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凌《張思之:為“異端、敏感”辯護的律師》高三傳記閱讀題及答案
這是一個溫暖的聚會,攜著無邊的尊敬,幾百人在北京的嚴冬為一位老人祝壽。80歲的張思之頻頻起身向大家鞠躬致謝。一切盡在不言中。
作為律師,張思之并不特別為公眾所知,所辦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開,更不為媒體報道。他自嘲為“一生都未勝訴的失敗者”,可法律界卻尊他為“中國最偉大的律師”。
青年學者蕭瀚說,他的名字應該被全世界所有律師知道,我不知道在世界范圍內(nèi)還能否找到一位像張思之先生一樣,幾十年如一日地涉險辦案,從未勝訴卻從未氣餒的律師。因為有了張思之,作為中國人的我們或許可以驕傲地聲稱,世界上最偉大的律師也許就在中國,而不在任何一個法治成熟的國家或者律師完全無以存在的國家。
張思之最為獨特的勇氣和成就是為異端辯護。張思之曾在中國歷史上那場最著名的審判中出任辯護人。1980年,作為“兩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辯護小組的負責人,對這個“政治任務”,司法部事先已對辯護定下調(diào)子:定性不能碰;事實不能碰。而作為李作鵬的辯護人,張思之仍為他的當事人抹掉了兩條不成立的罪行:一是另立中央,二是謀殺毛澤東。
此時的中國剛剛恢復律師制度,端坐在特別法庭辯護組中央的張思之那刻十分矚目。然而,此時的他已經(jīng)53歲。之前張思之經(jīng)歷了15年勞改時光,后又在北京垂楊柳第二中學做了5年教師。
“兩案”辯護是張思之律師職業(yè)的重航,也是他為“異端”辯護的開始。1990年代初,張思之先后為一批被指控“顛覆政府”的被告人擔任辯護律師。多年跟隨張思之辦案的傅可心女士說,“盡管是依法辯護,但在某些至今仍然把法律當作權(quán)力的奴仆的人看來,這似乎也有‘對抗政府’之嫌?梢韵胍,辦理這類案子,需要何種勇氣和忠于法律的公心。”
對于這些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案件,張思之深知結(jié)果的無可更改,但仍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因此被喻為人權(quán)律師。
張思之說,作為律師,我認為應當是一個天然的人權(quán)主義者。身處封建專制傳統(tǒng)綿亙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權(quán)利意識歷來淡薄,使用法律維護人權(quán)恰恰是律師的“正道”。
學者賀衛(wèi)方寫打油詩描述張思之:“休言耄耋入老境,酒后面色如稚童。用不告別公莫忘,奮斗直到法治成。”
張思之早年已寫好遺囑之類的東西交給自己的律所,他不憚承認并也時刻洞察隨時而來的危險,這危險包括非正常失去生命。張思之最欣賞羅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懼的自由”,他悲哀于一個律師都無法免于恐懼,何談讓他人免于恐懼。
代理上海鄭恩寵案,被幾部黑車尾隨“護駕”多日后,張思之干脆微笑揮手和他們致意。描述這段經(jīng)歷時,80歲的張思之面色頑皮確如稚童。
“真正的律師,實是一團火,從點燃到熄滅,持續(xù)放著光,散著熱。藝品高超,仗義執(zhí)言;愛愛仇仇,義無反顧。”這是張思之的感言。
如蕭瀚所言,張思之所承辦的案件幾乎都是最高難度的案件,這種最高難度并不是體現(xiàn)在案情本身的撲朔迷離,而是體現(xiàn)在案件所處的現(xiàn)實背景。“張思之的失敗不是他個人的失敗,那是另一種代表了時代和社會的失敗,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即使預知必輸必敗,張思之仍嘔心瀝血為下一個案件做好準備。這要怎樣強壯的心靈才能做到?張思之說,沒有韌性,是戰(zhàn)斗不下去的。熟悉他的人評價張思之是一個真正的理想主義者。所謂真正,或許正是因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義者更多行動而非話語,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誠于過程而非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