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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任安書》有關資料

[移動版] 佚名
‘罪甚眾’的‘眾’字不相應了!本图俣ㄎ涞鄣脑捠强煽康,那是說武帝曾經不止一次地“活之”,經王國維一改,就把多次“活之”一變而為一次“活之”,從而去坐實他的“是安于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的說法,顯然就是很牽強的了。照王國維先生的這一論斷,說的是任安于太始四年十一月不知因為什么事情(已不可考)而被漢武帝抓進了監(jiān)獄,但后來又被漢武帝赦免了出來,只是一場虛驚;司馬遷在當時沒有估計到這一點,認為任安這一次犯罪很有可能要被處決,因而就寫了這封被后人稱作《報任少卿書》的信給他,在我看來,這一看法恐怕應該說是王先生馳騁想像的產物吧。

鑒于王說存在著如上所說的一類無法消除的可疑之點,因此現(xiàn)今便有不少人同意清代一些人(如趙翼、沈欽韓等人)就《報任少卿書》的寫作時間所作出的論斷:這封信不是寫在太始四年十一月,而是寫在征和二年十一月。近年來,雖然也仍有人寫文章為王說辯護,力圖證明王說的正確,但他們的文章也并不能消除王說存在的那些可疑之點。(陳盡忠在《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3期上發(fā)表的《釋〈報任安書〉的幾個問題》一文,黃振民在《北京師院學報》1981年第4期上發(fā)表的《〈報任安書〉寫作年代辨》一文,都是重申王說正確的文章,他們的文章對我們研讀《報任少卿書》是有幫助的,但在我看來,也都還有值得推敲之處。)我在這里從語言運用的角度,就《報任少卿書》的寫作時間問題,發(fā)表了如上的看法,只是希望能有助于這個問題的解決罷了。今人楊伯峻先生在其所撰《列子集釋》一書的《附錄三·辨?zhèn)挝淖州嬄浴分惺杖肓俗髡咦约簩懙摹稄臐h語史的角度來鑒定中國古籍寫作年代的一個實例──〈列子〉著述年代考》一文,認為“從漢語史的角度來鑒定中國古籍的真?zhèn)我约八膶懽髂甏鷳撌强茖W方法之一”,“從語言上著眼,不僅可以鑒別古籍的真?zhèn),審定它的寫作年代,還可以從方言的角度考察作者的籍貫或者國別”。我在這里之所以企圖從語言運用的角度去論證《報任少卿書》的寫作年代,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楊伯峻先生啟發(fā)的結果。

(二)

《報任少卿書》究竟是一篇什么樣的“奇文”呢?這是筆者在這篇文章中要論及的第二個問題。

在我看來,這是一篇足以使司馬遷“復生”的“奇文”。司馬遷不是一位“古人”嗎?死了的人又怎么可以“復生”呢?魯迅先生在《為了忘卻的記念》一文的結尾曾這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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