)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注[一]長(zhǎng)音直亮反。

六月,彭城泗水增長(zhǎng)逆流。[一]詔司隸校尉、部刺史曰:“蝗醔為害,水變?nèi)灾,五谷不登,人無宿儲(chǔ)。其令所傷郡國(guó)種蕪菁以助人食。”

注[一]張衡對(duì)策曰:“水者,五行之首。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

京師蝗。東海朐山崩。[一]

注[一]朐,山名也,在今海州朐山縣南。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詔曰:“朝政失中,云漢作旱,[一]川靈涌水,蝗螽孳蔓,殘我百谷,太陽虧光,饑饉薦臻。其不被害郡縣,當(dāng)為饑餒者儲(chǔ)。天下一家,趣不糜爛,則為國(guó)寶。

其禁郡國(guó)不得賣酒,祠祀裁足!

注[一]云漢,詩大雅篇名也。周宣王時(shí)大旱,故作詩曰:“倬彼云漢,昭回于天!

鄭玄注云:“云漢,天河也。倬然轉(zhuǎn)運(yùn)于天。時(shí)旱渴雨,故宣王夜視天河,望其候焉!

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閏月,光祿勛尹頌為司徒。[一]

注[一]頌字公孫,鞏人。

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dāng)立為“太初皇帝”,伏誅。

冬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guān),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各有差。

太山、瑯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zhǎng)吏。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一]□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二]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三]王侯須新租乃償。[四]

注[一]司隸,州,即洛陽。

注[二]貣音吐得反,又音徒得反。

注[三]雇猶酬也。

注[四]須,待也。

夏四月,白烏見齊國(guó)。

六月,洛水溢,壤鴻德苑。[一]南陽大水。

注[一]續(xù)漢志曰:“水溢至津城門,漂流人物。時(shí)梁冀專政,疾害忠良,威權(quán)震主,后遂誅滅也!

司空房植免,太常韓演為司空。[一]

注[一]演音翼善反。

詔太山、瑯邪遇賊者,勿收租、賦,復(fù)更、筭三年。又詔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縣鉤求收葬;及所唐突壓溺物故,七歲以上賜錢,人二千。壞敗廬舍,亡失谷食,尤貧者稟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一]

注[一]益州,郡名也,武帝置。諸本無“郡”字者,誤也。

秋七月,初置太山、瑯邪都尉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盜賊,景帝更名都尉,建武
*(七)**[六]*年省,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guó)都尉!苯穸た苜\不息,故置。

南匈奴左*[薁鞬]*臺(tái)*[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一]安定屬國(guó)都尉張奐討除之。

注[一]美稷,西河縣也。

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一]

注[一]中官,常侍以下。

二月甲申,東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屬國(guó)夷叛。

秋七月,鮮卑寇云中。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三州,遣中郎將段颎討,破斬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監(jiān)丞官。[一]

注[一]漢官儀太官右監(jiān)丞,秩比六百石也。

十二月,京師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蠻夷叛,太守兒式討之,戰(zhàn)歿;遣九真都尉魏朗擊破之。復(fù)屯據(jù)日南。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初以小黃門為守宮令,置□從右仆射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守宮令一人,黃門□從仆射一人,并秩六百石”也。

京師蝗。秋七月,河?xùn)|地裂。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長(zhǎng)沙蠻叛,寇益陽。[一]

注[一]縣名,屬長(zhǎng)沙國(guó),在益水之陽,今潭州縣也,故城在縣東。

司空韓演為司徒,太常北海孫朗為司空。[一]

注[一]朗字代平。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一]

注[一]漢官儀曰:“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夏五月己酉,大會(huì)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師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園陵。[一]大雩。

注[一]博陵郡,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也。后徙安平。

秋七月己巳,云陽地裂。

甲子,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

冬十月,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鮮卑寇邊,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擊破之。

二年春二月,鮮卑寇鴈門。

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三月,復(fù)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夏,京師雨水。

六月,鮮卑寇遼東。

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xiàn)皇后于懿陵。

大將軍梁冀謀為亂。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詔司隸校尉張彪將兵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與妻皆自殺。韂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騎校尉梁讓、越騎校尉梁忠、長(zhǎng)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親數(shù)十人,皆伏誅。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演、司空孫朗下獄。[一]

注[一]東觀記曰:“并坐不韂宮,止長(zhǎng)壽亭,減死一等,以爵贖之!

壬午,立皇后鄧氏,追廢懿陵為貴人頉。詔曰:“梁冀奸暴,濁亂王室。孝質(zhì)皇帝聰敏早茂冀心懷忌畏,私行殺毒。永樂太后親尊莫二,[二]冀又遏絕,禁還京師,[二]使朕離母子之愛隔顧復(fù)之恩。禍害深大,罪釁日滋。賴宗廟之靈,及中常侍單超、徐璜、具瑗、左悺、[三]唐衡、尚書令尹勛等激憤建策,內(nèi)外協(xié)同,漏刻之閑,桀逆梟夷。

[四]斯誠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慶賞,以酬忠勛。其封超等五人為縣侯,勛等七人為亭侯!盵五]于是舊故恩私,多受封爵。

注[一]和平元年有司奏,太后所居皆以永樂為稱,置官屬太仆、少府焉。

注[二]謂太后常居博園,不得在洛陽。

注[三]說文曰:“悹,憂也!币艄J反。今作心旁官,即“悹”字也,今相傳音綰。

注[四]梟,縣首于木也。

注[五]五縣侯謂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具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七亭侯謂尹勛宜陽都鄉(xiāng)、霍谞鄴都亭、張敬山陽西鄉(xiāng)、歐陽參修武仁亭、李瑋宜陽金門、虞放冤句呂都亭、周永下邳高遷鄉(xiāng)。

大司農(nóng)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一]大鴻臚梁國(guó)盛允為司空。[二]
  初置秘書監(jiān)官。[三]

注[一]恬字伯休,盧奴人。

注[二]允字伯代。

注[三]漢官儀:“秘書監(jiān)一人、秩六百石!

冬十月壬申,行幸長(zhǎng)安。乙酉,幸未央宮。甲午,祠高廟。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

壬寅,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己巳,至自長(zhǎng)安,賜長(zhǎng)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燒當(dāng)?shù)劝朔N羌叛,寇隴右,護(hù)羌校尉段颎追擊于羅亭,破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追到積石山,即與羅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天竺國(guó)來獻(xiàn)。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燒何羌叛,寇張掖,護(hù)羌校尉段颎追擊于積石,大破之。[一]

注[一]積石山在今鄯州龍支縣南,即禹貢云“導(dǎo)河積石”是也。

白馬令李云坐直諫,下獄死。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秋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太常虞放為司空。[一]

注[一]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長(zhǎng)沙蠻寇郡界。

九月,太山、瑯邪賊勞丙等復(fù)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趙某[一]持節(jié)督州郡討之。

注[一]史闕名也。

丁亥,詔無事之官權(quán)絕奉,豐年如故。

冬十一月,日南蠻賊率觽詣郡降。

勒姐羌圍允街,[一]段颎擊破之。

注[一]勒姐,羌號(hào)也。姐音子野反。

太山賊叔孫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將宗資討破之。

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zhǎng)沙蠻,平之。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一]大疫。二月壬辰,武庫火。

注[一]丙署,署名也。續(xù)漢志曰:“丙署長(zhǎng)七人,秩四百石,黃綬,宦者為之,主中宮別處!

司徒盛允免,大司農(nóng)種暠為司徒。三月,省□從右仆射官。[一]太尉黃瓊免。

夏四月,太常劉矩為太尉。

注[一]永壽三年置。

甲寅,封河閑王開子博為任城王。

五月辛酉,有星孛于心。丁卯,原陵長(zhǎng)壽門火。己卯,京師雨雹。[一]六月,京兆、扶風(fēng)及涼州地震。庚子,岱山及博尤來山并頹裂。[二]

注[一]東觀記曰大如雞子。續(xù)漢志曰:“誅殺過差,壟小人”也。

注[二]博,今博城縣也。太山有徂來山,一名尤來。

己酉,大赦天下。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黃瓊為司空。

犍為屬國(guó)夷寇鈔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

零吾羌與先零諸種并叛,寇三輔。

秋七月,京師雩。

減公卿以下奉,貣王侯半租。占賣關(guān)內(nèi)侯、虎賁、羽林、緹騎營(yíng)士、五大夫錢各有差。

九月,司空黃瓊免,大鴻臚劉寵為司空。

冬十月,天竺國(guó)來獻(xiàn)。

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昆陽樂季訞言相署,皆伏誅。

先零沉氐羌與諸種羌寇并涼二州,十一月,中郎將皇甫規(guī)擊破之。

十二月,夫余王遣使來獻(xiàn)。

五年春正月,省太官右監(jiān)丞。[一]

注[一]永壽三年置。

壬午,南宮丙署火。

三月,沉氐羌寇張掖、酒泉。

壬午,濟(jì)北王次薨。

夏四月,長(zhǎng)沙賊起,寇桂陽、蒼梧。[一]

注[一]東觀記曰:“時(shí)攻沒蒼梧,取銅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輔各奔出城!

桂陽,郡,在桂水之陽,今連州縣。

驚馬逸象突入宮殿。乙丑。恭陵東闕火。[一]戊辰,虎賁掖門火。己巳,太學(xué)西門自壞。五月,康陵園寑火。[二]

注[一]安帝陵也。

注[二]殤帝陵也。

長(zhǎng)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址,遣御史中丞盛修督州郡討之,不克。

乙亥,京師地震。詔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火。[一]

注[一]爾雅曰:“宮中門謂之闈!睆V雅曰:“闈謂之闥!

鳥吾羌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討破之。

八月庚子,詔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與冬衣;[一]其公卿以下給冬衣之半。

注[一]東觀記曰:“以京師水旱疫病,帑藏空虛,虎賁、羽林不任事者住寺,減半奉!睋(jù)此,謂簡(jiǎn)選疲弱不勝軍事者,留住寺也。

艾縣賊焚燒長(zhǎng)沙郡縣,寇益陽,殺令。[一]又零陵蠻亦叛,寇長(zhǎng)沙。

注[一]東觀記曰:“時(shí)賊乘刺史車,屯據(jù)臨湘,居太守舍。賊萬人以上屯益陽,殺長(zhǎng)吏!卑,縣名,屬豫章郡,故城在今洪州建昌縣。

己卯,罷瑯邪都尉官。[一]

注[一]永壽元年置。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肅坐奔北□市;辛丑,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討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換王侯租以助軍糧,出濯龍中藏錢還之。

十一月,馮緄大破叛蠻于武陵。

京兆虎牙都尉宗謙坐臧,下獄死。[一]

注[一]京兆虎牙都尉屯長(zhǎng)安,見西羌傳。

滇那羌寇武威、張掖、酒泉。

太尉劉矩免,太常楊秉為太尉。

六年春二月戊午,司徒種暠薨。

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韂尉潁川許栩?yàn)樗就。[一]

注[一]栩字季闕,郾人。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五月,鮮卑寇遼東屬國(guó)。

秋七月甲申,平陵園寑火。[一]

注[一]平陵,昭帝陵也。

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武陵蠻復(fù)叛,太守陳奉與戰(zhàn),大破降之。

隴西太守孫羌討滇那羌,破之。

八月,車騎將軍馮緄免。

冬十月丙辰,校獵廣成,遂幸函谷關(guān)、上林苑。

十一月,司空劉寵免。

南海賊寇郡界。

十二月,韂尉周景為司空。

七年春正月庚寅,沛王榮薨。

三月癸亥,隕石于鄠。

夏四月丙寅,梁王成薨。

五月己丑,京師雨雹。

秋七月辛卯,趙王干薨。

野王山上有死龍。

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于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

戊辰,幸云夢(mèng),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一]

注[一]光武姊湖陽長(zhǎng)公主,新野長(zhǎng)公主,兄魯哀王,舅壽張敬侯樊重,并光武時(shí)立廟。

護(hù)羌校尉段颎擊當(dāng)煎羌,破之。

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一]

注[一]史記曰:“老子者,楚苦縣厲鄉(xiāng)曲仁里人也。名耳,字桞,姓李氏。為周守
藏*(吏)**[史]*!庇猩駨R,故就祠之?嗫h屬陳國(guó),故城在今亳州谷陽縣也。苦音戶,又如字。

勃海王悝謀反,降為*(癭)**[廮]*陶王。[一]

注[一]*(癭)**[廮]*陶,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趙州*(癭)**[廮]*陶縣西南。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太仆左稱有谸自殺。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一]虎賁中郎將鄧會(huì)下獄死。[二]

注[一]鄧后之叔父。

注[二]鄧后之兄子。

護(hù)羌校尉段颎擊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一]

注[一]惠帝陵也。

丁巳,壞郡國(guó)諸房祀。[一]

注[一]房謂祠堂也。王渙傳曰:“時(shí)唯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令王渙祠!

濟(jì)陰、東郡、濟(jì)北河水清。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一]丙戌,太尉楊秉薨。

注[一]永壽元年置。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fù)反,攻沒郡縣,轉(zhuǎn)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zhǎng)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一]蒼梧太守張□為賊所執(zhí),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儒皆□市。

注[一]謝承書曰:“抗徐字伯徐,丹陽人。少為郡佐史,有膽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將率之任特遷長(zhǎng)沙太守。”風(fēng)俗通曰:“韂大夫三抗之后,漢有抗喜,為漢中太守!

閏月甲午,南宮長(zhǎng)秋和歡殿后鉤楯、掖庭、朔平署火。[一]

注[一]長(zhǎng)秋,宮名。漢官曰:“朔平署司馬一人!

六月,段颎擊當(dāng)煎羌于湟中,大破之。[一]

注[一]湟,水名,在今鄯州湟水縣。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guó)有田者畝斂稅錢。[一]

注[一]畝十錢也。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一]

注[一]茂字叔盛,彭城人也。

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勃海妖賊蓋登等[一]稱“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

[二]

注[一]蓋音古盍反。

注[二]續(xù)漢書曰:“時(shí)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璽’、‘皇帝行
璽’,其三無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鐵券十一。開王廟,帶王綬,衣絳衣,相署置也!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合、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一]

注[一]廣義、神虎,洛陽宮西門也,在金商門外。袁山松書曰:“是時(shí)連月火醔,諸宮寺或一日再三發(fā)。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等上疏諫曰‘唯善政可以已之’,書奏不省!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亥)**[卯]*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guó)舉至孝。

沛國(guó)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伏誅。[一]

注[一]東觀記曰:“戴異鉏田得金印,到廣陵以與龍尚!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饑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征發(fā),南州尤甚。

[一]醔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征。其令大司農(nóng)絕今歲調(diào)度征求,及

前年所調(diào)未畢者,勿復(fù)收責(zé)。其醔旱盜賊之郡,勿收租,余郡悉半入。”

注[一]謂長(zhǎng)沙、桂陽、零陵等郡也,并屬荊州。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zhuǎn)行,人相驚噪。

司隸、豫州饑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夏四月,濟(jì)陰、東郡、濟(jì)北、平原河水清。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秋七月,沉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太尉陳蕃免。

庚午,祠黃、老于濯龍宮。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九月,光祿勛周景為太尉。

南陽太守成□、太原太守劉質(zhì),并以譖□市。[一]

注[一]時(shí)小黃門趙津犯法,質(zhì)考?xì)⒅,宦官怨恚,有司承旨奏質(zhì)等。

司空劉茂免。

大秦國(guó)王遣使奉獻(xiàn)。[一]

注[一]時(shí)國(guó)王安敦獻(xiàn)象牙、犀角、玳瑁等。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光祿勛汝南宣酆為司空。[一]

注[一]酆字伯應(yīng),封東陽亭侯。

南匈奴、烏桓率觽詣張奐降。

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余人受誣為黨人,并坐下獄,書名王府。[一]

注[一]河內(nèi)牢修告之,事具劉淑傳。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dāng)煎羌寇武威,護(hù)羌校尉段颎追擊于鸞鳥大破之。[一]西羌悉平。

注[一]鸞鳥,縣名,屬武威郡。鸞音雚。

夫余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zhàn),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廬江賊起,寇郡界。

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一]

注[一]時(shí)李膺等頗引宦者子弟,宦官多懼,請(qǐng)帝以天時(shí)當(dāng)赦,帝許之,故除黨錮也。

丙寅,阜陵王統(tǒng)薨。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一]

注[一]續(xù)漢志曰:“時(shí)人欲就沱浴,見沱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Z遂
行人*[閑]*,聞郡,欲以為美,故上言之,時(shí)史以書帝紀(jì);傅壅ト保嘌匀饝(yīng),皆此類也。先儒言瑞興非時(shí),則為妖孽,而人言生龍,皆龍孽也!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谷食,稟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十二月壬申,復(fù)*(癭)**[廮]*陶王悝為勃海王。

丁丑,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是歲,復(fù)博陵﹑河閑二郡,比豐﹑沛。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一]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二]設(shè)華蓋以祠浮
圖﹑老子,[三]斯將所謂“聽于神”乎![四]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五]自非忠賢力爭(zhēng),屢折奸鋒,[六]雖愿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

[七]

注[一]前史謂東觀記。

注[二]薛綜注東京賦云:“濯龍,殿名。芳林謂兩旁樹木蘭也!笨,成也。既成而祭之。左傳曰“考仲子之宮”也。

注[三]浮圖,今佛也。續(xù)漢志曰:“祠老子于濯龍宮,文罽為□,飾淳金
*(鉛)**[扣]*器,設(shè)華蓋之坐,用郊天樂!

注[四]左傳曰:“史嚚曰:‘國(guó)將興,聽于人;將亡,聽于神!弊五]五邪謂
單超﹑徐璜﹑左悺﹑唐衡﹑具瑗也。

注[六]忠賢謂李膺﹑陳蕃﹑竇武﹑黃瓊﹑朱穆﹑劉淑﹑劉陶等,各上書極諫,以折宦官等奸謀之鋒也。

注[七]帝王紀(jì)曰:“夏帝相為羿所逐,相乃都商丘,依同姓諸侯斟灌﹑斟尋氏!

史記曰:“周厲王好利暴虐,周人相與畔,而襲厲王,王出奔于彘!毖缘蹖櫺一仑Q令執(zhí)威權(quán),賴忠臣李膺等竭力諫爭(zhēng),以免篡弒之禍。不然,則雖愿如夏相依斟,周王流彘不可得也。斟灌﹑斟尋,國(guó),故城在今青州。彘,晉地也。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一]政移五幸,刑淫三獄。[二]傾宮雖積,皇身靡續(xù)。

[三]

注[一]越謂非次也。躋,升也。天祿,天位也。左傳子家羈曰:“天祿不再!

注[二]幸,佞也。淫,濫也。五幸即上“五邪”也。三獄謂李固﹑杜喬,李云﹑杜觽成熖﹑劉質(zhì)也。

注[三]帝王紀(jì)曰:“紂多發(fā)美女以充傾宮之室,婦人衣綾紈者三百余人!睋(jù)桓帝納三皇后又博采宮女五六千人,并無子也。

?庇

二八八頁六行謁高廟光武廟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光武廟”上疑脫“壬午謁”三字。

二九0頁八行以順帝陽嘉中封為□遒亭侯按:汲本﹑殿本“為□”二字誤倒。

又按:□即勃之俗字,汲本﹑殿本俱作“勃”。

二九0頁一三行大司農(nóng)杜喬為太尉按:“大司農(nóng)”當(dāng)作“光祿勛”。杜喬傳“遷光祿勛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袁紀(jì)亦云光祿勛杜喬代胡廣為太尉。

二九一頁一行*[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皇后紀(jì)﹑袁紀(jì)皆云八月而無日。以長(zhǎng)歷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此上脫“八月”二字。今據(jù)補(bǔ)。

二九一頁九行殺國(guó)相射暠按:清河王傳云文等劫相謝暠,章懷注云帝紀(jì)“謝”作射“”,蓋紀(jì)傳不同。

集解引惠棟說,謂三輔決錄云漢末大鴻臚射咸,本姓謝名服,天子以將軍出征,姓謝名服不祥改之為射氏名咸。案此謝氏至漢末時(shí)始改射,故吳時(shí)有射慈。

暠在桓帝初,不應(yīng)先姓射氏,當(dāng)從傳為正。又按:據(jù)清河王傳章懷注,則紀(jì)本作射“”,汲本﹑殿本作“謝”,殆后人據(jù)傳改也。

二九二頁一一行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按:河閑王開傳作“帝兄都鄉(xiāng)侯碩”,孝崇匽王后紀(jì)又作“帝弟平原王石”,校補(bǔ)引侯康說,謂作“碩”者是,顧則形近之誤,石則聲近之誤也。作“帝弟”者是,桓帝為蠡吾侯長(zhǎng)子,不得有兄也。今據(jù)改。

二九三頁一0行沒入者免為庶民按:“民”當(dāng)作“人”,此后人回改之斗。

二九四頁二行公羊傳之文也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公羊傳無此文,語見管子。

二九五頁五行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按:李慈銘謂據(jù)通鑒目錄甲子是朔,“甲子”下
當(dāng)脫一“朔”字。

二九五頁六行*(己)**[乙]*丑詔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jì)作“己丑”,通鑒作“乙丑”,校補(bǔ)謂當(dāng)以通鑒為正。今據(jù)改。

二九六頁八行甲午葬順烈皇后按:李慈銘謂按通鑒目錄,三月癸亥朔,不得有甲午,若是甲子,則距崩十一日,太促,疑“甲”當(dāng)作“庚”。

二九六頁一二行冬十一月辛巳按:汲本﹑殿本﹑集解本無“辛巳”二字。

二九七頁一四行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按: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無日食,參閱續(xù)五行志六校記。

三0一頁一四行建武*(七)**[六]*年汲本作“十年”,校補(bǔ)謂據(jù)光武紀(jì)及續(xù)志,皆六年“”之誤。今據(jù)改。

三0二頁一行南匈奴左*[薁鞬]*臺(tái)*[耆]*且渠伯德等叛沉家本謂按張奐傳及南匈奴
傳“左”下奪“薁鞬”二字,“臺(tái)”下奪“耆”字。今據(jù)補(bǔ)。按:通鑒亦作“左薁鞬臺(tái)耆”,考異云從張奐傳。

三0二頁一一行春正月己未按:“己未”當(dāng)依袁宏紀(jì)作“癸未”,是年正月癸未朔,無己未。

三0四頁二行秋七月己巳按:當(dāng)依續(xù)志作“乙巳”,詳五行志四校記。

三0六頁四行允字伯代按:據(jù)司徒盛允碑,允字伯世,此作“代”,章懷避唐諱改也。

三0七頁一四行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zhǎng)沙蠻平之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事在五年,重出。按:校補(bǔ)謂案后五年十月,緄始由太常為車騎將軍十一月,大破蠻于武陵,此為重出。度尚傳度自右校令擢為荊州刺史,亦在延熹

五年,其討蠻同屬五年事,今加載三年紀(jì),而五年紀(jì)無之,是為誤出。

三0九頁一四行乙丑恭陵東闕火按:錢大昕謂五行志作“恭北陵”,恭北陵者,順帝母李氏陵也。

三一0頁一一行以京師水旱疫病按:“京”原斗“軍”,徑據(jù)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一頁六行京兆虎牙都尉宗謙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xù)志作“宋謙”。三一三頁
二—三行秋七月辛卯趙王干薨野王山上有死龍按:校補(bǔ)引錢大昭說,謂襄楷傳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nèi)野王山上有龍死長(zhǎng)可數(shù)十丈,續(xù)志作六月壬子,此云“七月”,似誤。

三一三頁一一行為周守藏*(吏)**[史]*據(jù)汲本﹑殿本改。

三一三頁一三行降為*(癭)**[廮]*陶王據(jù)殿本改。注同。按:廮字從廣嬰聲,鉅鹿有廮陶縣見說文,作“癭”者誤。

三一四頁二行*[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此上承正月丙申晦日食則“己酉”上當(dāng)脫“二月”二字,五行志亦云二月。今據(jù)補(bǔ)。

按:錢氏又謂依此文似龍見一事,火災(zāi)又一事。志于“黃龍”下無“見”字,“萬歲殿”
下多“皆”字,則“黃龍”亦是殿名,與嘉德署同日火也。

三一四頁七行護(hù)羌校尉段颎擊罕姐羌按:殿本“罕”作“勒”,與段颎傳合。張森楷?庇浿^案西羌傳有罕羌無罕姐羌,則“罕”字斗也。又按:通鑒亦作“罕姐”,章屷校記據(jù)張敦仁通鑒刊本識(shí)誤云“罕”作“勒”。

三一五頁一行*[六月]*丙辰緱氏地裂校補(bǔ)謂案續(xù)志乃六月丙辰也,紀(jì)文脫“六月”二字。且五月既書壬申于前,不應(yīng)有丙辰也。今據(jù)補(bǔ)。

三一五頁二行桂陽胡蘭朱蓋等復(fù)反按:“陽”原斗“楊”,徑改正。

三一五頁一三行畝十錢也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宦者傳張讓等說帝斂天下田,畝稅十錢非此時(shí)事也。蓋漢法田租三十稅一,而計(jì)畝斂錢,則自此始。又校補(bǔ)引沉銘彝說謂此所云畝斂稅錢,乃出于常賦三十取一之外,今所謂稅錢始此。

三一六頁六行帶王綬按:汲本﹑殿本“王”作“玉”。

三一六頁一一行春正月辛*(亥)**[卯]*朔據(jù)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一八頁一行南陽太守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車騎將軍馮緄碑作“晉”。

三一八頁一行太原太守劉質(zh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質(zhì)”馮緄碑及天文志作“□”。

又引錢大昕說,謂按陳蕃﹑王允﹑劉般﹑襄楷傳俱作“劉□”,考說文無□字,當(dāng)以質(zhì)為正也。

三一九頁一0行語遂行人*[閑]*聞郡按:汲本有“閑”字,無“聞”字。今據(jù)續(xù)志
補(bǔ)一“閑”字。

三二0頁九行飾淳金*(鉛)**[扣]*器據(jù)續(xù)志改。按:鉛與扣形近而誤。汲本、殿本
作“銀”,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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