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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陳萬年傳》原文及翻譯

[移動版] 作者:佚名
《漢書·陳萬年傳》原文及翻譯

陳咸字子康,年十八,以父任為郎。有異材,抗直,數(shù)言事,刺譏近臣,書數(shù)十上,遷為左曹。父嘗病,召咸教戒于床下,語至夜半,咸睡,頭觸屏風。父大怒,欲杖之,曰:“乃公教戒汝,汝反睡,不聽吾言,何也?”咸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要教咸諂也!备改瞬粡脱浴

陳咸,字子康,十八歲,憑借父親在朝中的地位擔任郎官。他有非凡的才能,性情坦率耿直,多次評議政事,指責譏諷皇帝身邊的大臣,給皇帝上書幾十次,被提拔為左曹。他父親有一次生病,召喚陳咸到床前教誨告誡,半夜時陳咸卻睡著了,頭倚著屏風。父親很生氣,要用棍子打他,說:“你父親教誨告誡你,你反倒睡覺,不聽我的話,為什么?”陳咸叩頭謝罪說:“我全明白您所說的意思,主要就是教我如何巴結奉承人!彼赣H這才不再說什么了。

父死后,元帝擢咸為御史中丞,總領州郡奏事,課第諸刺史,內(nèi)執(zhí)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憚之。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咸頗言顯短,顯等恨之。時槐里令朱云殘酷殺不辜,有司舉奏,未下。咸素善云,云從刺候,教令上書自訟。于是石顯微伺知之,白奏咸漏泄省中語,下獄掠治,減死,髡為城旦,因廢。

父親死后,元帝提拔陳咸做御史中丞,總管各州郡上奏的本章,負責考核評定各郡刺史,并在宮殿中執(zhí)法,公卿以下的官吏都對他又敬又怕。當時中書令石顯處理政事獨斷專行,陳咸多次議論他的短處,石顯等人對他就懷恨在心。當時槐里令朱云治政殘酷,殺害無辜,有關部門呈上奏告發(fā)此事,元帝沒有批復。陳咸一向和朱云交好,朱云就向陳咸探聽情況并等候裁決,陳咸教他向皇帝上書申訴。因此石顯暗中探察知道了這件事,就上奏章彈劾陳咸有意泄漏宮禁消息。于是將陳咸下獄拷打治罪。后來減罪免死,剃掉頭發(fā)罰做筑城的苦工。陳咸因此被廢黜。

成帝初即位,大將軍王鳳以咸前指言石顯,有忠直節(jié),奏請咸補長史。復為南陽太守。所居以殺伐立威,豪猾吏及大姓犯法,輒論輸府,以律程作司空。咸所居調(diào)發(fā)屬縣所出食物以自奉養(yǎng),奢侈玉食。然操持掾史,郡中長吏皆令閉門自斂,不得逾法。下吏畏之,豪強執(zhí)服,令行禁止,然亦以此見廢。

成帝開始就位,大將軍王鳳認為陳咸從前指名斥責石顯,有忠直的氣節(jié),奏請成帝將陳咸補為長史。后來再一次被征召做南陽太守。他在管轄的境內(nèi)以殺伐樹立威望,遇有強橫狡猾的官吏以及大戶犯法,每每判處送交郡府,按照法規(guī)處置在司空的監(jiān)管下做苦工。陳咸在轄區(qū)內(nèi)調(diào)發(fā)屬縣出產(chǎn)的食物以便供自己享用,生活奢侈,吃得相當好。但掌控屬下官吏很嚴,命令郡中長吏都要閉門思過自我約束,不得越法行事。官吏們都懼怕他,豪強們也被懾服,他要求做的立即執(zhí)行,他不準做的就馬上停止,然而也是由于這些原因導致他最終被廢黜。

時車騎將軍王音輔政,信用陳湯。咸數(shù)賂遺湯,后竟征入為少府。少府多寶物,屬官咸皆鉤校①,發(fā)其奸臧,沒入辜榷②財物。官屬及諸吏,舉奏按論,畏咸,皆失氣。為少府三歲,與翟方進有隙。方進為丞相,奏:“咸前為郡守,所在殘酷,毒螫加于吏民!毕套。頃之,紅陽侯王立舉咸方正③,為光祿大夫給事中,方進復奏免之。后數(shù)年,立有罪就國,方進奏歸咸故郡,以憂死。(取材于《漢書·陳萬年傳(附陳咸)》有刪改) 

當時車騎將軍王音輔政,信任重用陳湯。陳咸多次向陳湯送禮行賄,最終被征入朝廷做少府。少府掌管的奇珍異寶貴重物品很多,陳咸上任后對屬下的官吏都進行探查,考核,發(fā)現(xiàn)他們不法所得的贓物,就沒收歸入專管的府庫。無論是下屬還是官吏,陳咸都上奏檢舉按律論罪。這些人懼怕陳咸,都很沮喪。陳咸擔任少府三年,與翟方進產(chǎn)生矛盾。翟方進作丞相的時候,向皇帝上奏說:“陳咸過去任郡守時,為官殘忍暴虐,對官吏百姓施加毒害。”陳咸因此被免官。不久,紅陽侯王立以方正名義向朝廷推舉陳咸,陳咸出任光祿大夫加官給事中,翟方進又一次上奏罷免了他。過了幾年,王立有罪回到封邑中,翟方進也奏請皇帝讓陳咸回到原籍,陳咸因此憂郁而死。

【注解】 ①鉤校:探究查對。    ②辜榷:壟斷、侵占。   ③方正:漢代選舉科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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