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匈奴列傳 第七十九
*前書直言匈奴傳,不言南北,今稱南者,明其為北生義也。以南單于向化尤深,故舉其順者以冠之。東觀記稱匈奴南單于列傳,范曄因去其“單于”二字。*南匈奴□落尸逐鞮單于比者[一]呼韓邪單于之孫,[二]烏珠留若鞮單于之子也。[三]自呼韓邪后諸子以次立,至比季父孝單于輿時(shí),以比為右薁鞬日逐王,部領(lǐng)南邊及烏桓。[四]
注[一]□音火兮反。
注[二]前書曰:“單于者,廣大之貌也,言其象天單于然也!焙繇n邪即冒頓單于八代孫虛閭權(quán)渠單于*[子]*也,名稽侯銯。銯音山諫反。東觀記曰:“單于比,匈奴頭曼十八代孫!背假t案:頭曼即冒頓單于父,自頭曼單于至比,父子相承十代,以單于相傳乃十八代也。
注[三]匈奴謂孝為若鞮。自呼韓邪單于降后,與漢親密,見漢帝謚常為孝,慕之。
至其子復(fù)珠累單于以下皆稱若鞮,南單于比以下直稱鞮也。
注[四]薁音于六反。鞬音九言反。下并同。
建武初,彭寵反畔于漁陽,單于與共連兵,因復(fù)權(quán)立盧芳,使入居五原。[一]光武初,方平諸夏,未遑外事。[二]至六年,始令歸德侯劉颯使匈奴,匈奴亦遣使來獻(xiàn)漢復(fù)令中郎將韓統(tǒng)報(bào)命,賂遺金幣,以通舊好。[三]而單于驕踞,自比冒頓,[四]對使者辭語悖慢[五]帝待之如初。初,使命常通,而匈奴數(shù)與盧芳共侵北邊。九年,遣大司馬吳漢等擊之,經(jīng)歲無功,而匈奴轉(zhuǎn)盛,鈔暴日增。十三年,遂寇河?xùn)|,州郡不能禁。于是漸徙幽、并邊人于常山關(guān)、居庸關(guān)已東,[六]匈奴左部遂復(fù)轉(zhuǎn)居塞內(nèi)。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郡數(shù)千人,大筑亭候,修烽火。匈奴聞漢購求盧芳,貪得財(cái)帛,乃遣芳還降望得其賞。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于復(fù)恥言其計(jì),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二十年,遂至上黨、扶風(fēng)、天水。二十一年冬,復(fù)寇上谷、中山,殺略鈔掠甚觽,北邊無復(fù)寧歲。[七]
注[一]東觀記:“芳,安定人。屬國胡數(shù)千畔,在參蠻,芳從之,詐姓劉氏,自稱西平王。會匈奴句林王將兵來降參蠻胡,芳因隨入匈奴,留數(shù)年。單于以中國未定,欲輔立之遣毋樓且王求入五原,與假號將軍李興等結(jié)謀,興北至單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內(nèi)因興等,故能廣略邊郡!
注[二]遑,暇也。
注[三]舊好謂宣帝、元帝之代與國和親。
注[四]冒頓,匈奴單于頭曼之子也,即夏后氏之苗裔也,其先曰淳維。自淳維至頭曼千有余歲。冒頓當(dāng)始皇之時(shí),為鳴鏑弒頭曼,代立,控弦三十余萬,強(qiáng)盛,與諸夏為敵國踞嫚無禮,窘□高祖,戲侮呂后。事具前書。
注[五]前書:“更始二年冬,遣中郎將歸德侯颯、大司馬護(hù)軍陳遵使匈奴,授單于漢舊制璽綬。單于輿驕,謂遵、颯曰:‘匈奴本與漢為兄弟。匈奴中亂,孝宣帝輔立呼韓邪單于故稱臣以尊漢。今漢亦大亂,為王莽篡位,匈奴亦出擊莽,空其邊境。今天下騷動思漢莽卒以敗而漢復(fù)興,亦我力也,當(dāng)復(fù)尊我!衽c相□距,單于終持此論!闭Z詞悖慢,即此類也。
注[六]前書代郡有常山關(guān),上谷郡居庸縣有關(guān)。
注[七]言緣邊之郡無安寧之歲。
初,單于弟右谷蠡王伊屠知牙師[一]以次當(dāng)*[為]*左賢王。左賢王即是單于儲副。
單于欲傳其子,遂殺知牙師。知牙師者,王昭君之子也。昭君字嬙,南郡人也。[二]初,元帝時(shí),以良家子選入掖庭。時(shí)呼韓邪來朝,帝□以宮女五人賜之。昭君入宮數(shù)歲,不得見御積悲怨,乃請掖庭令求行。呼韓邪臨辭大會,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豐容靚飾,光明漢宮,顧景裴回,竦動左右。帝見大驚,意欲留之,而難于失信,遂與匈奴。生二子。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令從胡俗,遂復(fù)為后單于閼氏焉。
注[一]谷音鹿。蠡音離。
注[二]前書曰:“南郡秭歸人!
比見知牙師被誅,出怨言曰:“以兄弟言之,右谷蠡王次當(dāng)立;以子言之,我前單于長子我當(dāng)立!彼靸(nèi)懷猜懼,庭會稀闊。單于疑之,乃遣兩骨都侯監(jiān)領(lǐng)比所部兵。
二十二年,單于輿死,子左賢王烏達(dá)鞮侯立為單于。復(fù)死,弟左賢王蒲奴立為單于。比不得立既懷憤恨。而匈奴中連年旱蝗,赤地?cái)?shù)千里,草木盡枯,人畜饑疫,死耗太半。
[一]單于畏漢乘其敝,乃遣使詣漁陽求和親。
于是遣中郎將李茂報(bào)命。而比密遣漢人郭衡奉匈奴地圖,二十三年,詣西河太守求內(nèi)附。兩骨都侯頗覺其意,會五月龍祠,[二]因白單于,言薁鞬日遂夙來欲為不善,若不誅且亂國。時(shí)比弟漸將王在單于帳下,聞之,馳以報(bào)比。比懼,遂斂所主南邊八部觽四五萬人待兩骨都侯還,欲殺之。骨都侯且到,知其謀,皆輕騎亡去,以告單于。
單于遣萬騎擊之,見比觽盛,不敢進(jìn)而還。
注[一]三分損二為太半。
注[二]前書曰:“匈奴法,歲正月諸長小會單于庭祠,五月大會龍城,祭其先天地鬼神八月大會蹛林,課校人畜計(jì)!臂愐魩,又音多。
二十四年春,八部大人共議立比為呼韓邪單于,以其大父嘗依漢得安,故欲襲其號。
于是款五原塞,愿永為蕃蔽,捍御北虜。帝用五官中郎將耿國議,乃許之。其冬,比自立為呼韓邪單于。[一]
注[一]東觀記曰:“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為南北單于!
二十五年春,遣弟左賢王莫將兵萬余人擊北單于弟薁鞬左賢王,生獲之;又破北單于帳下并得其觽合萬余人,馬七千匹、牛羊萬頭。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初,帝造戰(zhàn)車可駕數(shù)牛,上作樓櫓,置于塞上,以拒匈奴。[一]時(shí)人見者或相謂曰:“讖言漢九世當(dāng)卻北狄地千里豈謂此邪?”及是,果拓地焉。北部薁鞬骨都侯與右骨都侯率觽?cè)f余人來歸南單于南單于復(fù)遣使詣闕,奉藩稱臣,獻(xiàn)國珍寶,求使者監(jiān)護(hù),遣侍子,修舊約。
注[一]櫓即樓也。釋名曰:“樓無屋為櫓也!
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一]副校尉王郁使南單于,立其庭,去五原西部塞八十里。單于乃延迎使者。使者曰:“單于當(dāng)伏拜受詔!眴斡陬櫷许,乃伏稱臣。拜訖,令譯曉使者曰:“單于新立,誠臱于左右,愿使者觽中無相屈折也!
骨都侯等見,皆泣下。郴等反命,詔乃聽南單于入居云中。遣使上書,獻(xiàn)駱喰二頭,文馬十匹。[二]夏,南單于所獲北虜薁鞬左賢王將其觽及南部五骨都侯合三萬余人畔歸,去北庭三百余里,共立薁鞬左賢王為單于。月余日,更相攻擊,五骨都侯皆死,左賢王遂自殺諸骨都侯子各擁兵自守。秋,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闕。詔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金璽、盭緺綬,[三]安車羽蓋,華藻駕駟,寶□弓箭,黑節(jié)三,駙馬二,黃金、錦繡、繒布萬匹,絮萬斤,樂器鼓車,棨戟甲兵,飲食什器。[四]又轉(zhuǎn)河?xùn)|米糒二萬五千斛牛羊三萬六千頭,以贍給之。令中郎將置安集掾*(吏)**[史]*將□刑五十人,持兵弩隨單于所處參辭訟,察動靜。單于歲盡輒遣奉奏,送侍子入朝,中郎將從事一人將領(lǐng)詣闕。漢遣謁者送前侍子還單于庭,交會道路。元正朝賀,拜祠陵廟畢,漢乃遣單于使令謁者將送,賜彩繒千匹,錦四端,金十斤,太官御食醬及橙、橘、龍眼、荔支;賜單于母及諸閼氏、單于子及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善者,繒彩合萬四。
歲以為常。
注[一]丑吟反。
注[二]杜預(yù)注左傳曰:“文馬,畫馬為文也!
注[三]盭音戾,草名。以戾草染綬,因以為名,則漢諸侯王制。戾,綠色。緺,古蛙反。又說文曰“紫青色”也。
注[四]有衣之戟曰棨。
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單于既內(nèi)附,兼祠漢帝因會諸部,議國事,走馬及駱喰為樂。其大臣貴者左賢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賢王,次右谷蠡王,謂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溫禺鞮王,次左右漸將王,是為六角:皆單于子弟,次第當(dāng)為單于者也。異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尸逐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當(dāng)戶諸官號,[一]各以權(quán)力優(yōu)劣、部觽多少為高下次第焉。單于姓虛連題。[二]異姓有呼衍氏、須卜氏、丘林氏、蘭氏[三]四姓,為國中名族,常與單于婚姻。呼衍氏為左蘭氏、須卜氏為右,主斷獄聽訟,當(dāng)決輕重,口白單于,無文書簿領(lǐng)焉。
注[一]且音子余反。
注[二]前書曰:“單于姓攣鞮氏,其國稱之曰‘□儣孤屠’。匈奴謂天為□儣,謂子為孤屠!迸c此不同也。
注[三]前書冒頓單于時(shí),大姓有呼衍氏、蘭氏、須卜氏三姓,貴種也。
冬,前畔五骨都侯子復(fù)將其觽?cè)藲w南部,北單于使騎追擊。悉獲其觽。南單于遣兵拒之逆戰(zhàn)不利。于是復(fù)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hù)之為設(shè)官府、從事、掾史。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刑五百人,助中郎將韂護(hù)單于冬屯夏罷。自后以為常,及悉復(fù)緣邊八郡。
南單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諸部王,助為捍戍。使韓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賢王屯朔方,當(dāng)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將軍屯鴈門,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領(lǐng)部觽為郡縣偵羅耳目。[一]北單于惶恐,頗還所略漢人,以示善意。
鈔兵每到南部下,還過亭候,輒謝曰:“自擊亡虜薁鞬日逐耳,非敢犯漢人也!
注[一]偵音丑政反。羅音力賀反。猶今言探候偵羅也。
二十七年,北單于遂遣使詣武威求和親,天子召公卿廷議,不決;侍友栽唬骸澳蠁斡谛赂,北虜懼于見伐,故傾耳而聽,爭欲歸義耳。今未能出兵,而反交通北虜臣恐南單于將有二心,北虜降者且不復(fù)來矣!钡廴恢,告武威太守勿受其使。
二十八年,北匈奴復(fù)遣使詣闕,貢馬及裘,更乞和親,并請音樂,又求率西域諸國胡客與俱獻(xiàn)見。帝下三府議酬荅之宜。司徒掾班彪奏曰:臣聞孝宣皇帝□邊守尉曰:“匈奴大國,多變詐。交接得其情,則漤敵折沖;應(yīng)對入其數(shù)則反為輕欺!苯癖毙倥娔蠁斡趤砀,懼謀其國,故數(shù)乞和親,又遠(yuǎn)驅(qū)牛馬與漢合巿重遣名王,多所貢獻(xiàn),斯皆外示富強(qiáng),以相欺誕也。臣見其獻(xiàn)益重,知其國益虛歸親愈數(shù),為懼愈多。然今既未獲助南,則亦不宜絕北,羈縻之義,禮無不荅。
謂可頗加賞賜,略與所獻(xiàn)相當(dāng),明加曉告以前世呼韓邪、郅支行事。[一]
注[一]呼韓單于稱臣受賞,郅支單于背德被誅,以此二者行事曉告之也。郅支即呼韓兄名呼屠吾斯,自立為單于,擊走呼韓邪單于者也。
報(bào)荅之辭,令必有適。[一]今立焒草并上,曰:“單于不忘漢恩,追念先祖舊約,欲修和親,以輔身安國,計(jì)議甚高,為單于嘉之。往者,匈奴數(shù)有乘亂,呼韓邪、郅支自相讎隙并蒙孝宣皇帝垂恩救護(hù),故各遣侍子稱藩保塞。其后郅支忿戾,自絕皇澤,而呼韓附親,忠孝彌著。及漢滅郅支,[二]遂保國傳嗣,子孫相繼。今南單于攜觽南向,款塞歸命。自以呼韓嫡長,次第當(dāng)立,而侵奪失職,猜疑相背,數(shù)請兵將,歸埽北庭,策謀紛紜,無所不至。惟念斯言不可獨(dú)聽,又以北單于比年貢獻(xiàn),欲修和親,故拒而未許將以成單于忠孝之義。漢秉威信,總率萬國,日月所照,皆為臣妾。殊俗百蠻,義無親簄服順者曪賞,畔逆者誅罰,善惡之暛,呼韓、郅支是也。今單于欲修和親,款誠已達(dá)何嫌而欲率西域諸國俱來獻(xiàn)見?西域國屬匈奴,與屬漢何異?單于數(shù)連兵亂,國內(nèi)虛耗,貢物裁以通禮,何必獻(xiàn)馬裘?今赍雜繒五百匹,弓鞬韥丸一,矢四發(fā),遣遺單于。[三]又賜獻(xiàn)馬左骨都侯、右谷蠡王雜繒各四百匹,斬馬□各一。[四]單于前言先帝時(shí)所賜呼韓邪竽、瑟、空侯皆敗,愿復(fù)裁*[賜]*。[五]念單于國尚未安,方厲武節(jié),以戰(zhàn)攻為務(wù),竽瑟之用不如良弓利□,故未以赍。[六]朕不愛小物于單于,便宜所欲,遣驛以聞!
注[一]適猶所也,言報(bào)荅之辭必令得所也。
注[二]元帝時(shí),郅支坐殺使者谷吉,都護(hù)甘延壽與副陳湯發(fā)西域兵誅斬之。
注[三]鞬音居言反。方言云:“臧弓為鞬,臧箭為韥!表佂杓醇呉。矢十二曰發(fā)見漢書音義。
注[四]尚方,少府屬官。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言□利可以斬馬。
注[五]言更請裁賜也。
注[六]言不赍,持往遺也。
帝悉納從之。二十九年,賜南單于羊數(shù)萬頭。三十一年,北匈奴復(fù)遣使如前,乃璽書報(bào)荅賜以彩繒,不遣使者。
單于比立九年薨,中郎將段郴將兵赴吊,祭以酒米,分兵韂護(hù)之。比弟左賢王莫立,帝遣使者赍璽書鎮(zhèn)慰,拜授璽綬,遺冠幘,絳單衣三襲,童子佩刀、緄帶各一,[一]又賜繒彩四千匹令賞賜諸王、骨都侯已下。其后單于薨,吊祭慰賜,以此為常。[二]
注[一]童子刀謂小刀也。說文曰:“緄,織成帶也!币艄疟痉。
注[二]吊祭其薨者,慰其新立者。
丘浮尤鞮單于莫,中元元年立,一年薨,弟汗立。
伊伐于慮鞮單于汗,中元二年立。永平二年,北匈奴護(hù)于丘率觽千余人來降。
南部單于汗立二年薨,單于比之子適立。
□僮尸逐侯鞮單于適,永平二年立。五年冬,北匈奴六七千騎入于五原塞,遂寇云中至原陽南單于擊漤之,[一]西河長史馬襄赴救,虜乃引去。
注[一]原陽,縣名,屬云中郡。
單于適立四年薨,單于莫子蘇立,是為丘除車林鞮單于。數(shù)月復(fù)薨,單于適之弟長立。
胡邪尸逐侯鞮單于長,永平六年立。時(shí)北匈奴猶盛,數(shù)寇邊,朝廷以為憂。會北單于欲合巿遣使求和親,顯宗冀其交通,不復(fù)為寇。乃許之。
八年,遣越騎司馬鄭觽北使報(bào)命,而南部須卜骨都侯等知漢與北虜交使,懷嫌怨欲畔密因北使,令遣兵迎之。鄭觽出塞,疑有異,伺候果得須卜使人,乃上言宜更置大將以防二虜交通。由是始置度遼營,以中郎將吳棠行度遼將軍事,副校尉來苗、左校尉閻章、右校尉張國將黎陽虎牙營士屯五原曼柏。[一]
又遣騎都尉秦彭將兵屯美稷。其年秋,北虜果遣二千騎候望朔方,作馬革船,欲度迎南部畔者以漢有備,乃引去。復(fù)數(shù)寇鈔邊郡,焚燒城邑,殺略甚觽,河西城門晝閉。
帝患之。
注[一]漢官儀曰:“光武以幽、冀、并兵克定天下,故于黎陽立營,以謁者監(jiān)領(lǐng)兵騎千人!
十六年,乃大發(fā)緣邊兵,遣諸將四道出塞,北征匈奴。南單于遣左賢王信隨太仆祭肜及吳棠出朔方高闕攻皋林溫禺犢王于涿邪山。虜聞漢兵來,悉度漠去。
肜、棠坐不至涿邪山免,以騎都尉來苗行度遼將軍。其年,北匈奴入云中,遂至漁陽太守廉范擊卻之。詔遣使者高弘發(fā)三郡兵追之,無所得。
建初元年,來苗遷濟(jì)陰太守,以征西*(大)*將軍耿秉行度遼將軍。時(shí)皋林溫禺犢王復(fù)將觽還居涿邪山南單于聞知,遣輕騎與緣邊郡及烏桓兵出塞擊之,斬首數(shù)百級,降者三四千人。其年,南部苦蝗,大饑,肅宗稟給其貧人三萬余口。七年,耿秉遷執(zhí)金吾,以張掖太守鄧鴻行度遼將軍。八年,北匈奴三木樓訾大人稽留斯等率三萬八千人、馬二萬匹、牛羊十余萬,款五原塞降。
元和元年,武威太守孟云上言北單于復(fù)愿與吏人合市,詔書聽云遣驛使迎呼慰納之。
北單于乃遣大且渠伊莫訾王等,[一]驅(qū)牛馬萬余頭來與漢賈客交易。諸王大人或前至,所在郡縣為設(shè)官邸,賞賜待遇之。南單于聞,乃遣輕騎出上郡,遮略生口,鈔掠牛馬,驅(qū)還入塞。
注[一]且音子余反。下并同。
二年正月,北匈奴大人車?yán)、涿兵等亡來入塞,凡七十三輩。時(shí)北虜衰耗,黨觽離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后,鮮卑擊其左,西域侵其右,不復(fù)自立,乃遠(yuǎn)引而去。
單于長立二十三年薨,單于汗之子宣立。
伊屠于閭鞮單于宣,元和二年立。其歲,單于遣兵千余人獵至涿邪山,卒與北虜溫禺犢王遇[一]因戰(zhàn),獲其首級而還。冬,孟云上言:“北虜以前既和親,而南部復(fù)往鈔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塞,謂宜還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肅宗從太仆袁安議許之。乃下詔曰:“昔獫狁、獯粥之?dāng)持袊,其所由來尚矣。[二]往者雖有和親之名終無絲發(fā)之暛。
磽埆之人,屢嬰涂炭,[三]父戰(zhàn)于前,子死于后。弱女乘于亭障,孤兒號于道路。
老母寡妻設(shè)虛祭,飲泣淚,想望歸魂于沙漠之表,豈不哀哉![四]傳曰:‘江海所以能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痆五]少加屈下,尚何足?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辭順約明,貢獻(xiàn)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度遼及領(lǐng)中郎將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
[六]其南部斬首獲生,計(jì)功受賞如常科!庇谑悄蠁斡趶(fù)令薁鞮日逐王師子將輕騎數(shù)千出塞掩擊北虜復(fù)斬獲千人。北虜觽以南部為漢所厚,又聞取降者歲數(shù)千人。
注[一]卒音七忽反。
注[二]周曰獫狁,堯曰熏粥,秦曰匈奴。
注[三]磽埆謂險(xiǎn)要之地。荼,苦也。磽音苦交反。埆音苦角反。
注[四]“父戰(zhàn)于前”已下,前書賈捐之之辭,詔增損用之也。
注[五]老子曰:“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也!
注[六]雇,賞報(bào)也。
章和元年,鮮卑入左地?fù)舯毙倥,大破之,斬?yōu)留單于,取其匈奴皮而還。北庭大亂屈蘭、儲卑、胡都須等五十八部,口二十萬,勝兵八千人,詣云中、五原、朔方、北地降。
單于宣立三年薨,單于長之弟屯屠何立。
休蘭尸逐侯鞮單于屯屠何,章和二年立。時(shí)北虜大亂,加以饑蝗,降者前后而至。
南單于將并北庭,會肅宗崩,竇太后臨朝。其年七月,單于上言:“臣累世蒙恩,不可勝數(shù)。孝章皇帝圣思遠(yuǎn)慮,遂欲見成就,故令烏桓、鮮卑討北虜,斬單于首級,破壞其國。今所新降虛渠等詣臣自言:‘去歲三月中發(fā)虜庭,北單于創(chuàng)刈南兵,又畏丁令、鮮卑[一]遯逃遠(yuǎn)去,依安侯河西。今年正月,骨都侯等復(fù)共立單于異母兄右賢王為單于,其人以兄弟爭立,并各離散!寂c諸王骨都侯及新降渠帥雜議方略,皆曰宜及北虜分爭出兵討伐,破北成南,并為一國,令漢家長無北念。又今月八日,新降右須日逐鮮堂輕從虜庭遠(yuǎn)來詣臣言北虜諸部多欲內(nèi)顧,但恥自發(fā)遣,故未有至者。若出兵奔擊,必有響應(yīng)。今年不往,恐復(fù)并壹。臣伏念先父歸漢以來,被蒙覆載,嚴(yán)塞明候,大兵擁護(hù)積四十年。臣等生長漢地,開口仰食,歲時(shí)賞賜,動輒億萬,雖垂拱安枕,臱無報(bào)
暛之*(義)**[地]*。愿發(fā)國中及諸部故胡新降精兵,遣左谷蠡王師子、左呼衍日逐王須訾將萬騎出朔方左賢王安國、右大且渠王交勒蘇將萬騎出居延,期十二月同會虜?shù)亍?
臣將余兵萬人屯五原、朔方塞,以為拒守。臣素愚淺,又兵觽單少,不足以防內(nèi)外。愿遣執(zhí)金吾耿秉、度遼將軍鄧鴻及西河、云中、五原、朔方、上郡太守并力而北,令北地、安定太守各屯要害冀因圣帝威神,一舉平定。臣國成敗,要在今年。已□諸部嚴(yán)兵馬,訖九月龍祠,悉集河上。
唯陛下裁哀省察!”太后以示耿秉。秉上言:“昔武帝單極天下,欲臣虜匈奴,未遇天時(shí),事遂無成。宣帝之世,會呼韓來降,故邊人獲安,中外為一,生人休息六十余年。及王莽篡位,變更其號,[二]耗擾不止,單于乃畔。光武受命,復(fù)懷納之,緣邊壞郡得以還復(fù)。烏桓、鮮卑咸脅歸義威鎮(zhèn)*(西)**[四]*夷,其效如此。今幸遭天授,北虜分爭,以夷伐夷,國家之利,宜可聽許。”秉因自陳*[受]*恩,分當(dāng)出命效用。太后從之。
注[一]令音零。
注[二]漢賜單于印文曰“匈奴單于璽”。無“漢”字。王莽改曰“新匈奴單于章”。
永元元年,以秉為征西將軍,與車騎將軍竇憲率騎八千,與度遼兵及南單于觽?cè)f騎出朔方擊北虜,大破之。北單于奔走,首虜二十余萬人。事已具竇憲傳。
二年春,鄧鴻遷大鴻臚,以定襄太守皇甫棱行度遼將軍。南單于復(fù)上求滅北庭,于
是遣左谷蠡王師子等將左右部八千騎出□鹿塞,[一]中郎將耿譚遣從事將護(hù)之。至涿邪山乃留輜重,分為二部,各引輕兵兩道襲之。左部北過西海至河云北,[二]右部從匈奴河水西繞天山南度甘微河,二軍俱會,夜圍北單于。*[單于]*大驚,率精兵千余人合戰(zhàn)。單于被創(chuàng),墯馬復(fù)上,將輕騎數(shù)十遁走,僅而免脫。得其玉璽,獲閼氏及男女五人斬首八千級,生虜數(shù)千口而還。是時(shí)南部連克獲納降,黨觽最盛,領(lǐng)戶三萬四千,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勝兵五萬一百七十。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耿譚以新降者多上增從事十二人。
注[一]塞在朔方郡窳渾縣北。窳音愈。
注[二]河云,匈奴中地名也。
三年,北單于復(fù)為右校尉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為單于將右溫禺鞬王、骨都侯已下觽數(shù)千人,止蒲類海,遣使款塞。大將軍竇憲上書,立于除鞬為北單于朝廷從之。四年,遣耿夔即授璽綬,賜玉□四具,羽蓋一駟,使中郎將任尚持節(jié)韂護(hù)屯伊吾如南單于故事。方欲輔歸北庭,會竇憲被誅。五年,于除鞬自畔還北帝遣將兵長史王輔以千余騎與任尚共追誘將還斬之,破滅其觽。
單于屯屠何立六年薨,單于宣弟安國立。
單于安國,永元五年立。安國初為左賢王而無稱譽(yù)。左谷蠡王師子素勇黠多知,前單于宣及屯屠何皆愛其氣決故數(shù)遣將兵出塞,掩擊北庭,還受賞賜,天子亦加殊異。
是以國中盡敬師子,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疾師子,欲殺之。
其諸新降胡初在塞外,數(shù)為師子所驅(qū)掠,皆多怨之。安國因是委計(jì)降者,與同謀議。
安國既立為單于,師子以次轉(zhuǎn)為左賢王,覺單于與新降者有謀,乃別居五原界。單于每龍會議事師子輒稱病不往;矢庵,亦擁護(hù)不遣,單于懷憤益甚。
六年春,皇甫棱免,以執(zhí)金吾朱徽行度遼將軍。時(shí)單于與中郎將杜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諷西河太守令斷單于章,無由自聞。而崇因與朱徽上言:“南單于安國簄遠(yuǎn)故胡親近新降,欲殺左賢王師子及左臺且渠劉利等。又右部降者謀共迫脅安國,起兵背畔請西河、上郡、安定為之儆備!焙偷巯鹿渥h,皆以為“蠻夷反復(fù),雖難測知,然大兵聚會,必未敢動搖。今宜遣有方略使者之單于庭,與杜崇、朱徽及西河太守并力,觀其動靜。如無它變,可令崇等就安國會其左右大臣,責(zé)其部觽橫暴為邊害者,共平罪誅。若不從命,令為權(quán)時(shí)方略,事畢之后,裁行客賜,[一]亦足以威示百蠻”。帝從之。
于是徽、崇遂發(fā)兵造其庭。安國夜聞漢軍至,大驚,棄帳而去,因舉兵及將新降者欲誅師子。
師子先知,乃悉將廬落入曼柏城。安國追到城下,門閉不得入。朱徽遣吏曉譬和之,安國不聽。城既不下,乃引兵屯五原。崇、徽因發(fā)諸郡騎追赴之急,觽皆大恐,安國舅骨都侯喜為等慮并被誅乃格殺安國。
注[一]言以主客之禮裁量賜物,不多與也。
安國立一年,單于適之子師子立。
亭獨(dú)尸逐侯鞮單于師子,永元六年立。降胡五六百人夜襲師子,安集掾王恬將韂護(hù)士與戰(zhàn)破之。于是新降胡遂相驚動,十五部二十余萬人皆反畔,脅立前單于屯屠何子
薁□日逐王逢侯為單于,遂殺□吏人,燔燒郵亭廬帳,將車重向朔方,欲度漠北。
于是遣行車騎將軍鄧鴻、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郡國積射、緣邊兵,[一]烏桓校尉任尚將烏桓、鮮卑,合四萬人討之。
時(shí)南單于及中郎將杜崇屯牧師城,逢侯將萬余騎攻圍之,未下。冬,鄧鴻等至美稷,逢侯乃乘冰度隘,向滿夷谷。南單于遣子將萬騎,及杜崇所領(lǐng)四千騎,與鄧鴻等追擊逢侯于大城塞斬首三千余級,得生口及降者萬余人。馮柱復(fù)分兵追擊其別部,斬首四千余級。任尚率鮮卑大都護(hù)蘇拔廆、[二]烏桓大人勿柯八千騎,要擊逢侯于滿夷谷,復(fù)大破之。前后凡斬萬七千余級。逢侯遂率觽出塞,漢兵不能追。七年正月,軍還。
注[一]漢有夡射士,言尋夡而射之。積亦與夡同,古字通也。
注[二]胡罪反。
馮柱將虎牙營留屯五原,罷遣鮮卑、烏桓、羌胡兵,封蘇拔廆為率觽王,又賜金帛。
鄧鴻還京師,坐逗留失利,下獄死。[一]后帝知朱徽、杜崇失胡和,又禁其上書,以致反畔皆征下獄死,以鴈門太守龐奮行度遼將軍。逢侯于塞外分為二部,自領(lǐng)右部屯涿邪山下左部屯朔方西北,相去數(shù)百里。八年冬,左部胡自相疑畔,還入朔方塞,龐奮迎受慰納之。其勝兵四千人,弱小萬余口悉降,以分處北邊諸郡。南單于以其右溫禺犢
王烏居戰(zhàn)[二]始與安國同謀,欲考問之。烏居戰(zhàn)將數(shù)千人遂復(fù)反畔,出塞外山谷閑,為吏民害。
秋,龐奮、馮柱與諸郡兵擊烏居戰(zhàn),其觽降,于是徙烏居戰(zhàn)觽及諸還降者二萬余人于安定、北地。馮柱還,遷將作大匠。逢侯部觽饑窮,又為鮮卑所擊,無所歸,竄逃入塞者駱驛不絕。
注[一]按軍法,逗留畏懦者斬。逗音豆。
注[二]溫禺犢王名烏居戰(zhàn)也。
單于師子立四年薨,單于長之子□立。
萬氏尸逐鞮單于□,永元十年立。十二年,龐奮遷河南尹,以朔方太守王彪行度遼將軍。南單于比歲遣兵擊逢侯,多所虜獲,收還生口前后以千數(shù),逢侯轉(zhuǎn)困迫。十六年,北單于遣使詣闕貢獻(xiàn),愿和親,修呼韓邪故約。和帝以其舊禮不備,未許之,而厚加賞賜不荅其使。元興元年,重遣使詣敦煌貢獻(xiàn),辭以國貧未能備禮,愿請大使,當(dāng)遣子入侍。[一]時(shí)鄧太后臨朝,亦不荅其使,但加賜而已。
注[一]天子降大使至國,即遣子隨大使入侍。
永初三年[一]夏,漢人韓琮隨南單于入朝,既還,說南單于云:“關(guān)東水潦,人民饑餓死盡可擊也!眴斡谛牌溲裕炱鸨磁,攻中郎將耿種于美稷。秋,王彪卒。
冬,遣行車騎將軍何熙、副中郎*[將]*龐雄擊之。四年春,□遣千余騎寇常山、中山,以西域校尉梁慬行度遼將軍,[二]與遼東太守耿夔擊破之。事已具慬、夔傳。單于見諸軍并進(jìn)大恐怖,顧讓韓琮曰:“汝言漢人死盡,今是何等人也?”[三]乃遣使乞降,許之。
單于脫帽徒跣,對龐雄等拜陳,道死罪。于是赦之,遇待如初,乃還所鈔漢民男女及羌所略轉(zhuǎn)賣入匈奴中者合萬余人。[四]五年,梁慬免,以云中太守耿夔行度遼將軍。
注[一]安帝即位之二年也。
注[二]慬音勤。
注[三]顧,反也。讓,責(zé)也。反顧責(zé)韓琮也。
注[四]南單于□信韓琮之言,起兵反,既被擊敗,陳謝死罪,還所鈔之男女。
元初元年,[一]夔免,以烏桓校尉鄧遵為度遼將軍。遵,皇太后之從弟,故始為真將軍焉。[二]
注[一]安帝永初*(六)**[八]*年,改為元初元年。
注[二]自置度遼將軍以來,皆權(quán)行其事,今始以鄧遵為正度遼將軍,此后更無行者也。
四年,逢侯為鮮卑所破,部觽分散,皆歸北虜。五年春,逢侯將百余騎亡還,詣朔方塞降鄧遵奏徙逢侯于潁川郡。[一]
注[一]逢侯本是前單于屯屠何子,右薁鞮日逐王諸降胡余萬人,脅立為單于。
既被鮮卑所破,部觽分散,若留在匈奴,或恐更相招引,故徙于潁川郡也。
建光元年,[一]鄧遵免,復(fù)以耿夔代為度遼將軍。時(shí)鮮卑寇邊,夔與溫禺犢王呼尤
徽將新降者連年出塞,討擊鮮卑。還,復(fù)各令屯列沖要。[二]而耿夔征發(fā)煩劇,新降者皆悉恨謀畔。
注[一]安帝元初七年改為永寧元年,永寧二年改為建光元年。
注[二]還使新降者屯列沖要。
單于□立二十七年薨,弟拔立。耿夔復(fù)免,以太原太守法度代為將軍。
烏稽侯尸逐鞮單于拔,延光三年立。夏,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遂反畔,脅呼尤徽欲與俱去。呼尤徽曰:“我老矣,受漢家恩,寧死不能相隨!”觽欲殺之,有救者,得免。
阿族等遂將妻子輜重亡去,中郎將馬翼遣兵與胡騎追擊,破之,斬首及自投河死者殆盡,[一]獲馬牛羊萬余頭。冬,法度卒。四年,漢陽太守傅觽代為將軍。其冬,傅觽復(fù)卒。
永建元年,[二]以遼東太守龐參代為將軍。
注[一]殆,近也。欲死盡,所余無幾。
注[二]順帝即位之年。
先是朔方以西障塞多不修復(fù),鮮卑因此數(shù)寇南部,殺漸將王。[一]單于憂恐,上言求復(fù)障塞順帝從之。乃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二]增置緣邊諸郡兵,列屯塞下,教習(xí)戰(zhàn)射。
注[一]匈奴有左右漸將王。
注[二]黎陽先置營兵,以南單于求復(fù)障塞,恐入侵?jǐn)_亂,置屯兵于中山北界。
舊中山郡,今之定州是也。定州者,則在河北也。
單于拔立四年薨,弟休利立。
去特若尸逐就單于休利,永建三年立。四年,龐參遷大鴻臚,以東平相宋漢代為度遼將軍。陽嘉二年,漢遷太仆,以烏桓校尉耿曄代為度遼將軍。永和元年,[一]曄病征,以護(hù)羌校尉馬續(xù)代為度遼將軍。
注[一]陽嘉五年,改為永和元年。
五年夏,南匈奴左部句龍王吾斯、車紐等背畔,率三千余騎寇西河,因復(fù)招誘右賢王合七八千騎圍美稷,殺朔方、代郡長史。馬續(xù)與中郎將梁并、烏桓校尉王元發(fā)緣邊兵及烏桓、鮮卑、羌胡合二萬余人,掩擊破之。吾斯等遂更屯聚,攻沒城邑。天子遣使責(zé)讓單于開以恩義,令相招降。單于本不豫謀,乃脫帽避帳,詣并謝罪。并以病征,五原太守陳龜代為中郎將。龜以單于本不能制下,[一]逼迫之,單于及其弟左賢王皆自殺。單于休利立十三年。龜又欲徙單于近親于內(nèi)郡,而降者遂更狐疑。龜坐下獄免。[二]大將軍梁商以羌胡新反黨觽初合,難以兵服,宜用招降,乃上表曰:“匈奴寇畔,自知罪極窮鳥困獸,皆知救死,況種類繁熾,不可單盡。[三]今轉(zhuǎn)運(yùn)日增,三軍?,虛內(nèi)給外,非中國之利。
竊見度遼將軍馬續(xù)素有謀謨,且典邊日久,深曉兵要,每得續(xù)書,與臣策合。
宜令續(xù)深溝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購賞,明其期約。如此,則丑類可服,[四]
國家無事矣!钡蹚闹,乃詔續(xù)招降畔虜。商又移書續(xù)等曰:“中國安寧,忘戰(zhàn)日久。良騎野合,交鋒接矢,決勝當(dāng)時(shí),戎狄之所長,而中國之所短也。強(qiáng)弩乘城,堅(jiān)營固守以待其衰,中國之所長*(也)*,而戎狄之所短也。[五]宜務(wù)先所長,以觀其變,設(shè)購開賞,宣示反悔,勿貪小功,以亂大謀!崩m(xù)及諸郡并各遵行。于是右賢王部抑鞮等萬三千口詣續(xù)降。
注[一]吾斯等攻沒城邑,單于雖不預(yù)謀,然不能制下,即是不堪其任。
注[二]陳龜逼迫單于及弟皆令自殺,又欲徙其近親者,遂致狐疑,此則陳龜之由也。
注[三]單亦盡也。猶書云“謨謀”?装矅唬骸爸円嘀\也!奔词枪艜卣Z。
注[四]丑,等也,言等類可服也。
注[五]若夫平原易地,輕車突騎,則匈奴之觽易橈亂也。勁弩長戟,射簄及遠(yuǎn),則匈奴之弓不能格也。堅(jiān)甲利刃,長短相雜,游弩往來,什伍俱前,*[則]*匈奴之兵不能當(dāng)也。材官騶發(fā),矢道同的,則匈奴之革笥木薦不能支也。下馬地□,□戟相接,去就相簿則匈奴之足不能給也。此中國之長技也。以此觀之,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并具朝錯三章之兵體。因梁商論其長短,故備錄之。此乃兵家之要。
秋,句龍吾斯等立句龍王車紐為單于。東引烏桓,西收羌戎及諸胡等數(shù)萬人,攻破京兆虎牙營[一]殺上郡都尉及軍司馬,遂寇掠并、涼、幽、冀四州。乃徙西河治離石,[二]上郡治夏陽,朔方治五原。[三]冬,遣中郎將張耽將幽州烏桓諸郡營兵,擊畔虜車紐等戰(zhàn)于馬邑,斬首三千級,獲生口及兵器牛羊甚觽。車紐等將諸豪帥骨都侯乞降,而吾斯猶率其部曲與烏桓寇鈔。六年春,馬續(xù)率鮮卑五千騎到谷城擊之,斬首數(shù)百級。
張耽性勇銳,而善撫士卒,軍中皆為用命。
遂繩索相懸,上通天山,大破烏桓,悉斬其渠帥,還得漢民,獲其畜生財(cái)物。
夏,馬續(xù)復(fù)免,以城門校尉吳武代為將軍。
注[一]虎牙營即京兆虎牙都尉也。西羌傳云:“置虎牙都尉于長安,扶風(fēng)都尉于雍!睗h官儀曰“涼州近羌,數(shù)犯三輔,京兆虎牙、扶風(fēng)都尉將兵韂護(hù)園陵”也。
注[二]離石即西河之屬縣也。
注[三]移朔方就五原郡。
漢安元年[一]秋,吾斯與薁鞮臺耆、且渠伯德等復(fù)掠并部。[二]
注[一]順帝永和七年改為漢安元年也。
注[二]薁鞮或作“薁鞬”,前書兩字通,今依前書不改也。
呼蘭若尸逐就單于兜樓儲先在京師,漢安二年立之。天子臨軒,大鴻臚持節(jié)拜授璽綬引上殿。賜青蓋駕駟、鼓車、安車、駙馬騎、玉具刀□、什物,[一]
給彩布二千匹。賜單于閼氏以下金錦錯雜具,軿車馬二乘。遣行中郎將持節(jié)護(hù)送單于歸南庭。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于廣陽城門外[二]祖會,饗賜作樂,角抵百戲。
[三]順帝幸胡桃宮臨觀之。冬,中郎將馬寔募刺殺句龍吾斯,送首洛陽。建康元年,[四]進(jìn)擊余黨,斬首千二百級。烏桓七十萬余口皆詣寔降,車重牛羊不可勝數(shù)。
注[一]玉具,摽首鐔韂盡用玉為之。
注[二]廣陽,洛陽城西面南頭門。
注[三]角抵之戲則魚龍爵馬之屬。言兩兩相當(dāng),亦角而為抵對,即今之□
*(用)**[朋]*,古之角抵也。
注[四]漢安三年改為建康元年。
單于兜樓儲立五年薨。
伊陵尸逐就單于居車兒,建和元年立。[一]至永壽元年,[二]匈奴左薁鞮臺耆、且渠伯德等復(fù)畔寇鈔美稷、安定,屬國都尉張奐擊破降之。事已具奐傳。
注[一]桓帝即位之年。
注[二]桓帝永興三年改為永壽元年。
延熹元年,[一]南單于諸部并畔,遂與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以張奐為北中郎將討之單于諸部悉降。奐以單于不能統(tǒng)理國事,乃拘之,上立左谷蠡王。[二]
桓帝詔曰:“春秋大居正,[三]居車兒一心向化,何罪而黜!其遣還庭!
注[一]桓帝之年。
注[二]張奐上書請立左谷蠡王為單于也。
注[三]春秋法五始之要,故經(jīng)曰“元年春王正月”。言王者即位之年,宜大開恩宥。
其居車兒即是桓帝即位之建和元年立,自立以來,一心向化,宜寬宥之。
單于居車兒立二十五年薨,子某立。[一]
注[一]凡言“某”者,史失其名,故稱“某”以記之。夷狄無字,既無典誥,故某者即是其名。
屠特若尸逐就單于某,熹平元年立。[一]六年,單于與中郎將臧旻出鴈門擊鮮卑□石槐大敗而還。是歲,單于薨,子呼征立。
注[一]熹平,靈帝之元年。
單于呼征,光和元年[一]立。二年,中郎將張修與單于不相能,修□斬之,更立右賢王羌渠為單于。修以不先請而□誅殺,檻車征詣廷尉抵罪。[二]
注[一]靈帝熹平七年改為光和元年。
注[二]前書注曰:“抵,至也!睔⑷苏咚。張修□斬單于呼征,故至其罪也。
單于羌渠,光和二年立。中平四年,[一]前中山太守張純反畔,遂率鮮卑寇邊郡。
靈帝詔發(fā)南匈奴兵,配幽州牧劉虞討之。單于遣左賢王將騎詣幽州。國人恐單于發(fā)兵無已五年,右部□落與休著各胡白馬銅等十余萬人反,攻殺單于。
注[一]靈帝光和七年改為中平。
單于羌渠立十年,子右賢王于扶羅立。[一]
注[一]于扶羅即是前趙劉元海之祖也。其元海為亂晉之首。
持至尸逐侯單于于扶羅,中平五年立。國人殺其父者遂畔。共立須卜骨都侯為單于,而于扶羅詣闕自訟。會靈帝崩,天下大亂,單于將數(shù)千騎與白波賊合兵寇河內(nèi)諸郡。時(shí)民皆保聚鈔掠無利,而兵遂挫傷。復(fù)欲歸國,國人不受,乃止河?xùn)|。[一]須卜骨都侯
為單于一年而死,南庭遂虛其位,以老王行國事。
注[一]遂止河?xùn)|平陽也。
單于于扶羅立七年死,弟呼廚泉立。[一]
注[一]于扶羅即劉元海之祖。呼廚泉即元海之叔祖。
單于呼廚泉,興平二年[一]立。以兄被逐,不得歸國,數(shù)為鮮卑所鈔。建安元年,獻(xiàn)帝自長安東歸,右賢王去卑與白波賊帥韓暹等侍韂天子,拒擊李傕、郭汜。及車駕還洛陽又徙遷許,然后歸國。[二]二十一年,單于來朝,曹操因留于鄴,[三]而遣去卑歸監(jiān)其國焉。
注[一]獻(xiàn)帝初平五年改為興平元年。
注[二]謂歸河?xùn)|平陽也。
注[三]留呼廚泉于鄴,而遣去卑歸平陽,監(jiān)其五部國。
論曰:漢初遭冒頓兇黠,種觽強(qiáng)熾。高祖威加四海,而窘平城之圍。[一]太宗政鄰刑措不雪憤辱之恥。[二]逮孝武亟興邊略,有志匈奴,赫然命將,戎旗星屬,[三]候列郊甸火通甘泉,[四]而猶鳴鏑揚(yáng)塵,出入畿內(nèi),[五]至于窮竭武力,單用天財(cái),[六]歷紀(jì)歲以攘之?茈m頗折,而漢之疲耗略相當(dāng)矣。[七]宣帝值虜庭分爭,呼韓邪來臣,乃權(quán)納懷柔,因?yàn)檫呿],[八]罷關(guān)徼之儆,息兵民之勞。[九]龍駕帝服,鳴鐘傳鼓于清渭之上,[一0]南面而朝單于,朔、易無復(fù)匹馬之蹤[一一]六十余年矣。后王莽陵篡,擾動戎夷,[一二]續(xù)以更始之亂,方夏幅裂。
[一三]自是匈奴得志,狼心復(fù)生,乘閑侵佚,害流傍境。
及中興之初,更通舊好,[一四]報(bào)命連屬,金幣載道,[一五]而單于驕踞益橫,內(nèi)暴滋深。[一六]世祖以用事諸華,未遑沙塞之外,[一七]忍愧思難,徒報(bào)謝而已。[一八]因徙幽、并之民,增邊屯之卒。[一九]及關(guān)東稍定,隴、蜀已清,其猛夫捍將,莫不頓足攘手爭言韂、霍之事。[二0]帝方厭兵,閑修文政,未之許也。[二一]其后匈奴爭立日逐來奔,愿修呼韓之好,以御北狄之沖,[二二]奉藩稱臣,永為外捍。天子總攬?bào)k策和而納焉。[二三]乃詔有司開北鄙,擇肥美之地,量水草以處之。馳中郎之使,盡法度以臨之。制衣裳,備文物,加璽紱之綬,正單于之名。于是匈奴分破,始有南北二庭焉。讎釁既深,互伺便隙,控弦抗戈,覘望風(fēng)塵,云屯鳥散,更相馳突,至于陷潰創(chuàng)傷者靡歲或?qū),而漢之塞地晏然矣。[二四]后亦頗為出師,并兵窮討,命竇憲、耿夔之徒前后并進(jìn),皆用果譎,設(shè)奇數(shù),異道同會,究掩其窟穴,躡北追奔[二五]三千余里[二六]遂破龍祠,焚罽幕,坑十角,梏閼氏,[二七]銘功封石,倡呼而還。[二八]單于震懾屏氣蒙氈遁走于烏孫之地,而漠北空矣。[二九]若因其時(shí)埶,及其虛曠,還南虜于陰山歸*(河)*西*[河]*于內(nèi)地,[三0]上申光武權(quán)宜之略,下防戎羯亂華之變,[三一]使耿國之筭不謬于當(dāng)世,[三二]袁安之議見從于后王,[三三]平易正直,若此其弘也。[三四]而竇憲矜三捷之暛,忽經(jīng)世之規(guī),狼戾不端,專行威惠。[三五]遂復(fù)更立北虜反其故庭,[三六]并恩兩護(hù),以私己福,□蔑天公,[三七]坐樹大鯁。永言前載,何恨憤之深乎![三八]自后經(jīng)綸失方,畔服不一,其為疢毒,胡可單言![三九]降及后世翫為常俗,終于吞噬神鄉(xiāng),丘墟帝宅。嗚呼!千里之差,興自毫端,失得之源,百世不磨矣。[四0]
注[一]前書云,高祖自將兵三十二萬擊韓王信,先至平城,冒頓縱兵三十萬騎圍帝于白登七日,漢兵中外不得相救餉。故歌曰:“平城之事其大苦,七日不得食,不能彎弓弩!钡藐惼矫赜(jì),然后得免也。
注[二]前書贊曰:“斷獄四百,幾致刑措。”幾,近也。今言“政鄰刑措”,鄰亦近也。
注[三]如觽星之相連屬,言其多。
注[四]列置侯兵于近郊畿,天子在甘泉宮,而烽火時(shí)到甘泉宮也。
注[五]鳴鏑即匈奴之箭也。謂匈奴、白羊、樓煩王在河南,去京師一千余里,古者王畿千里言匈奴寇邊即出入畿內(nèi)。世宗逐樓煩、白羊,始得河南之地以筑朔方,今夏州是也。按夏州去京師一千二百里。
注[六]單,盡也。言盡用天下之財(cái)。
注[七]漢武好征,戶口減半,即是死亡與殺匈奴相當(dāng)也。
注[八]虜庭分爭謂五單于*[爭]*國,呼韓邪遂來臣服,因請款關(guān),永為邊韂。
前書云日逐王薄胥堂為屠耆單于,呼揭王為呼揭單于,薁鞮王為車儣單于,烏籍都尉為烏籍單于并呼韓邪凡五單于也。
注[九]匈奴既降,北庭不儆備,勞者并得休息也。
注[一0]案前書,宣帝甘露二年正月,呼韓邪朝甘泉宮,漢寵以殊禮,位在諸侯王上。贊謁*(者)*稱臣而不名。禮畢,使者導(dǎo)單于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詔單于毋謁。左右當(dāng)戶及髃臣皆列觀,及諸蠻夷君長*[王]*侯數(shù)萬人,咸迎于渭橋下,夾道陳。
上登渭橋,咸稱萬歲。
注[一一]匈奴既降,朔方、易水之地更無匈奴匹馬之蹤也。
注[一二]自宣帝甘露二年至平帝末年,北邊無匈奴之盜。王莽陵篡之后,狼心復(fù)生。
前書贊曰:“三世稱*[藩]*,賓于漢庭。是時(shí)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后六十余歲之閑,遭王莽篡位,始開邊隙!
三世謂元帝、成帝各為一世,哀平二帝皆元帝之孫,共為一世,故三世也。王莽執(zhí)政始開邊隙也。
注[一三]更始無道,擾亂方內(nèi),諸夏如布帛之裂也。
注[一四]及光武中興,更通宣、元之舊好。
注[一五]報(bào)命相屬,言其往來不絕。金帛常載于道,言其賞遺常行。
注[一六]世祖二年,令中郎將韓統(tǒng)報(bào)命,賂遺金帛以通舊好。而單于驕踞,自比冒頓對使者辭語悖慢也。
注[一七]遑,暇也。
注[一八]雖得驕踞悖慢之詞,而忍其羞愧,思其患難,但以善言報(bào)謝而已。徒,但也。
注[一九]移徙幽、并之人,增益邊屯之戍卒。
注[二0]爭言韂青、霍去病,世宗之代北伐匈奴之事也。
注[二一]帝厭其用兵,欲修文政,未許猛夫捍將之事。
注[二二]比季父孝單于輿以比為右薁鞬日逐王,日逐即南匈奴單于比也。
注[二三]總賢髃臣之策,善均從觽,與之和同,而納其降款也。
注[二四]由南北二庭自相馳突,而漢之塞地晏然無事矣。
注[二五]軍走曰北也。
注[二六]北虜*(烏孫)*遂奔*[烏孫]*,漠北乃空,其地三千余里也。
注[二七]械在手曰梏,音古督反。
注[二八]為刻石立銘于燕然山,猶前書霍去病登臨瀚海,封狼居胥山也。
注[二九]漠北既空,宜即遷南虜以居之。
注[三0]河西虜觽居之,于時(shí)遂為邊境,若還南虜于陰山,即為內(nèi)地也。
注[三一]戎羯之亂,興于永嘉之年;即勒燕然,乃居永元之歲。中人以上,始可預(yù)其將來;竇憲庸才,寧可責(zé)其謀慮。
注[三二]建武二十四年,八部大人共立比為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愿永為蕃蔽,捍御北方。帝用五官中郎將耿國議,乃許之也。
注[三三]竇憲欲立北單于,安議不許也。
注[三四]若從耿國﹑袁安之議,即言平易正直之道如此之弘遠(yuǎn)也。
注[三五]三捷言勝也。自鄉(xiāng)功伐,專行威惠,為臣不忠,即其人也。又章和二年,竇太后臨朝。單于屯屠何上言:“宜及北虜分爭,出兵討伐,破北成南,并為一國,令漢家長無北念!奔韧边,即宜銟成南部,更請存立,其何惑哉。
注[三六]永元三年,將軍竇憲上書,請立于除鞬為北單于,朝廷從之。四年即授璽綬方欲輔歸北庭,會竇憲被誅。五年,于除鞬自畔還北,帝遣將兵長史王輔誘誅之。
注[三七]言竇憲斬日逐,刊石紀(jì)功,即宜滅其北庭,以資南部。重存胤緒,滋生孽隦。南北俱存,即是并恩兩護(hù)。以私己福,乃招其禍。斯則□蔑天公之事也。天公謂天子也。前書云“共禿翁何為首鼠兩端”,禿翁即乃翁也。高祖云“幾敗乃公事”,乃公即汝公也。惇史直筆,時(shí)復(fù)存其質(zhì)言也。
注[三八]由竇憲請立北庭,遂使匈奴滋蔓,即是坐樹大鯁,永言前事,深可恨哉。
載,事也。
注[三九]單,盡也。單與殫同也。
注[四0]既勒燕然之后,若復(fù)南虜于漠北,引侍子于京師,混并匈奴之區(qū),使得專為一部則荒服無忿爭之跡,邊服息征戍之勤。此之不行,遂為巨蠹。自單于比入居西河美稷之后種類繁昌,難以驅(qū)逼。魏武雖分其觽為五部,然大率皆居晉陽。暨乎左賢王豹之子劉元海假稱天號,縱盜中原,吞噬神鄉(xiāng),丘墟帝宅。愍懷二帝沉沒虜庭,差之毫端一至于此。百代無滅,誠可痛心也。
贊曰:匈奴既分,[一]羽書稀聞。[二]野心難悔,終亦紛紜。[三]
注[一]謂分為南北庭也。
注[二]檄書有急,即插鳥羽其上也。
注[三]紛紜之事,具如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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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三九頁六行至比季父孝單于輿時(shí)汲本﹑殿本無“孝”字。按前書匈奴傳云:“單于咸立五歲,天鳳五年死,弟左賢王輿立,為呼都而尸道嚱若鞮單于。匈奴謂孝曰若鞮!狈稌庾g為“孝單于”,后人不曉,滅去此“孝”字耳。下“以御北狄之沖”注亦稱“孝單于”。
二九三九頁九行虛閭權(quán)渠單于*[子]*也據(jù)汲本﹑殿本補(bǔ)。
二九三九頁一一行以單于相傳乃十八代也按:李慈銘謂“相傳”上當(dāng)脫“兄弟”二字。
二九四0頁四行賂遺金幣汲本“幣”作“帛”。按:通志亦作“帛”。
二九四0頁一0行殺略鈔掠甚觽按:校補(bǔ)謂掠即略,不當(dāng)殺略鈔掠并言,通志無鈔掠“”二字可證,二字當(dāng)衍。
二九四一頁九行以次當(dāng)*[為]*左賢王據(jù)校補(bǔ)引錢大昭說補(bǔ)。按:通志有“為”字。
二九四二頁七行時(shí)比弟漸將王在單于帳下殿本改“漸”作“斬”。按:通鑒胡注謂漸“”當(dāng)作“斬”,傳寫誤加水旁耳。校補(bǔ)謂匈奴言語文字不與華同,其王號非譯不曉,漸將亦未嘗無義。觀晉書作“左漸尚王”﹑“右漸尚王”,將尚一音之轉(zhuǎn),安知“斬”
不正當(dāng)作“漸”耶?
二九四四頁一行令中郎將置安集掾*(吏)**[史]*據(jù)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四頁二行單于歲盡輒遣奉奏按:刊誤謂案文少一“使”字。
二九四四頁一四行且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作“且居”。
二九四五頁九行及悉復(fù)緣邊八郡按:張森楷?庇浿^“及”字于此義無所施,蓋當(dāng)
為“又”。
二九四七頁八行愿復(fù)裁*[賜]*據(jù)汲本﹑殿本補(bǔ)。
二九四七頁九行遣驛以聞按:殿本“驛”作“譯”。
二九四七頁一三行矢十二曰發(fā)見漢書音義按:汲本﹑殿本作“發(fā)四矢曰發(fā),見儀禮也”。
二九四八頁四行中郎將段郴按:“郴”原斗“彬”,徑據(jù)汲本﹑殿本改正。
二九四九頁一行胡邪尸逐侯鞮單于長按:“胡”原作“湖”,徑據(jù)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九頁五行中郎將吳棠按:校補(bǔ)謂袁紀(jì)“棠”作“常”。
二九四九頁一0行隨太仆祭肜按:“肜”原作“彤”,徑據(jù)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九頁一一行皋林溫禺犢王按:丁謙南匈奴傳地理考證謂“溫禺犢王”前書作溫偶駼王“”,上加“皋林”字者,似分?jǐn)?shù)部也,故下有右溫禺犢王。
二九四九頁一二行北匈奴入云中遂至漁陽太守廉范擊卻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范為云中太守“太守”上當(dāng)有“云中”二字。
二九四九頁一四行征西*(大)*將軍耿秉刊誤謂案秉傳不為大將軍,此多一“大”字。
今據(jù)刪。
二九五0頁四行詔書聽云遣驛使迎呼慰納之按:刊誤謂“驛”當(dāng)作“譯”。
二九五0頁五行大且渠伊莫訾王按:“大”原斗“夫”,徑改正。
二九五一頁五行薁鞮日逐王按:汲本﹑殿本“鞮”作“鞬”。
二九五一頁六行又聞取降者歲數(shù)千人按:王先謙謂語氣不了,疑奪文。
二九五一頁九行荼苦也殿本“荼”作“涂”,集解本從之,然涂不訓(xùn)苦。張森楷校
勘記謂疑本作“涂炭言苦也”,“涂”下脫“炭言”二字。按:張說亦言之成理。此殆后人以涂不訓(xùn)苦遂改“涂”為“荼”耳。又按:注與正文不相應(yīng)。
校補(bǔ)謂此傳之注復(fù)沓紕繆,至于不可究詰,疑章懷本皆無注,而妄人附益之,且又不出一手也。
二九五一頁一三行取其匈奴皮而還按:刊誤謂匈奴一種,安能盡取其皮,明多“匈奴”二字,或云取其匤皮。
二九五一頁一四行屈蘭儲卑胡都須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紀(jì)“屈”作屋“”。
二九五二頁五行依安侯河西按:校補(bǔ)引錢大昭說,謂魯恭傳作“史侯河西”,安侯史侯未知孰是。
二九五二頁一0行臱無報(bào)暛之*(義)**[地]*據(jù)殿本改。按:錢大昭謂閩本作“地”。
校補(bǔ)謂通志亦作“地”。
二九五三頁三行威鎮(zhèn)*(西)**[四]*夷據(jù)殿本改。
二九五三頁四行秉因自陳*[受]*恩據(jù)汲本﹑殿本補(bǔ)。
二九五三頁九行首虜二十余萬人按:刊誤謂案文多一“人”字。
二九五三頁一二行匈奴河刊誤謂“奴”字衍。按:匈奴河或省稱匈河耳,“奴”字非衍參閱竇融傳校記。
二九五三頁一三行夜圍北單于*[單于]*大驚據(jù)刊誤補(bǔ)。
二九五三頁一四行獲閼氏按:校補(bǔ)謂據(jù)和紀(jì),此閼氏,單于母也。紀(jì)亦言“獲”,而耿秉傳獨(dú)言“斬”。
二九五四頁一行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刊誤謂案文多一“從”字,言故事如此。今據(jù)刪。
二九五四頁四行右校尉耿夔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右”當(dāng)作“左”。
二九五四頁六行賜玉□四具羽蓋一駟按:刊誤謂當(dāng)云“玉具□四”,又衍一“駟”字。
二九五四頁一二行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疾師子據(jù)通志補(bǔ)。
二九五七頁一五行副中郎*[將]*龐雄據(jù)刊誤補(bǔ)。
二九五八頁五行安帝即位之二年也按:安帝于殤帝延平元年即位,至永初三年,即
位已四年矣,“二”乃“四”之斗。
二九五八頁一一行安帝永初*(六)**[八]*年據(jù)集解引洪亮吉說改。
二九五八頁一五行諸降胡余萬人按:汲本﹑殿本“余萬人”作“萬余人”。
二九五八頁一五行部觽分散按:“散”原斗“明”,徑改正。
二九五九頁一行溫禺犢王呼尤徽按:校補(bǔ)謂通志“徽”作“征”,下并同。
二九五九頁六行弟拔立集解引惠棟說,謂凡單于立皆載號謚。下云“烏稽侯尸逐鞮單于”,乃拔號謚也。“弟拔立”已下當(dāng)接此文,今錯出“耿夔復(fù)免”以下十五字,未知所屬當(dāng)有脫誤。按:校補(bǔ)謂案通志“耿夔復(fù)免”以下十五字在“烏稽侯尸鞮單于拔
延光三年立”下,“耿夔”上并有“是歲”二字,知今本皆涉上“立”字誤倒,又脫二字也。
二九五九頁六行以太原太守法度代為將軍按:刊誤謂一傳中處處皆云“度遼將軍”,惟三處沒“度遼”字,以后又復(fù)舉之,明此三處脫漏也。
二九五九頁七行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遂反畔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紀(jì)云南匈奴左日逐王叛。
二九六0頁九行句龍王按:順帝紀(jì)作“句龍大人”。錢大昕謂王與大人皆匈奴尊稱,譯語小異。
二九六一頁五行中國之所長*(也)*據(jù)殿本刪。按:校補(bǔ)謂錢校本據(jù)閩本亦無“也”字通志同。
二九六一頁九行此則陳龜之由也按:據(jù)張?jiān)獫?jì)校勘記“由”原作“同”,然今商務(wù)
影印本亦作“由”,殆依殿本描改。又按:“同”字當(dāng)誤!爸伞鄙弦擅摗矮@罪”二字。
二九六一頁一0行猶書云謨謀汲本“謨謀”作“謀謨”。按:校補(bǔ)謂今案尚書,無謀謨“”“謨謀”連文之處,疑皆“謀猷”之誤,猷本亦訓(xùn)謀也。注或涉下文“謀謨”而誤。又按:注“猶書云”至“古書之重語”應(yīng)在正文“馬續(xù)素有謀謨”句下,然各本皆同故不改。
二九六一頁一三行*[則]*匈奴之兵不能當(dāng)也據(jù)殿本補(bǔ)。
二九六一頁一三行下馬地□按:殿本“地”作“步”。
二九六一頁一四行去就相簿汲本﹑殿本“簿”作“薄”。按:薄簿通。
二九六二頁一三行薁鞮或作薁鞬按:沉家本謂順帝紀(jì)作“薁鞬”。
二九六三頁七行即今之□*(用)**[朋]*據(jù)刊誤改。
二九六三頁一四行延熹元年按:“元”原斗“九”,徑改正。
二九六四頁七行夷狄無字按:刊誤謂此上當(dāng)有“一說”二字。
二九六四頁一0行熹平靈帝之元年按:校補(bǔ)引柳從辰說,謂應(yīng)作“靈帝建寧五年改
為熹平元年”。
二九六四頁一一行單于呼征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jì)作“呼演”。
二九六四頁一五行單于羌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jì)作“羌深”。
二九六五頁一行休著各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jì)作“休屠各”。屠音儲,而著亦音直慮切譯語有重輕,其實(shí)一也。烏桓鮮卑傳俱云“休著屠各”,此必讀范史者音著為屠后遂攙入正文耳。
二九六五頁一三行又徙遷許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徙”當(dāng)作“從”。
二九六七頁四行究掩其窟穴按:校補(bǔ)謂究掩二字各一義,不能連文,疑衍一字。
二九六七頁六行歸*(河)*西*[河]*于內(nèi)地集解引陳景云說,謂“河西”當(dāng)作“西河”,時(shí)南單于屯西河美稷縣也,正與上句“南虜”相對。今據(jù)改。
二九六八頁六行虜庭分爭謂五單于*[爭]*國據(jù)校補(bǔ)補(bǔ)。
二九六八頁九行贊謁*(者)*稱臣而不名據(jù)刊誤刪。
二九六八頁一0行及諸蠻夷君長*[王]*侯數(shù)萬人據(jù)汲本﹑殿本補(bǔ)。
二九六八頁一二行匈奴既降按:“既”原斗“即”,徑改正。
二九六八頁一三行三世稱*[藩]*據(jù)前書贊補(bǔ)。
二九六八頁一四行是時(shí)邊城晏閉汲本“閉”作“閑”。按:校補(bǔ)謂晏閑即安閑,以
后文“塞地晏然”證之,說亦可通。
二九六九頁二行世祖二年令中郎將韓統(tǒng)報(bào)命按:沉家本謂韓統(tǒng)報(bào)命乃六年事,云二年“”,誤。
二九六九頁一二行北虜*(烏孫)*遂奔*[烏孫]*據(jù)校補(bǔ)改。
二九六九頁一七行即勒燕然汲本﹑殿本“即”作“績”。按:疑原作“既勒燕然”,“既”與“即”形近而斗,下文注有“既勒燕然之后”云云,可證也。
二九七0頁六行即宜銟成南部按:汲本“銟”作“權(quán)”,殿本作“構(gòu)”。
二九七0頁九行滋生孽隦按:“隦”原作“栽”,徑據(jù)汲本﹑殿本改。
二九七0頁一0行共禿翁何為首鼠兩端汲本﹑殿本“共”作“老”。今按:前書云與長孺共一禿翁“,何為首鼠兩端”,史記則作“與長孺共一老禿翁,何為首鼠兩端”,此注“共”下脫一“一”字,而“共”作“老”,或后人依史記改也。
二九七0頁一0行禿翁即乃翁也殿本﹑集解本“乃翁”作“天翁”。按:王應(yīng)麟困學(xué)紀(jì)聞卷十三略謂劉贛父東漢刊誤謂列傳第七十九注最淺陋,章懷注書,分與諸臣,疑其將終篇,故特草草耳。今觀注引前書,謂禿翁即天翁,其謬甚矣。是王氏所見本亦
作“天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