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網(wǎng)_語文知識_初中語文_小學語文_教案試題_中考高考作文

首頁 > 高中語文 > 二冊

《諫太宗十思疏》寫作背景

[移動版] 佚名

《諫太宗十思疏》寫作背景

隋朝在農(nóng)民起義中的覆滅的歷史,給唐朝統(tǒng)治者敲響了警鐘。唐太宗李世民就曾說:“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保ā蹲澡b錄》)這段話,雖然是對古人有關議論的發(fā)揮,但也足以見得他對這個問題的深思。他還作過一篇《民可畏論》,其中說道:“天子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誠可畏也!碧瞥跄,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求得治國方略,朝廷廣開言路,積極納諫。在眾多諫臣中,魏徵是最杰出的一個。他有膽識,有智謀,敢于直言諍諫,據(jù)理力爭,不怕觸怒皇帝。一開始,唐太宗聽著很不順耳,曾發(fā)誓殺死魏徵。后來漸漸領悟出,他的犯顏直諫是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也就采取了寬容的態(tài)度,而且越聽越愛聽。魏徵一生先后上疏言事二百多次,其文字大部分保留在《魏鄭公諫錄》和《貞觀政要》兩書中。

這篇奏疏是魏徵于貞觀十一年(637)寫給唐太宗的。當時,經(jīng)過戰(zhàn)后的休養(yǎng)生息,經(jīng)濟得到了發(fā)展,人民生活也富裕起來,加上對外戰(zhàn)爭連年勝利,邊防鞏固,唐太宗逐漸驕奢忘本,大修廟宇宮殿,四處巡游,勞民傷財。魏徵在這一年的三月至七月,“頻上四疏,以陳得失”,這是其中的第二疏,因此也稱“論時政第二疏”。唐太宗看了這些奏疏后猛醒,感到很慚愧,寫了《答魏徵手詔》,稱贊魏徵“誠極忠款,言窮切至”,并說“公之所諫,朕聞過矣。當置之幾案,事等弦韋”,表示從諫改過。(弦、韋是用以警戒之物,《韓非子·觀行》:“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自緩;董安于之性緩,故佩弦以自急!保┪横缢篮螅铺诒床灰,親自為他寫了碑文,并對侍臣說:“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徵沒,朕亡一鏡矣!”

隨機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